车辆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日益扩大,公司车辆呈逐年增长态势,根据集团公司关于《指挥车辆管理(暂行)办法》〔2012〕366号文件规定,为进一步加强车辆管理,规范公司内部车辆管理工作,提高车辆使用效率,杜绝行车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车辆,系指生产指挥用车,主要是全公司范围内用于日常公务、工程指挥、后勤保障等工作的小型轿车、吉普车(越野车)、商务车、中型轿车、大型轿车、皮卡车和面包车等机动车辆(不含自卸车、油罐车、洒水车、混凝土运输车、混凝土泵车等工程用车,该类车辆由所属单位管理,年审、保险由公司机械设备部统一管理)。
第三条 公司机械设备部是公司车辆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办法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综合管理;公司机关小车班负责机关小车的车管工作;公司所属各单位设置相应车管、调度责任人员,建立完善的相关台帐,配合公司机械设备部搞好车辆管理工作。
第四条 车辆购置、使用、管理的基本原则:各单位车辆的选用和购置,必须依照公司“法人管项目、精细化管理、集中管控”的理念,确保严格购置标准,严格业务流程,确保严格落实先调剂后购置,先维护后使用的制度,进而实现保安全、保效率的目的。
第二章 车辆的配置
第五条 车辆的配置必须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关于《指挥车辆管理(暂行)办法》中制定的程序、标准和原则,各项目用车根据实际需求由项目策划小组确定配置方案,其它单位用车根据实际需要由公司确定,首先在公司内部调配,内部无法调配时再按程序进行购置。
第六条 项目部配车原则为:
1、每个项目配置一台形象较好的门面车,新购门面车配置标准控制在30万元以内,现有门面车根据项目所处地理位置、规模大小、承担的经营职责等因素综合考虑、合理配置;
2、视项目需求情况另配置1-5辆低值越野车或工程皮卡车,仍不能满足需求的,配置5万元以下的面包车(由项目部按程序报批后,自购列项目部固资);
第七条 车辆的内部调配,由公司机械设备部开具车辆调令,各单位接到调令后必须无条件服从,调配车辆必须按调令指定的时间抵达指定地点;原用车单位对调出的车辆应确保车辆状况完好、随车工具完备、各种证件和手续齐全;对曾发生过违规违章和交通事故的车辆(包括相关记录),原用车单位必须处理完毕,否则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和费用均由原用车单位承担。
第八条 车辆购置审批权限:单台车辆价格超过10万元(含)的,由公司机械设备部按要求报集团公司审批后办理;10万元(不含)以下由各单位报公司机械设备部审批,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能购置。
车辆购置程序:新购车辆单台价格超过10万元(含)必须通过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流程申报,具体流程为:公司策划方案——项目申报——公司机械设备部审核——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公司主管领导审批——集团公司工程部审批——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审批——集团公司主管领导审批——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部相关领导审批——公司机械设备部按照批复意见购置并办理上牌手续——交付项目使用。
对未经批准擅自购买或超标购买车辆的,公司将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进行处罚。
第九条 公司购置3台(含)以上同类车型、同样技术参数的车辆必须进行招标采购。公司成立车辆(设备)招标领导小组,由总经理任组长,分管设备的副总经理和总会计师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机械设备部、工程管理部、经济管理部、安质环保部、财务部、审计部、法律事务部、纪检监察部等部门负责人及设备专家组成,招标采购具体经办部门为机械设备部;实施招标时,设5名以上评委组成的评审组,评委由领导小组副组长和成员单位选派,由纪检监察部负责监督招标全过程,以保证车辆招标行为的公开、公正、公平和合法性。
第十条 车辆购置、挂牌、入账、年检年审严格执行以下规定:
1、公司机械设备部门负责办理指挥车辆购置、上牌等相关手续,机械设备部为项目部购置车辆时,由项目部申请购置报告,必须填报本项目中标价、工期、开工时间、开累完成、重要工程量等相关信息;对项目经报批自行购置的低值车辆(一般在10万元以内),也必须填报车型以及询价报告等等相关的详细信息,报机械设备部备案。如因特殊情况,需在异地办理车辆购置时,需经分管领导和主管领导同意,报机械设备部备案,委托用车单位在当地办理购车手续,但购置车型和成交单价等相关信息必须报机械设备部备案。
2、禁止各单位将公司车辆产权挂在个人名下,违者一经发现,将对单位负责人给予严肃处
理;对于公司批准项目部自购低值车辆因客观因素挂个人名下的,由项目部与个人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车辆的所有权及相关责任,报公司机械设备部备案。
3、车辆装潢标准。新购车辆初次装潢费用不超过单辆车购置价格的2.5%;新购车辆初次装潢由机械设备部或使用单位根据以上标准自行组织实施。
4、车辆购置报销入账及组资。新购车辆报销应由机械设备部出具《车辆固定资产卡片》(附件1)及发票一并交由财务报销入账及组资。车辆购置报销需附经审批后的采购报告,并按财务相关程序进行审批后方可给予报销入账。否则财务部门一律不得报销入账。
5、各项目必须在车辆年审到期的前一个月,提前安排人员负责查询年审车辆是否有违章及事故记录,按规定到交管部门缴纳违章及事故,消除违章、处罚记录,否则无法办理正常年审,由此导致的一切损失概由使用单位自行承担。
第三章 车辆固定资产管理
第十一条 车辆固定资产构成。车辆购置报销并构成车辆固定资产的有效凭证主要包括: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车辆购置税发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发票、商业险发票和装潢
费发票。
第十二条 车辆折旧费的提取按公司财务有关规定办理。车辆有调拨动态时,公司财务部根据机械设备部开具的《车辆调令》(附件2)办理价值转移手续,并按调令开具时间开始,计提新用车单位车辆折旧费,公司机械设备部同时更新车辆管理台账,以便及时、准确的掌握车辆状况和分布动态。各单位对所用车辆进行建账管理,包括《驾驶员管理台帐》(附件3)、《在用车辆清册 》(附件4)等。
第十三条 列入公司固资的车辆保险按集团公司要求,由公司机械设备部统一购买。列入项目部固资的车辆保险由所在项目部购买。
第四章 车辆使用管理
第十四条 使用管理原则:以生产经营为中心,以热情周到、安全便利、勤俭节约,让用车人满意为目的,统筹合理的调配派遣车辆。小汽车违章记录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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