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五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爆破分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爆破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一、爆破方案编制审查制度
1、爆破方案编制前,项目部必需组织技术人员对爆破作业影响范围的工程地质、水文、爆破作业周围的地上、地下建筑物(构筑物),文物、自然条件、人员居住(流动)情况等情况作全面的调查,明确相关方的保护要求。
2、爆破施工方案编制必需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据当地行政管理部门、公安管理部门的规定,依据批准的施工图纸,施工合同要求,结合施工现场调查得到的现场资料进行编制,编制人员必需由持有《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安全作业证》的工程技术人员进行编制。
3、爆破方案经工程技术人员编制完成后,必须通过各项复核、审核程序(危险性较大的爆破工程还必需通过专家组的安全评审)后才能作为指导现场施工的方案。其编制审核程序有:编制→复核→项目总工→项目经理→专家组安全评审(必要时)→监理→业主→公安主管部门。
4、未通过审核程序的爆破施工方案,不能作为指导现场施工的爆破施工方案,没有通过方案审核批准的爆破施工严禁实施。
5、当施工现场的环境条件及工作内容等发生变化,原批准的爆破施工方案己不适宜时,原爆破施工方案必须进行修正,修正后的爆破施工方案必须经原批准单位人员进行审核。
二、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预防为主”是安全工作的一贯方针,施工安全是建筑管理重中之重的大事,为实现目标管理,有组织的开展安全工作,公司制定安全目标为:杜绝职工因工责任死亡和重伤,即死亡率为0;重伤率为0;职工轻伤率和因工职业病控制在0.1%内。
2、为实现这一目标由公司各级主管领导牵头,分管部门负责检查考核,公司对子分公司和项目部进行考核。
3、公司对子分公司和项目部的考核每季度进行一次,通过内业资料和施工现场的检查情况来考核项目安全管理工作,年终进行汇总为年度考核;对完成安全目标的子分公司和项目部进行一次性奖励5小汽车违章记录查询万元,(其中主要负责人占20%,分管部门人员占%30)对未完成安全目标的
子分公司和项目部5 万元,并对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部门人员扣发全年奖金和评先资格。
4、对未完成目标发生重大事故的,将依法进行处理,对于隐瞒不报的由 相关责任人承担一切后果。
5、公司和子分公司及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要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安全知识学习和法规宣传,做好记录,留存归档。
三、安全生产责任度
㈠爆破工作负责人安全责任制
1、对爆破作业工作安全负全面领导责任。
2、应由从事过3年以上爆破工作,无重大责任事故,熟悉爆破事故预防、分析和处理并持有安全作业证的爆破工程技术人员担任。
3、主持制定爆破工程的全面工作计划,并负责实施。
4、组织爆破业务、爆破安全的培训工作和审查爆破作业人员的资质。
5、监督爆破作业人员落实安全规章制度情况,组织安全检查和总结,确保爆破施工安全。
6、主持制定重大或特殊爆破工程的安全操作细则及相应的管理规章制度。
7、参加爆破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㈡爆破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爆破技术负责人必须由高级职称的爆破工程技术人员担任,实行持证上岗,并对爆破安全技术方面工作负直接责任。
2、主持制定爆破作业项目的施工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主持制定爆破作业施工方案,按规定委托爆破安全评估单位进行方案爆破安全评估,监督爆破作业人员按照爆破设计施工方案作业。
3、组织爆破业务、爆破安全的培训工作和审查爆破从业人员的资质,并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全国性行业培训考核。
4、监督爆破从业人员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组织安全质量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5、负责爆破工作的爆破工作总结。
6、主持制定重大或特殊爆破工程的安全操作细则及相应的管理规章制度。
7、参加爆破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㈢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安全责任制
1、对爆破作业安全技术工作负具体责任。
2、负责爆破工程的总结,指导施工,检查爆破作业情况。
3、制定爆破安全技术措施,检查实施情况。
4、负责制定盲炮处理的技术措施,并指导实施。
5、参加爆破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㈣爆破作业班组长安全责任制
1、对爆破作业安全工作负主要责任。
2、领导爆破员进行爆破工作。
3、监督爆破员切实遵守爆破安全规程和的保管、使用、搬运制度。
4、制止无安全作业证的人员进行爆破作业。
5、检查的现场使用情况和剩佘的及时退库情况。
㈤爆破员安全责任制
1、对爆破作业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2、保管所领取的,不应遗失或转交他人,不应擅自销毁和挪作它用。
3、按照爆破指令单和爆破设计规定进行爆破作业。
4、严格遵守爆破作业规程和安全操作细则。
5、爆破后检查工作面,发现盲炮和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及时上报或处理。
6、爆破结束后,将剩佘的如数及时交回库。
㈥爆破安全员安全责任制
1、对爆破安全的监督工作负主要责任。
2、负责本单位购买、运输、贮存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3、督促爆破员、保管员、押运员以及其他作业人员按照安全规程和安全 操作细则的要求进行作业,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纠正错误的操作方法。
4、经常检查爆破工作面,发现隐患应及时上报或处理,工作面发现异常有权制止爆破作业。
5、经常检查本单位仓库安全设施的完好情况及安全使用、搬运制度的实施情况。
6、有权制止无爆破员安全作业证的人员进行爆破工作。
7、检查的现场使用情况和剩佘的及时退库情况。
㈦保管员安全责任制
1、对的保管安全工作负主要责任。
2、负责验收、保管、发放和统计,并保持完备的记录。
3、对无爆破员安全作业证和领取手续不完备的人员,不得发放。
4、及时统计、报告质量有问题及过期变质失效的。
5、参加过期、失效、变质的销毁工作。
㈧押运员安全责任制
1、对的押运安全工作负主要责任。
2、负责核对所押运的的品种和数量。
3、监督运输工具及按规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
4、确认运输工具及其所装运符合标准和环境要求,包括:几何 尺寸、质量、温度、防震等。
5、负责看管,防止途中丟失、被盗或发生其他事故。
四、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
1、根据施工生产情况,由负责人组织安排定期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2、根据相关规定,开展重大节日前后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检查、安全员日常巡回检查、技术员等随工检查等各种经常性检查。
3、班组要进行三工制度,即工前、工中、工后检查。
4、对各类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发现人要指导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填写《安全监察通知书》,定措施、定人员、定时间限期整改,特殊问题要立即上报。
5、对问题严重的和不及时进行整改的给予经济处罚或停工整顿。
6、各种检查及隐患整改,要做好检查记录,并建立档案留存归档。
五、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根据国家法规规定,特殊工种必须到规定相关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发证后录用。
2、职工到所施工作业项目必须在职工上岗前由负责人对职工进行岗前教育,教育后分配到班组。
3、职工到班组后,由班组负责人和安全技术人员再根据本班组的施工任务特点等对其进行岗位安全知识、安全操作教育,并进行考核,成绩合格后分配到岗位。
4、施工过程中再根据施工实际情况每月定期、不定期对班组职工进行有针对性安全教育。
5、各安全教育结束后,教育人和受教育人分别做好教育记录,由安全人员将各教育考试试卷收存。
六、安全保卫制度
1、安全保卫人员必须由正直可靠身体强壮的正式职工担任,要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安全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努力提高自身的政治觉悟、思想品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严谨的工作作风。
2、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明确职责,防患于未然。
3、库区应实行24小时保卫巡回制度,严禁脱岗、睡岗、串岗,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4、每班对库区门窗、通气孔、监控系统、报警设施等进行一次巡查,对库区围墙进行检查,并认真记录;发现异常应及时报告处理。
5、库区管理必须严格执行非工作人员不准入内;烟火、移动通讯装置不准入内,不准在库区内用火和架设临时电线。
6、严格出入库登记手续,查验制度,必须查验身份无误后登记方可进入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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