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氨储存与使用管理规定
液氨使用安全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章  
1.1 目的
为了加强液氨系统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制定本规定
1.2 使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华电国际山东区域火力发电企业液氨的管理。本规定是现行国家标准、规范的补充,除执行本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
  氨的危害特性及应急处理
2.1 危害特性
2.1.1氨属于第2.3类有毒气体无有刺激性恶臭。易溶于水、乙醇、乙醚避免接触卤素、酰基氯、酸类、氯仿、强氧化剂。
2.1.2液氨是无的液体,具有腐蚀性、且容易挥发。蒸发热很大,在沸点时是每克1369.08焦(327卡)。储于耐压钢瓶或钢槽中。由气态氨液化而得。
2.1.3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与氟、氯等接触会发生剧烈反应。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
2.1.4低浓度氨对粘膜有刺激作用,高浓度可造成组织溶解坏死。
    急性轻度中毒者出现流泪、咽痛、声音嘶哑、咳嗽、咯痰等;眼结膜、鼻粘膜、咽部充血、水肿;胸部X线征象符合支气管炎或支气管周围炎。
    中度中毒:上述症状加剧,出现呼吸困难、紫绀;胸部X线征象符合肺炎或间质性肺炎。
    严重者可发生中毒性肺水肿,或有呼吸窘迫综合症,患者剧烈咳嗽、咯大量粉红泡沫痰、呼吸窘迫、谵妄、昏迷、休克等。可发生喉头水肿或支气管粘膜坏死脱落窒息。
    高浓度氨可引起反射性呼吸停止。液氨或高浓度氨可致眼灼伤;液氨可致皮肤灼伤。
2.2灭火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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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防人员必须穿戴全身防火防毒服,切断气源。若不能立即切断气源,则不允许熄灭正在燃烧的气体。
2.3灭火剂
雾状水、干粉、二氧化碳、砂土。
2.4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着,应用2%硼酸液或大量清水彻底冲洗。就医。
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2.5泄漏应急处理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立即隔离150m ,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毒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合理通风,加速扩散。漏气容器要妥善处理,废弃或修复、检验后再用。
  安全监督
    各单位应建立由安全监督部门、生产技术部门、设备检修部门、运行部门、消防保卫部门组成的日常安全监控管理体系,以保证严格执行国家、行业有关标准、规范、法律、法规得到有效的执行。
3.1 日常监控
3.1.1 应必须保证液氨贮罐区24h有人监控,定期进行设备巡检,并建立运行巡检记录。
3.1.2 岗位操作人员应认真、熟练、安全的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注意各个参数的变化,发现问题及时正确处理。
3.1.3 操作岗位设有可靠的通讯设施,便于及时与上级部门沟通情况。
3.1.4 每半年进行一次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试验。
3.2 安全技术监督
3.2.1 液氨储罐、蒸发器、缓冲罐及相关压力管道等应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作记录。相关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一般每年进行校验,并作出记录。从事安全阀校验的检验单位和检验人员要具备相应的检验资质
3.2.2 每年至少进行两次静电安全检查。液氨罐区内各装置系统的总泄漏电阻、接地电阻以及静电消除器的运行状况,应由企业指定有关部门委派专业人员定期进行测定和检查,并作出记录。发现异常问题,立即与生产岗位研究解决。
3.2.3 每年应测定储罐基础下沉状况。
3.2.4 避雷针的接地装置,每五年一次。独立避雷针不得大于10欧姆
3.3 特种设备监督
3.3.1 液氨储罐、蒸发器、缓冲罐压力容器及相关压力管道,应当向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并设专(兼)职人员管理。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a)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b)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c)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d)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e)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3.3.2 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自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
3.4 卸氨监督
3.4.1 进入厂区前,认真对运输车辆所在单位的相关资质或生产制造单位相关资质、驾驶员和押运员的资质、车辆状况等进行检查和确认。
    随车必须携带的文件和资料包括:汽车罐车使用证、机动车驾驶执照和汽车罐车准驾证、押运员证、准运证、汽车罐车定期检验报告复印件、液面计指示刻度与容积的对应关系表;在不同温度下介质密度、压力、体积对照表以及运行检查记录本等。
3.4.2 卸氨前运输液氨的机动车辆进行检查。罐车的颜必须符合国家标要求,并且安装静电接地装置和阻火设备,并悬挂“危险品”标志,罐体应印制“有毒气体”标志。罐车检验合格证技术检验期限在有效期内。液氨储罐上应装设压力表、安全阀和液面计等,且灵敏好用外观变形、腐蚀及凹凸不平现象
3.4.3 必须有紧急切断装置。必须有液氨泄漏时进行紧急处理的装置,如水喷淋装置等。必须有防止罐车卸氨过程中车辆发生移动的有效措施。
3.4.4 汽车槽车在卸液氨时,必须规范接地。工作完毕后,应静置10分钟方可拆除静电接地
线。
3.4.4 液氨卸车过程,应对鹤管(充装臂)、密封件,快速切断阀门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防泄漏。槽车装卸推广使用万向充装管道系统,禁止使用软管充装。
3.4.5 现场卸氨作业时,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严格执行装卸安全操作规程。开关阀门应缓慢进行。
3.4.6 液氨汽车卸过程中,驾驶员、押运员等相关人员必须在现场,坚守岗位。
3.4.7 中随时检查罐槽外观有无泄漏、压力、温度急剧变化及其它异常现象。
3.4.8 时,应注意储罐的液位和槽罐压力储罐不得超过其容积的80%,槽车罐内氨气余压应≥0.3Mpa。
3.4.9 卸氨过程出现脱扣、充装臂断裂、连接法兰呲开等情况大量泄漏时,岗位人员应穿戴好防护用品站在上风口,立即关闭储罐和槽车的紧急切断阀,同时拨打应急救援电话并向有关部门汇报,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安全管理
4.1安全组织
4.1.1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保证本单位液氨的安全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的要求,并对本单位的液氨安全负责。
4.1.2各单位应制定安全生产责任管理规定,明确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车间安全生产负责人及操作人员的各级安全责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安全生产。
    a)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建立安全生产责任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负责根据法规要求、上级文件精神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组织制定氨泄漏应急方案并定期组织反事故演练。
    b)安全监督部门负责组织审查氨区建设项目的安全条件。负责组织审查液氨供应、运输承包单位的资质。负责监督液氨使用相关管理制度的执行。负责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对国家明确规定更换日期的滤毒罐、防毒面具、防化服等防护用品,需在发放台帐中明确注明领用日期、生产日期及更换日期。
    d)生产技术部门负责液氨系统设备技术监督管理工作,编制技术监督工作计划,检查技术监督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协调解决技术监督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负责监督检查设备技术台帐和档案的建档、完善情况,对设备的维护、检修进行质量监督。负责建立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管理档案并办理使用证,定期联系有检验资质的部门对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进行检验,保存检验资料,按照检验结果保证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规范使用。负责建立对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附件建立管理档案,并定期组织进行校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e)运行、检修车间负责落实氨区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及各项制度的具体执行。组织进行部门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设施、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材等处于完好。组织进行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教育培训,教育操作人员加强维护,正确使用,确保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定期对安全附件进行校验或更换。
    f)操作人员要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精心操作,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工艺规程,做好各项记录,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安全文明生产。按时认真进行巡回检查,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
状态。如发生事故,要果断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做好详细记录。
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发生重大危险事故,险情特别严重,采取紧急防范措施,有权停止工作,并撤离现场。
4.2 规章制度
4.2.1 建立健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严格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应包括正常或异常情况下,操作员工进入液氨场所进行正常操作或事故应急的程序和方法。
4.2.2 建立现场安全巡回检查制度。应包括检查周期、部位、标准。发现储罐液面、温度、压力异常,或有泄漏现象,应及时上报和处理。
4.2.3 建立安全培训管理制度。对职工进行业务培训,职业安全卫生知识培训和安全教育,应持证上岗。对一旦出现的事故危机情况,懂得如何处理,防止中毒和人身事故的发生。
4.2.4 完善消防管理制度,补充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试验标准和方法。建立灭火器材、防护器材台账等。
4.2.5 编制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安全预防措施和紧急救护方法等;并定期组织演练。
4.2.6 建立设备管理档案:应包括设备图纸、供应厂家、合格证、压力容器检测、检验报告、安全附件检测、检验报告、维护、检修情况记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