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GPS监控管理驾驶员问责措施
各位监控人员、驾驶员和车主:
我们公司营运车辆安装GPS安全监控系统,并实行安全监控管理。为保证GPS安全监控系统的正常使用和安全监控管理的顺利进行,实现对营运车辆动态监管,驾驶员和车主组织认真遵守有关规定。从2011年8月1日开始,按此《办法》进行严格考核,按时纠正超速和疲劳驾驶,保障安全运输。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营运客车的安全管理,强化运输过程安全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省政府、省交通厅的要求,公司对所属营运车辆安装GPS安全监控系统,并实行安全监控管理。为保证GPS安全监控系统的正常使用和安全监控管理的顺利进行,实现对营运车辆动态监管,确保行车安全,保障公司安全、持续、科学地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安全监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全面监控,突出重点,
提前防控”的原则,进行专职监控管理和运行调度指挥。
第三条 安装GPS安全监控系统及相关管理岗位实施监控管理、车辆经营业户、驾驶员和相关人员均应遵守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加强对运营车辆安全监控和管理的领导,公司成立营运车辆安全监控管理领导小组,由经理秦秋云任组长,分管安全的副经理赵士峰、刘贵海任副组长,陈昌金、刘丽君、秦敏、吴芳为成员。
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制定运营车辆安全监控管理措施和管理标准。
二、组织安全监督管理检查。
三、对建立和完善GPS监控管理系统所需人力、设备、资金投入进行决策,研究、处理安全监测和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四、协调处理与上级主管部门有关的重大事项。
第五条 公司成立客运车辆安全监控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监管中心),设在安全科部,是公司乘用车安全监督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拟定营运车辆GPS安全监控管理制度和标准,并对各车辆应用、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向公司安全监督管理领导小组提供监督管理信息。
二、负责监督车辆安全监测和管理、指导、检查、处理、协调。
三、负责监督安全监控系统和车载终端的应用。
四、负责组织驾驶员使用终端设备的教育和培训。
五、协调有关部门和设备、网络供应商处理GPS监控系统应用中的问题。
六、对营运车辆进行适时抽查监控,对不按制度落实、负责处理违章违纪行为的人员应跟踪其责任。
七、通过GPS信息平台向运营车辆驾驶员发布相关安全驾驶和调度信息。
第六条 对安装GPS车载终端设备的车辆应始终受到监控和管理。认真落实好GPS监控管理职责,明确责任,明确人员分工,落实好监控管理责任人员、设备管理责任人员,日常监控检查人员,进行备案存查。
一、GPS监测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一)组织落实上级及公司相关作业车辆GPS安全监控管理的规定和要求。
(二)结合本企业情况,组织制定企业运营车辆安全监控管理制度和工作计划。
(三)负责本公司监控工作所需设备、网络、人员、值班电话的配备,实施公司运营车辆的安全监测和管理、检查。
汽车gps
(四)研究、处理企业安全监测工作中的相关问题,落实、解决GPS管理过程中出现的各类矛盾和差错,不得推卸责任或误导驾驶员。
二、公司GPS监控中心主要职责:
(一)负责制定公司营运车辆安全监控管理制度和工作计划。
(二)负责企业运营车辆的专职安全监测和管理。
(三)及时纠正和处理车辆超速、疲劳驾驶、等违章行为,落实、处置各类报警信息。
(四)根据天气、道路情况,及时制发气象、道路、安全提示等信息,提醒驾驶员注意驾驶安全。
(五)每天出发前组织维护人员对车载终端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GPS信号的正常传送,负责对有问题的设备联系上级主管部门进行维修。
(六)负责车载终端设备用户的教育培训,熟练掌握使用、操作技术及简单技术故障排除。
(七)根据运输生产需要和安全监控,下达调度指令。
(八)负责车辆、驾驶员相关信息输入、变更、收集、分析和上报。
(九)及时监控车辆运行,负责对违章、事故车辆进行数据采集和分析,落实责任,对违章违纪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三、GPS监控中心人员情况
(一)监测中心值班监测人员应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工作责任心强,具备计算机操作技能。
(二)须经有关部门培训合格后、熟知安全生产相关知识,能够纠正驾驶员的违规行为,指挥驾驶员按规定行车,指导驾驶员正确使用GPS车载终端设备。
(三)熟悉GPS车载终端设备的功能和使用要求,经培训具有熟练的GPS监控平台操作技术。
(四)熟知本企业车辆号码、驾驶员配备情况、行驶线路、道路等级、车辆出发和到达时间的详细信息,熟知公司管理制度和处罚标准。
四、公司GPS监控中心人员职责
(一)对公司所有运营车辆的运营状态进行全天候监控,认真做好安全监控记录。
(二)确保在换班期间实时监控所有运行车辆的位置、速度,对出现的车辆超速行驶、疲劳驾车等违章行为及时进行信息提示、电话警告,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落实。
(三)每日统计超速、疲劳驾驶、违规情况,填写专用表格交安全监测管理部汇总上报。
(四)核查在线车辆,及时呼叫上传信息异常的车辆,落实具体情况并作好记录,存在设备问题的,及时通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联系处理。
(五)加强夜间运行车辆监控,及时向夜间行驶的车辆发送安全提示信息。
(六)收到特殊天气、封路、拥堵、限行、断路等特殊气象、道路消息,及时准备并发送信息,为驾驶员提供安全提示。
(七)及时回复或处理车辆的帮助信息。及时落实劫警信息,属实的联系报警处理。
五、相关管理制度
为加强安全监控管理,应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安全监测和管理制度,包括值班制度、交接班制度、监控检查、监控工作程序、监控岗位职责等。
六、原始记录
企业监控中心应建立健全各种原始记录,主要包括:值班记录、监控交接班记录、安全监控记录、夜间运行车辆重点监控记录、发送信息记录、车载终端设备故障记录等。
第三章 设备安装和管理
第七条 营运车辆GPS车载终端设备安装范围:公司所属全部营运客车、旅游客车均须安装GPS终端设备,在道路上操作之前,必须完成安装,全部纳入安全监控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