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货运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防止和减少交通事故,保障人员和财产安全,规范车辆运行,确保运输任务完成,公司制定了车辆GPS动态监控管理制度。根据省公司和各级交通部门的要求,公司所有车辆必须安装GPS定位系统,通过GPS定位对车辆运行过程位置、速度、方向、行驶线路、运行轨迹、规范行驶等实施安全运行监控,从而实现生产运行过程的受控管理,有效制止违章行车和预防控制交通事故的发生。
一、监控原则与适应范围
1.车辆GPS监控是指带有GPS卫星定位功能,能实时记录和传输车辆所在位置、行驶路线、行驶速度等,具有综合功能的汽车行驶记录监控管理系统。包括车辆GPS车载终端、各级监控平台相关设备及监控管理软件系统。
2.公司所有车辆都必须按照公司和各级交通部门的规定配备车载GPS设备和必要的通讯工具。
3.所有安装了车辆GPS车载终端的车辆,均应遵守本制度规定。
二、监控员和驾驶员职责
一)监控员职责
1.统一管理公司车辆GPS监控管理平台,保证监控平台运转正常。
汽车gps2.监控公司车辆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监控中发现的违章车辆驾驶员进行处罚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3.监控平台由专人操作,无关人员不得随意操作。
4.教育驾驶人员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使从业人员认识运用车辆GPS监控管理系统对运输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自觉接受公司的跟踪监控。
二)驾驶员职责
1.确保GPS车载终端处于开机状态,严禁人为破坏车载终端的正常使用,严禁私自拆除或改变车载终端结构。出现故障应及时报告,以便及时解决。
2.行驶中保持终端信息通畅,严禁无故或恶意手动报警,扰乱平台正常工作。
3.遵守公司制定的各项行车安全制度,对监控平台提醒纠正的违章行为应及时改正。
4.保护好GPS车载终端,使其始终处于正常工作状况。
三、监控管理
一)日常监控管理内容,包括车辆超速处理、偏离规定线路检查、夜间车辆运行监控、定点停放、长时间着车等监控。
1.GPS车载终端设备的管理由本车驾驶人员全权负责,公司在日常监控中发现设备运行不正常,应及时通知设备运营商进行维护。
2.如果GPS车载终端设备不能正常工作,经过确认是人为破坏造成的,那么驾驶员需要承担设备维修或更换设备的费用,并且还需要支付损失额2倍的。我们要求驾驶员将GPS检查和使用纳入车辆“三检”范围,如果发现设备损坏或丢失,应该立即报告,查明原因和责任人。
3.驾驶员不得自行断开GPS车载终端电源,如果确实需要断开电源进行车辆检修,那么必须及时告知公司监控人员,并做好记录备查。当车辆送修后取回时,还需要对GPS设备进行检查,如果发现设备损坏,修理厂需要负责恢复。
4.驾驶员或车上乘客不得无故按下紧急报警开关,以免影响判断,耽误警情。对于随意报警的人员,公司将根据相关制度进行考核。
二)GPS报警设置
1.超速报警:以交通执法部门以及本公司的时速设置为准,最高时速不能超过80KM/小时,如果路段有限速规定,那么不能超过规定时速。
2.车辆故障和事故报警:如果出现上述问题,驾驶员需要第一时间向公司相关部门汇报,并采取措施,避免延误时限和扩大损失与影响。
三)报警的处理
当公司在监控时接到报警信号后,需要迅速查明报警原因,及时处理,并且做好记录。
1.超速报警:需要及时告诉驾驶员纠正,减速慢行,消除隐患。
2.异常报警和紧急报警:需要及时与驾驶员联系,查明报警原因,了解求助内容,及时救助。
3.事故报警:需要及时与驾驶员联系并了解现场情况,并及时上报公司车管部门,车管部门需要根据事故发生情况立即做出相应处理。
四、违章行为及处罚
一)违章行为
1.私自拆动和损坏监控系统的各部件,使其无法正常工作。
2.无故按紧急报警开关报警。
3.驾驶员超范围或超路线行车,私自改变行车路线(特殊情况向公司汇报后方可改线)脱离监控。
4.在运行中被监控中心警告有违章行为,没有立即中止违章行为。
5.未按规定停放车辆。
二)违章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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