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工程设计说明
1交通标志设计
1.1版面设计
交通标志的形状、图案、尺寸、设置、构造、反光和照明以及制作,必须按《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施规范》(GB51038车牌标志-2015)规定执行。外形尺寸允许偏差为5mm。交通标志的文字书写规范、正确、工整。根据需要,可并用汉字和其它文字。当标志上采用中英两种文字时,地名用汉语拼音,专用名词用英文。设计图中的指路标志为中文标准版面,在版面制作过程中,根据设置英文的需要,修改版面尺寸。
采用铝合金板,符合规范要求。指路标志厚度2.0mm-3.0mm;警告、禁令、指示标志板厚度1.5mm-2mm。
交通标志反光材料采用二级(高强级)以上反光膜。
交通标志的边框外缘,应有衬底规定为:警告标志黄,警令标志白,道路的指路标志蓝。
1.2标志设置
标志设置在施工过程中须注意以下几点:
在满足规定的前置距离的情况下,不允许损坏道路结构和妨碍交通安全;不应紧靠在建筑物的门前、窗前、及车辆出入口前;与建筑物保持1m以上的侧向距离。
应满足视认要求,避免上跨桥、照明设施、门架、监控设施、电杆、行道树、绿篱及路上构造物等对标志板面的遮挡。不应遮挡其他交通设施。
标志的版面应面向来车方向,并应尽量减少对驾驶员的眩光。设置路侧式标志时,可与道路中心线的垂直线成一定的角度,指路标志和警告标志为0度~10度,禁令标志和指示标志为0度~45度,道路上方的标志应与道路中心线垂直并与道路垂直线成0度~10度的俯角。
标志立柱应保持垂直,其倾斜度不应大于立柱高度的0.5%,且不允许向车行道一侧倾斜。
标志安装在单柱、双柱或悬臂式标杆立柱上时,安装高度为200cm~250cm,但安装在隔离带、绿化带等非行人通行的地点时,安装高度不低于100cm。标志板外缘距路面侧石线不应小于25cm。标志板安装在悬臂上,考虑到通行净空和路面维修增高的因素,安装高度控制在550cm。对于附着式标志同样应当符合200cm~250cm和侧向净空不小于25cm的要求。
1.3标志结构
道路交通标志由标志板、支柱、基础、紧固件和反光材料等组成。标志底板、支柱等所使用的材料,应尽量选用强度高、耐久性好的材料。
1.4标志板结构及材料
标志板由标志面和标志底板组成。
标志面可用逆反射材料、涂料和保护层制作。标志面上的图案、文字、外边框、衬底等信息部分应采用逆反射材料、油墨或其它涂料等,在标志面的最外层可涂保护层如透明涂料等。
标志底板边缘可进行卷边加固,卷边形式可参考GB5768附录E图E2形式。标志底板应采用型钢加固,加固方式可按GB5768附录E1选择。
大型标志的板面结构,宜采用挤压成型的铝合金板。挤压板材应尽量试用最大尺寸,减少接缝,已保持板面的平整度。
同一块标志板上,标志底板和标志面所采用的各种材料应具有相容性,防止电化作用,不同的热膨胀系数或其他化学反应等造成标志板的锈蚀或损坏。
标志底板可用铝合金板、薄钢板、合成树脂类板材等制造,当板材拼接时需用固件连接。
标志面可用逆反射材料、油漆、油墨、胶粘剂、透明涂料及边缘填缝材料等材料制造。
在本次设计中,若有条件,对标志中的内容(包括包括汉、英文字、箭头、数字等)选用高强级反光膜,而底则采用工程级反光膜,这样可以有效地分清标志版面中的主次关系,满足夜间行车的视认要求。
1.5标志立柱
标志立柱与横梁大小的选择依据国标关于结构设计的要求进行计算设计,对应不同板面大小的交通标志牌采用不同的支撑机构,主要分以下几种:
单柱式(包括人行横道信号灯立柱)选用88钢管;
交叉口指路标志根据版面规格选用;
3m以下用悬臂式114
3m-5m用悬臂式165
5m以上悬臂式273;
对于某些单独指示标志牌在规范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选择附着在立柱或路灯灯杆上。
交通标志立柱选用钢管制作,所有钢构件必须采用热浸锌或喷铝作防腐处理后漆象牙外观漆。
标志支撑件的基础设计中采用双层或单层刚性扩大基础,基础采用明挖法施工,基底先进行
整平夯实,且控制标高,施工完毕后应对基坑回填、夯实,基础的金属预埋件必须进行防锈处理,水泥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应为C25。标志板和支撑件的连接部件根据板面大小,选择适当的连接方式、连接方式可参照GB5768-2009附录E的有关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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