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日常运行、保养、维修服务标准与收费基准价
车牌标志2、消防、避雷、电梯等专用设备的养护标准如与专业标准有不相一致的地方,以专业标准为准。
3、住宅区内的设备应建立设备台帐,并有保养、维修记录。
4、按有关规定属建设单位负责保养(修)设施(备)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5、每一类的服务内容与要求应高于并包含低一类服务内容与要求(一类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