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C⾼速公路快速⾃动付费系统
ETC基本常识
1、电⼦收费系统概述
⾼速公路电⼦收费系统通过在⾼速公路收费站应⽤组合式联⽹电⼦收费技术,提⾼收费站通⾏能⼒,缓解收费站拥堵,为⾼速公路⽤户提供安全、便捷的电⼦⽀付和通⾏服务。使⽤电⼦收费系统可以降低车辆磨损和油耗,减少⼤⽓污染,可实现节能减排,有利于环境保护。同时,免通⾏费现⾦⽀付便于车辆与财务管理。
2、电⼦不停车收费系统(ETC)简介
电⼦不停车收费系统(Electronic Toll Collection System,简称ETC),是通过“车载电⼦标签+IC卡”与ETC车道内的微波设备进⾏通讯,实现车辆不停车⽀付⾼速公路通⾏费功能的全⾃动收费系统。
3、⼈⼯收费系统(MTC)简介
⼈⼯收费系统(Manual Toll Collection System,简称MTC),是指⽤户通过收费站时,以IC 卡刷卡或现⾦⽅式实现停车⽀付⾼速公路通⾏费功能的收费系统。
4、ETC车道标志、标线
在⾼速公路路侧距离收费站区500⽶处,设有如下标志:
此标志表⽰前⽅收费站区设有ETC车道。
在ETC车道收费亭前⽅,设有如下标志:
此标志表⽰箭头指⽰车道为ETC车道,车道限速为20KM/H,注意保持车距。
在ETC车道上⽅,设有ETC车道天棚指⽰灯,当天棚指⽰灯为字样时,允许车辆进⼊车道,当天棚指⽰灯为时,表⽰车道处于关闭状态,禁⽌通⾏。
在ETC车道内有⾏驶标线,⽤户应按照标志标线⾏驶。
ETC使⽤说明
1、ETC车道通⾏提⽰
1)⽤户车辆通过ETC车道时,车道内栏杆⾃动打开,⼊⼝费额显⽰器显⽰“账户正常(储值
卡显⽰余额)、车牌号”,出⼝费额显⽰器显⽰“本次消费⾦额、车牌号”。
2)当⼊⼝费额显⽰器显⽰“账户低值、车牌号”时,说明速通电⼦标签内的记账卡账户余额已
经低于预先由⽤户确认的低值限额。
3)当⽤户车辆在ETC车道不能正常通⾏时,车道通⾏指⽰灯为红⾊,此时,请停车配合现
场⼯作⼈员处理。
2、速通电⼦标签使⽤注意事项
1)准予在⾼速公路⾏驶的车辆均可办理和使⽤速通电⼦标签,摩托车除外。个别型号的车辆
前风挡玻璃对微波信号有屏蔽作⽤,⽤户⾃⾏处理后亦可办理。
2)⽤户应妥善保管速通电⼦标签,注意防潮、防⽔、防强磁,避免损坏。
3)当⽤户驾驶安装有速通电⼦标签的车辆进⼊ETC车道前,请将速通卡正确插⼊速通电⼦
标签中。正确做法是:按照卡⾯上箭头指⽰⽅向,将速通卡插⼊速通电⼦标签中,速通电⼦标签指⽰灯显⽰为绿⾊,表明速通卡和速通电⼦标签⼯作正常,车辆可以通⾏ETC车道。
4)装有速通电⼦标签的车辆,通过ETC车道时,车速不得超过现场限速标志规定的时速,
并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
5)使⽤过程中须保证速通卡、电⼦标签与签约车辆⼀⼀对应,专车专⽤,同时电⼦标签具有
防拆卸功能,必须由客服营业厅的专业⼈员进⾏安装,⾃⾏拆卸将⽆法正常使⽤。
6)电⼦标签对外数据接⼝只作为制造商软件升级之使⽤,严禁接⼊任何包括充电器在内的外
部设备,否则可能造成产品损坏甚⾄电池爆炸等危险,因此造成的损害由⾏为⼈⾃⾏承担。
3、记账卡使⽤注意事项
1)当⽤户的记账卡丢失后,为保证资⾦安全,请及时挂失。
2)⽤户应妥善保管记账卡,注意防潮、防⽔、防强磁,避免损坏。
3)⽤户在⾼速公路使⽤记账卡时,应确保⼊、出⼝使⽤同⼀张记账卡;若出⼝⽆法提供有效
⼊⼝信息,按能够到达本出⼝收费站最远端驶⼊站⾄本出⼝站的⾥程计收单程通⾏费。
4)⽤户应时常关注记账卡账户余额,余额低值时应尽快续费,以免发⽣余额不⾜的情况⽽影
响通⾏,由此引发的不能正常通⾏,须以现⾦⽅式全额⽀付当次通⾏费。
5)⽤户初次办理记账卡时,可指定账户内任意⼀张记账卡为账户主卡,凭账户主卡可查询账户内所有记账卡的消费情况。账户内其它记账卡均为副卡。
6)⽤户为记账卡账户续费时,应携带本账户任意⼀张记账卡,以便⼯作⼈员查询确认。
7)使⽤过程中须保证速通卡、电⼦标签与签约车辆⼀⼀对应,专车专⽤。
4、储值卡使⽤注意事项
1)当⽤户的储值卡丢失后,为保证资⾦安全,请及时挂失。
2)⽤户应妥善保管储值卡,注意防潮、防⽔、防强磁,避免损坏。
3)⽤户在⾼速公路使⽤储值卡时,应确保⼊、出⼝使⽤同⼀张储值卡;若出⼝⽆法提供有效⼊⼝信息,按能够到达本出⼝收费站最远端驶⼊站⾄本出⼝站的⾥程计收单程通⾏费。
4)⽤户应时常关注储值卡内余额,余额低值时应尽快充值,以免发⽣余额不⾜的情况⽽影响通⾏。
5)⽤户在通过收费车道出现余额不⾜情况时,须以现⾦⽅式全额⽀付当次通⾏费。
6)⽤户使⽤过程中须保证速通卡、电⼦标签与签约车辆⼀⼀对应,专车专⽤。
5、其它
1)如果⽤户发现车道扣费异常,应停车告知收费员,现场由收费员出具《⾼速公路电⼦收费速通卡通⾏费退款确认单》,⽤户需登记姓名电话并保存⼀联确认单离开,事后可持该单据查询退费情况。
2)ETC⽤户在插拔速通卡时,应注意⾏车安全。
京津冀开通介绍
⼀、京津冀⾼速公路联⽹不停车电⼦收费系统开通时间是什么?
答:京津冀区域⾼速公路联⽹不停车电⼦收费系统于2010年9⽉28⽇正式实现互联互通。
⼆、本次京津冀地区⾼速公路联⽹的意义是什么?
答:京津冀区域⾼速公路联⽹不停车收费系统的开通,对于进⼀步提升区域内⾼速公路服务⽔平,促进区域交通⼀体化进程,倡导低碳环保的⾼速公路通⾏⽅式具有重要意义。
三、本次京津冀地区⾼速公⾥联⽹不停车收费系统联⽹范围是怎样的?
答:联⽹范围包括京津冀三地的主要⾼速公路⽹络,共设置ETC专⽤车道745条,⼈⼯刷卡车道5309条。京哈⾼速公路
(G1)、京港澳⾼速公路(G4)、京津⾼速公路等⼲线⾼速公路省(市)界站均设有ETC专⽤车道。
四、北京市⾼速公路联⽹范围是怎样的?
答:北京市⾼速公路已建成1169条⼈⼯刷卡收费车道和412条不停车收费车道(ETC车道),系统覆盖了市域内的全部收费站点。包括:京藏⾼速公路(G6)、京承⾼速公路(S11)、机场北线⾼速公路(S28)、机场⾼速公路(S12)、机场南线⾼速公路、京平⾼速公路(S32)、京哈⾼速公路(G1)、通燕⾼速公路(G102)、京津⾼速公路(S15)、京开⾼速公路(G106)、京港澳⾼速公路(G4)、六环⾼速公路、京新⾼速公路(G7)、京通快速路(S46),京沪⾼速公路(G2)。
五、天津市⾼速公路联⽹范围是怎样的?
答:天津市⾼速公路已建成1081条⼈⼯刷卡车道和139条不停车收费车道。⽬前开通ETC 车道133条,包括的收费站有京哈⾼速公路(G1)的宝坻北站、津围站、京沈站,京沪⾼速公路(G2)的武清西站、泗村店站、天津主线站(九宣闸),荣乌⾼速公路(G18)的翟庄⼦站、⼩孙庄站、杨柳青站、郭
庄⼦站,长深⾼速公路(G25)天津主线站(宁河),滨保⾼速公路
(G2501)的芦台南站、双街站、潘庄站、⼤张庄站、陈嘴站,津蓟⾼速公路(S1)的天津主线站、蓟州站、莲花岭主线站、九园站、宝坻北站、盘⼭站、宝坻温泉城站,津宁⾼速公路(S2)的北⾠东站、芦台西站、茶淀镇站、淮淀新市镇站,津滨⾼速公路(S3)天津主线站、军粮城站、西区站、滨海主线站,津港⾼速公路(S4)的天津站、⼤港站、咸⽔沽站、盛塘路站,荣乌联络线(S5)的天津站,津沧⾼速公路(S6)津静主线站、前毕庄站、静王路站,津保⾼速公路(S7)的天津站、冀津站,海滨⾼速公路(S11)的冀津站、中⼼渔港站、永定新河站、临港站、轻纺城匝道南站、轻纺城匝道北站、南港站、滨海南站,塘承⾼速公路(S21)的京沈站、芦台经济开发区站、宝地东站、宝坻温泉城东站、七⾥海战、东棘坨站,京津⾼速公路(S30)⾼村站、东丽站、武清南站,京津塘⾼速公路(S40)的泗村店站、宜兴埠站、⾦钟路站、天津机场站、空港站、塘沽西分站、塘沽主线站、杨村站,津晋⾼速公路(S50)的津港站。
六、河北省⾼速公路联⽹范围是怎样的?
答:河北省⾼速公路⽯家庄联⽹⽚区(⼀⽚区)、张家⼝联⽹⽚区(⼆⽚区)和京沈路⽹⽚区(三⽚区)共建成ETC车道194条,其余3059条⼈⼯收费车道均⽀持⾮现⾦⽀付通⾏费。ETC 车道覆盖109个收费站,包括:京哈⾼速公路(G1)、京港澳⾼速公路(G4)、⼤⼴京衡段(G45、)⼤⼴衡⼤段(G45)
、荣乌⾼速(保津段)(G18)、津汕⾼速(G25)、长深(承唐)唐⼭段(G25)、长深(承唐)承德段(G25)、承秦承德段、承秦秦皇岛段、⼤⼴京承段(G45)、西柏坡⾼速、沿海⾼速沧州段、京昆⽯家庄段(G5)、京台⾼速公路(G3)、唐港⾼速公路(S004)、唐曹⾼速公路(G25)、⽯黄⾼速公路(G1811)、廊诼⾼速公路(S24)、京沪⾼速公路(G2)、沿海⾼速公路(S012)、密诼⾼速公路、保沧⾼速公路(S013)、青银⾼速公路(G20)。
七、北京市⾼速公路电⼦收费系统客户服务单位及其联系⽅式是什么?
答:客户可通过北京速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速通公司)开设的营业⽹点办理不停车收费相关的电⼦标签和速通卡业务,⾼速公路周边及市区共有59个客服营业厅,营业时间为周⼀⾄周⽇9:00——17:00(法定节⽇除外)。
速通公司与华夏银⾏、⼯商银⾏、中国银⾏、建设银⾏以及北京农村商业银⾏、邮储银⾏合作开展了联名卡业务及其他代理合作业务,客户可前往上述银⾏的指定⽹点办理。
:010-96011(24⼩时)
客服⽹站地址:www.doczj/doc/b0fea89d84254b35effd3438.html
⼋、天津市⾼速公路电⼦收费系统业务服务单位及其⽹点联系⽅式是什么?
答:客户可通过天津市⾼速公路电⼦收费管理中⼼管辖的天津市⾼速公路电⼦收费客户服务中⼼办理业务,中⼼直属营业厅3个,包括市内1个,塘沽区2个,营业时间为周⼀⾄周五9:00--17:00(法定节⽇除外)。
天津市⾼速公路电⼦收费管理中⼼与华夏银⾏天津分⾏、建设银⾏天津分⾏及农业银⾏天津分⾏合作开展了联名卡业务及代理充值其他代理合作业务,客户可前往上述银⾏的指定⽹点办理。
:022-********(营业时间内)
客服⽹站地址:www.doczj/doc/b0fea89d84254b35effd3438.html
九、河北省⾼速公路电⼦收费系统业务服务单位及其⽹点联系⽅式是什么?
答:客户可通过河北省⾼速公路管理局指挥调度中⼼开设的河北省⾼速公路电⼦收费营业⽹点办理业务,河北省在11个地级市及涿州市共设有14个电⼦收费营业厅,其中⽯家庄、唐⼭市各有2个营业厅。营业时间为周⼀⾄周⽇8:30——17:30(春节法定假⽇除外)。
同时与中国银⾏河北省分⾏、中国光⼤银⾏⽯家庄分⾏、华夏银⾏⽯家庄分⾏、兴业银⾏⽯家庄分⾏开展了代理合作业务,共设置22个⼀站式代理服务⽹点,分别分布在⽯家庄、唐⼭、廊坊、邯郸,客户可前往上述银⾏的指定⽹点办理。
与河北⼀卡通合作联名卡业务及代理合作业务,共设置12个代发卡服务⽹点,省内每个地级市均有服务⽹点,其中⽯家庄设有2个服务⽹点,客户可前往上述银⾏的指定⽹点办理。
:0311-96122(24⼩时)
客服⽹站地址:www.doczj/doc/b0fea89d84254b35effd3438.html
⼗、京津冀⾼速公路联⽹不停车收费系统开通后,可以对三地ETC⽤户提供怎样的通⾏便利?
答:京津冀三地⽤户在本地办理ETC业务后,可在三地⾼速公路联⽹范围内实现跨区域不停车通⾏和⾮现⾦⽀付通⾏费。
常见问题
1、⾼速公路电⼦收费的使⽤⽅式有哪些?
答:有电⼦不停车收费(ETC)和IC卡⼈⼯刷卡收费两种⽅式。
2、速通电⼦标签能否单独使⽤?
答:不能。⽤户应在速通电⼦标签中正确插⼊与车牌号码对应的速通卡,才能正常使⽤。
3、速通卡的特点是什么?
答:速通卡采⽤实名制⽅式,速通卡持有⼈须为车辆所有⼈,可进⾏挂失,使⽤过程中须保证速通卡、电⼦标签与签约车辆⼀⼀对应,并可在联⽹区域已开通电⼦收费系统的⾼速公路中使⽤。
4、已安装电⼦标签的速通卡⽤户车辆可以哪些⽅式通过收费站?
答:在设有ETC车道的收费站,⽤户可将速通卡插⼊速通电⼦标签,以不停车⽅式通⾏ETC 车道。在未设ETC车道的收费站,⽤户须将速通卡从速通电⼦标签中取出,以停车刷卡⽅式通过。
5、不是车辆所有⼈可以申办速通卡及速通电⼦标签吗?
答:不能。
6、速通卡内记载车牌号码与标签记载或车辆车牌号码不⼀致,是否可正常通⾏ETC、MTC车道
吗?
答:不能。
7、在⾼速公路⼊⼝领取纸质通⾏券,出⼝还能使⽤速通卡⽀付通⾏费吗?
答:不能,若您在⼊⼝时领取纸质通⾏券,出⼝时只能以现⾦全额⽀付通⾏费,不能刷卡,也不能通⾏ETC车道。
8、使⽤速通卡配合速通电⼦标签通过ETC车道时,⽤户如何判断交易成功?
答:使⽤速通卡配合速通电⼦标签通过收费站ETC车道时,速通电⼦标签发出“嘀”的⼀声,车道信号灯变为绿⾊,车道栏杆⾃动开启,交易成功。
9、速通卡⽤户在⼈⼯收费车道时,如何判断刷卡成功?
答:当⽤户驾驶车辆进⼊收费站⼈⼯收费车道时,应将速通卡交与收费员,由收费员进⾏刷卡操作,刷卡成功后,⽤户会听到语⾳提⽰“刷卡成功”,同时,车道信号灯变为绿⾊。
10、储值卡的卡内余额不⾜时,是否可以透⽀使⽤?
答:不可以,需在现场全额现⾦⽀付通⾏费。
11、出⼝时⽆法提供速通卡或纸质通⾏券时如何处理?
答:由于⽤户在进⼊车道时需刷卡或领取纸质通⾏券,所以在出⼝时也需提供其中之⼀,若出⼝⽆法提供有效⼊⼝信息时,按能够到达本出⼝收费站最远端驶⼊站⾄本出⼝站的⾥程计收单程通⾏费。
12、速通电⼦标签出现交易失败时如何处理?
车牌标志
答:⽤户可使⽤速通卡以⼈⼯刷卡的⽅式通⾏。
13、在通过收费站时,速通卡不能正常使⽤如何处理?
答:通过收费站时,如发⽣速通卡不能正常使⽤的情况,转由⼈⼯现场处理。
14、使⽤速通电⼦标签通过ETC车道时,是否必须插⼊速通卡?
答:是。只有正确插⼊速通卡,速通电⼦标签才能正常使⽤,否则系统⽆法完成交易,车辆不能正常通过ETC车道。
15、速通电⼦标签安装在车辆的什么位置?
答:⼩客车安装在挡风玻璃后视镜附近位置,⼤客车或⼤货车安装在挡风玻璃中间靠下位置。
16、为什么速通电⼦标签必须贴在车辆指定的固定位置?
答:该位置是ETC车道设备读取速通电⼦标签信息的最佳位置,能最⼤限度的保障速通电⼦标签交易的可靠性。
17、速通电⼦标签是否只能与⼀张速通卡配合使⽤?
答:是的。在使⽤过程中须保证速通电⼦标签、速通卡与签约车辆⼀⼀对应,⼀车⼀卡⼀签,专车专⽤。速通卡⽤户在通⾏ETC、MTC车道时,须确保签约车辆、电⼦标签、速通卡号码⼀致⽅可正常通⾏。
18、在⾼速公路电⼦收费系统中,⽤户是否可以使⽤⼀张速通卡,同时⽀付多辆车的通⾏费?
答:不可以。
19、速通电⼦标签是否可以⾃⾏拆卸?
答:不可以,速通电⼦标签具有防拆卸功能,⼀旦⾃⾏拆卸将⽆法正常使⽤。
20、速通电⼦标签脱落或被拆卸,怎么办?
答:速通电⼦标签脱落或被拆卸,将⽆法正常使⽤,⽤户须驾驶车辆到客服营业厅重新安装、激活、检测。
21、哪些车辆可以办理速通电⼦标签?
答:准予在⾼速公路⾏驶的车辆均可办理和使⽤速通电⼦标签(摩托车除外)。个别⼚牌、型号的车辆前风挡玻璃对微波信号有屏蔽作⽤,⽤户⾃⾏处理后亦可办理。
22、速通电⼦标签和速通卡是即开即通吗?
答:是。⽤户在客服营业厅办理速通电⼦标签和速通卡后即可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