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题目)  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分析
课程名称:  交通安全与事故再现技术
学    院:  汽车学院
专    业:  车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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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时间:  2011年 7 月 4 日
二〇一一年七月
        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分析
一、电动自行车的发展趋势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们收入的不断提高,电动车不仅比较环保,在马路人行道或主干道上行驶所占的位置也相对较小,大多数电动自行车体积甚至没有摩托车大。除此之外,电动车由于不用人力,又有一定的速度,对改善一些中低收入或者说买不起、不愿买小轿车的人出行有很大帮助。电动车已日益成为市民的主要交通工具代替自行车的快速发展趋向已成为不争的事实。
在城市中,电动车的普及十分广泛,成为上下班工人、学生的主要代步工具。 2010年是我国电动自行车产业得以快速发展的一年。截至2010年第3季度,每百户城镇居民家庭电动自行车拥有量已达28辆,电动自行车社会保有量超过了1.2亿辆。2010年3月,包括山东、河南、湖北在内的十个省份被正式批准将电动自行车归入家电下乡产品,通过政府补贴鼓励消费购买。电动车目前的发展趋势如下:
1、总体说来,无论是企业还是各地经销商,都对今年行业的整体发展状况持乐观态度,认为今年行业总体销量将会有一个较大提升
2、产品开发注重细节设计,更人性化与个性化
从去年开始,行业内的新品层出不穷,而这里所谓的新品并不是单独指新技术与新车款等的推出,更是各企业在产品开发中对于品质、细节的完美把握,以及电动车产品功能上的趋于人性化的改进。这一系列的进步,是由于市场需求的细分成为行业发展的基本环境,企业只有适应这一变化,并在产品开发上做足工作,才能取得突破性发展从行业一线品牌的产品策略上可以看出,2011年的产品发展将在这一方面有一个更加深入的进步。个性化与人性化的打造,是企业品牌特质形成的一个基本前提,这也是2011年企业所要做的重点工作之一。
3、锂电产品推行机会到来
电动车下乡
四部委联合发文限期整治“超标”电动车,这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轻便电动自行车的发展,虽然说包车、豪华款等电动车品类适合了部分区域市场的消费需求,国家相关部门也必定会在研究具体情况之后对这类电动车进行规范后的支持与推动,但就行业整体发展来看,轻型电
动自行车将会是电动车品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而在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的前提下,轻型电动自行车的发展空间明显是巨大的。电动车给我们带来方便的同时,由电动车频繁引发交通事故的现象也引起有关部门和广大众的高度关注。
二、电动自行车的危害
山东是电动车消费大省,产销两旺。全省有近1200万辆电动车的保有量。这一数字带来的也是交通事故的大幅攀升。据山东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的统计,从2008年到2010年三年时间,电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占全部非机动车交通事故的6成以上。其中造成114人死亡。杭州因电动车造成交通事故死亡的人数也大幅增加,2010年电动车交通事故导致178人死亡,平均每月有近15人死亡,占交通事故死亡总数的23.39%,同比增加了61人。 2010年宁波市共发生涉及电动自行车上报事故1284起(占当年总上报事故数的37.7%),死亡170人(占当年总死亡人数的23.3%),受伤1377人(占当年总受伤人数的38.9%);而今年1—4月,宁波市共发生涉及电动自行车上报事故345起,死亡47人,受伤378人,其中死亡人数占4个月总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的31.8%。,2010年,慈溪市发生涉及电动自行车上报道路交通事故1284起,死亡170人,受伤1377人,同比分别上升9.65%、6.92%和9.29%,其中死亡人数同比增加11人,
在我市城市道路和城乡接合部道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中,由电动车引起的占三分之一以上,电动车俨然成了新的“马路杀手”。这只是一些省、市的事故,由此可以联想到全国的情况是多么的令人惊叹不已。事故之后个人受苦、受罪,损失钱财,家人受拖累。但往广泛上说,往深处说,还有更大的危害。一个人由于交通事故受了伤或死亡,保险公司要赔付,他们要承担经济损失;受了伤要医治,增加了医疗资源的耗损;交通事故要进行司法程序的处理,其处理运行耗费的是纳税人的金钱;交通事故打乱了正常的交通秩序,耽误了很多的宝贵时间,造成了一定的社会资源浪费,等等。从以上可以看出,交通事故不仅危害个人利益,也关系到全社会的利益,危及到所有的财产安全,由此出事故发生的原因至观重要。
三、电动自行车造成危害的原因                     
分析电动车事故发生的原因,其车速过快、制动性能差和驾骑者违章行驶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其次是电动车驾骑者自身缺乏安全意识,不能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电动车经常抢占机动车道,还有就是相关管理部门监管缺位和法律法规不健全也使电动车交通事故的发生成为可能。
1、行驶速度过快
按有关规定,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但现在大街上行驶的电动车,其行驶速度有时可与机动摩托车一比高低,有些时速甚至达到40公里以上,“飞速”行驶的电动自行车随处可见。一旦与其它电动车或行人发生碰撞后,冲击力较强,往往后果严重,损失较大。根据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交通法律法规,电动自行车应该在非机动车道行驶(如果没有非机动车道则应该靠右行驶),而且时速不能超过15公里,在横过机动车道时也应该下车推行,但电动自行车驾驶者都没有遵守这些规定。
2、制动性能较差
据不少市民反映,目前市场上出售的电动自行车,有部分制动性能太差,驾驶时经常遇到刹车不灵现象。电动车车轮接触地面面积小,稳定性较差,刹车时摩擦系数小,制动距离长,如果不遵守交通法规,与机动车发生碰撞的伤害后果更加严重。
3、违章行驶
电动车行驶中,经常存在违反交通信号、占道行驶、逆行、不按规定让行等违章行为。据统计,在所有交通事故中,因电动车违反交通规则造成的交通事故约占事故总数的5%左右。
4、交通安全意识淡薄
骑车人对交通法规知识缺乏基本了解,自身交通安全意识普遍比较淡薄。在道路上行驶时,往往以骑自行车的习惯行驶,如突穿猛拐、争道抢行、闯信号灯、随意转弯变道等。另外,电动自行车除了载人外,有些电动自行车主还用它来载货,超重、超宽载货的电动自行车在交通繁忙的路段穿行,险象环生。
5、销售环节存在漏洞
经调查,目前大部分电动车销售点都没有按国家规定对销售的电动车设制限速措施,仍在销售车速严重超标的电动自行车,电动车销售点存在管理漏洞。据了解,价格一般在2000-3000元左右的电动自行车,有的时速可以达到40公里以上,远远超过了非机动车的时速标准。大部分电动自行车车主都认为,电动车要比摩托车安全,而且,电动自行车可以不用上牌,方便省事,又不用担心违章,偶尔有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还不用担心记分和。用一名电动车车主的话说:交了钱就可以上路。这些都成为市民喜爱并选择电动自行车的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