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加强农村地区和进城务工人员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电动车下乡∙【公布日期】2020.04.23
【字 号】
【施行日期】2020.04.2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
正文
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加强农村地区和进城务工人员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宣教处、高速支队、各分局(大队):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和进城务工人员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深化“畅行安全路,幸福奔小康”交通安全进村入户宣传活动,不断提升广大众法治意识、安全意识、规则意识,全力做好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根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关于做好农村地区和进城务工人员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公交管〔2020〕65号)和省厅交管局《关于加强农村地区和进城务工人员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开展“一盔一带”重点宣传,有效提升安全带、头盔的使用率
  (一)加强公益倡导主题宣传。宣教处要围绕安全带、头盔的安全保护作用,制作一批主题宣传资料,大力倡导汽车驾驶人、乘车人依法使用安全带及摩托车驾驶人、乘车人、电动车驾驶人依法佩戴安全头盔,助推安全文明习惯养成;各分局(大队)要在日常开展新闻宣传报道及“七进”工作中,积极引导汽车驾驶人安装使用儿童安全座椅、中小学生骑自行车时佩戴安全头盔、反光标志,提高未成年人安全防护意识。按照省厅交管局统一部署,宣教处牵头,高速支队、各分局(大队)配合,在交管局、微博、发起“平安贵州?一
盔一带”等话题和专题,同时制作发布相应内容并添加话题推送,形成宣传合力。
  (二)开展以案释法典型宣传。高速支队要依托收费站、服务区、加油站等人流聚集区域,各分局(大队)要依托车管业务大厅、交通违法和事故处理窗口等场所及各种媒体平台,通过摆放展板、设置专栏、播放视频等多种形式,开展违法曝光、案例警示,高频次、大范围进行宣传,持续广泛传播法律规定、安全知识以及安全带、头盔的重要作用、使用常识。
  (三)协调组织志愿者宣传。各分局(大队)要主动协调辖区文明办、共青团等部门,动员在校学生、机关、企事业等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文明交通志愿者、满分驾驶人、驾校学员等体,通过张贴海报、设置展板、发放材料、承诺签约等方式,在写字楼、住宅小区、企事业单位等地多形式组织开展“一盔一带”宣传。延伸宣传触角,提高众知晓度。宣教处牵头、各分局(大队)配合,组织对快递、外卖行业龙头企业员工开展一次交通安全教育,培养规范佩戴安全头盔的职业习惯。
  (四)强化劝导提示宣传。各分局(大队)要把农村地区作为关注重点,联合当地村委会,充分发挥农村“两站两员”、驻村扶贫干部、工作队、大学生村官的监管作用,加强对村
民“一盔一带”佩戴使用情况的宣传、劝导。要充分发挥停车场经营单位、小区物业作用,把好“出门关”,在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开展宣传提示。要联合交通运输部门督促客运场站、客运企业落实出站检查、提示告知制度,客运车辆驾驶人、乘务员在发车前按照相关要求向旅客告知,或者播放安全告知、安全带宣传等音像资料,提醒乘客系好安全带。高速支队要结合近期开展的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发动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出入口、加油站等地,围绕疫情防控、高速公路二次事故预防、规范使用安全带、佩戴安全头盔等内容,通过开展讲座,张贴宣传标语,展出事故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利用收费通道栏杆和沿线电子显示屏等发布滚动字幕等形式开展交通安全提示工作。
  二、强化“一老一小”安全防护宣传,提升农村地区“脆弱体”交通安全自护能力
  (一)丰富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宣教处要积极协调教育部门,在学生全部返校后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专项活动。利用“阳光校园·空中黔课”网课平台,开展“交通安全开学八讲”安全教育活动。各分局(大队)要主动与辖区学校进行对接,派出民警受聘为交通安全法制副校长,收集、整理师生对交通安全宣传的建议,不断改进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方式方法。结合实际,通过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课、“5+1”十分安全课等方式开展交通安全常态教育。
要结合“六一”、暑假、开学季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知危险,会避险”等安全体验活动,增强中小学生(幼儿)交通安全防护意识。
  (二)加强农村老人交通安全教育。各分局(大队)要利用农村集市及赶场日,针对老年人等留守人开展普法宣传,重点宣讲安全使用电动自行车、安全过马路等交通安全常识。要大力推动交通安全宣传警示提示进入生产生活场景,重点加强老年人交通安全自护知识宣传,提升老人自我保护能力。
  (三)策划开展“一老一小”交通安全网络直播活动。按照省厅交管局统一部署,宣教处、各分局(大队)要用蓝鲸FM、一直播、抖音直播等平台开展一场不少于30分钟的网络直播,各分局(大队)请于4月30日前将直播地点、人员名单、人员照片和直播主题通过公文传输上报至宣教处,宣教处汇总后上报省厅交管局,由省厅交管局统一安排直播时间。
  三、打造农村特宣传阵地,巩固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础
  (一)开展国省道示范路创建宣传活动。深化“千灯万带”示范工程,各分局(大队)要根据辖区特点,在农村平交路口设置交通安全宣传提示,将交通安全宣传设施设置、使用纳入普通国省道示范路创建活动。
  (二)加强农村交通安全阵地建设。各分局(大队)要在村庄主要出入口或主干道沿线墙体刷写交通安全村民公约,绘制交通安全提示语、宣传画。借助“电影下乡”、农村文化广场、农家书屋等文化平台,打造一批具有地方特的交通安全宣传阵地。
  (三)开设农村远程宣传“云课堂”。 宣教处要积极对接相关平台,结合“美丽乡村安全行,千场交通安全警示教育进农村”活动,探索利用网络远程教育的方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工作。省厅交管局将拍摄制作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系列视频,待省厅交管局下发后,各分局(大队)要主动联系当地教育文化部门,利用下发视频开设农村交通安全教育“云课堂”,拓展农村宣传的渠道和路径。
  四、加强农村“大喇叭”宣传,做到村村寨寨全覆盖
  各分局(大队)要对接村委会,开展农村大喇叭交通安全警示提示“天天讲”。发挥各地抗疫情期间农村应急广播作用,完善农村“大喇叭”交通安全播报机制,根植本乡本土,加强交通安全提示,形成“普法村村播,提示周周有”的宣传态势。宣教处要围绕农村交通安全常识、典型交通违法危害、交通事故逃生避险、车驾管业务办理流程等,编写贴近民生、通俗易懂的交通安全提示,通过“大喇叭”广泛播出。实现“大喇叭”交通安全宣传提示远程遥控、远程播
报。
  五、发动社会力量协同治理,织密农村宣传网络
  宣教处牵头,各分局(大队)配合组织“送安全下乡”公益活动。协调公益联盟企业、新闻媒体策划聚焦农村交通安全的系列活动,开展有奖竞赛、亲子体验,赠送头盔、安全书包、安全反光贴、安全手环等公益活动。通过公益支持、主题冠名等方式,组织“送安全下乡”活动,推动主题活动进入农村居民生活。融入脱贫攻坚决战决胜年,通过设立专项资助、专项扶助计划,对交通安全宣传基础薄弱的村镇进行重点帮扶。
  六、组织进城务工人员专项教育,提升农村主劳力交通安全素质
  各分局(大队)要加强警企协作,推动用工企业建立交通安全教育制度。联合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本地龙头企业,按照“谁聘用、谁负责”原则,结合当前复工复产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推动企业和中介机构落实主体责任,发动企业员工设立交通安全团队,制定安全制度,定期开展员工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将交通安全知识作为入岗培训、月度学习重点内容,与员工签订交通安全保证书,定期通报安全榜单,采用行政、经济手段遏制严重交通违
法行为。组织民警、法制员走进外卖、家政服务、建筑工地等进城务工人员集中企业,以“戴头盔、安全行”为主题开展专项宣讲,组织志愿劝导活动。建立辖区企业安全员、钉钉等,定期推送法律法规、事故警示案例。定期通报当地快递外卖等行业从业人员闯红灯、逆向行驶、占用机动车道等严重交通违法及伤亡事故信息。
  各单位工作动态、阶段性工作总结请及时通过公文传输上报至宣教处收文人。
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2020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