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乳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9.03.25
∙【字 号】乳政办字〔2019〕12号
∙【施行日期】2019.03.2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
正文
乳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滨海新区、经济开发区、城区街道办事处,各市属国有企业:
低速电动车主要指行驶速度低、续行里程短,电池、电机等关键部件技术水平较低,用于载客或载货的三轮、四轮电动机动车(包括老年代步车等)。多数低速电动车属于道路机动车辆,但生产和使用未纳入机动车管理体系,其制动、转向、碰撞等性能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存在生产经营无序、车辆无牌上路、驾驶人无证驾驶等问题,容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严重影响城市绿交通、慢行交通发展和人民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按照国家、省和威海市部署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迅速开展低速电动车生产企业清理整顿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立足责任分工、强化协调联动,立即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调查摸底。许可部门要摸清低速电动车生产企业设立时间、生产规模及产品等基本情况,工信部门负责调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企业情况,市场监管部门负
责调查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生产企业及未取得营业执照和无任何生产资质的企业情况。在此基础上,于今年4月至12月,组织开展督促整改和清理整顿工作,严查《公告》企业产品,严禁销售未经许可及未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低速电动车。(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场监管局,各镇区配合)
二、严禁低速电动车产能扩张
严格执行国家关于机动车辆生产销售相关法律法规,停止注册登记低速电动车生产、销售企业,停止核准或备案低速电动车投资项目,停止新建低速电动车企业,正在建设的项目要立即纠正。投资主管部门要强化项目监管,对已立项建设的新能源汽车项目进行核实,严禁以新能源汽车或零部件的名义核准备案项目后,实际生产低速电动车。摸排中发现类似企业的,要坚决停产整顿,待上级出台规范管理政策及规定后,按相关要求进行管理。(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发改局、工信局、市场监管局,各镇区配合)
三、严厉整治道路交通秩序
将低速电动车纳入道路交通安全执法检查重点,依据清理整顿的时间节点,分步骤划定禁
、限行区域,严查闯禁行、无牌无证等交通违法行为,减少交通安全事故发生。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载客行为,坚决取缔非法营运载客的四轮和三轮电动车。制定在用车辆处置办法,设置3年过渡期,鼓励通过置换、回购、报废等方式加速淘汰在用低速电动车。由市公安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交通管理相关文件并组织实施。(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通局、工信局、市场监管局、财政局、商务局、环保局、邮政公司,各镇区配合)
四、加强生产销售监督执法
在《四轮低速电动车技术条件》国家标准及低速电动车规范管理相关政策出台3个月后,全市禁止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低速电动车产品。相关部门要加强流通领域监督检查,督促销售企业建立并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严厉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低速电动车产品行为,维护市场秩序。(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场监管局,各镇区配合)
五、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市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工作专班(附件1),办公室设在市工信局。工作专班下设交通秩序整治、生产规范指导、市场质量监管3个专项工作组(附件2),分别由市公安局、工信
局、市场监管局牵头组建,全面推进低速电动车管理工作。工作专班、专项工作组要及时妥善处理相关风险及工作开展过程中可能带来的社会矛盾,既保证低速电动车治理工作有序进行,也要保护合法合规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残疾人轮椅车等销售、使用的正当权益。要加强政策宣传,强化舆论引导,通过报纸、电视、广播和各类新媒体,广泛宣传驾乘不符合安全标准机动车的危害,曝光损害消费者权益、弄虚作假等行为,扶优汰劣,为切实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工信局、公安局、交通局、市场监管局;各镇区配合)
本通知下发后,各专项工作组要于每月23日前向市工作专班报告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市政府将组成联合工作组,适时对低速电动车清理整顿、加强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突出的镇区和有关部门进行问责,确保规范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1.市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名单
2.市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工作专项组组成人员名单
乳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25日
附件1
市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战国生(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袁国选(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山东电动汽车
成 员:宋 林(市政府调查研究室主任)
刘国贤(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社科联主席)
张庆凯(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李 彦(市教育和体育局党组成员)
栾 频(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宋校政(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
王欣林(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王玉珏(市司法局副局长)
胡京林(市政府投融资管理中心主任)
宋 波(市环境保护局党组成员、核应急办主任)
夏永健(市交通运输局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肖翔宇(市商务局副局长)
杨玉峰(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监察大队教导员)
王庆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
于 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稽查大队大队长)
宋红霞(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山东省乳山市分公司副总经理)
胡 波(滨海新区市政局局长)
张东健(经济开发区管委副主任)
王 韶(城区街道工委委员)
郭 帅(夏村镇副镇长)
于 鹏(乳山口镇武装部长)
马军磊(海阳所镇副镇长)
宋修志(白沙滩镇人大主席)
兰 宏(大孤山镇人大主席)
高洪鹏(徐家镇副镇长)
刘晓琛(南黄镇副镇长)
李英宇(冯家镇副镇长)
孙忠强(下初镇副镇长)
李晓楠(午极镇副镇长)
马 磊(崖子镇副镇长)
高 海(诸往镇副镇长)
王 超(育黎镇副镇长)
潘 峰(乳山寨镇武装部长)
附件2
市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工作专项组
组成人员名单
一、交通秩序整治组
组 长:王欣林(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成 员:宋校政(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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