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汽车
特种车一:油罐车、汽罐车、液罐车
特种车二:专用净水车、特种车一以外的罐式货车,以及用于清障、清扫、清洁、起重、装卸(不合自卸车)、升降、搅拌、挖掘、推土、冷藏、保温等的各种专用机动车
特种车三:装有固定专用仪器设备从事专业工作的监测、消防、运钞、医疗、电视转播等各种专用机动车
特种车四:集装箱拖头
挂车:是指就其设计和技术特征需机动车牵引才能正常使用的一种无动力的道路机动车。
挂车根据其使用性质并按照对应吨位货车的30%计算。装置有油罐、汽罐、液罐的挂车按特种车一的30%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