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二:
机动车交通
事故责任强
制保险基础
费率表
特种汽车2、特种车一:油罐车、汽罐车、液罐车;
特种车二:专用
水车,特种车一以外的
罐式货车,以及用于清
障,清扫,清洁,起重,装
卸,升降,搅拌,挖掘,推
土,冷藏,保温等的各种
专用机动车.
特种车三:装有固
定专用仪器设备从事专
业工作的监测、消防、
医疗、电视转播等的各
种专用机动车;
特种车四:集装箱拖头。
3、挂车根据实际的使用性质并按照对应吨位货车的30%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