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标准(ISO)规定的汽车分类
根据国际标准的定义,凡由动力驱动并有四个或四个以上车轮的非轨道承载的道路车辆称为机动车辆,机动车辆常用于:
①载运人员和(或)货物;
②牵引载运人员和(或)货物的车辆;
③特殊用途。
机动车辆包括:
①和电线连接的车辆,如无轨电车;
②整车自身质量超过400kg的三轮车。
国际标准将机动车辆分为下列几类:
一、轿车Passenger car
是一种主要为了载运乘客及随身行李(或货物)而设计和装备的机动车辆,包括驾驶席在内最多有9个座位。它也可拖带一辆挂车。
⒈中级轿车Saloon,Sedan
中级轿车具有如下特征:
①封闭式车身,侧窗中柱可有可无;
②固定式刚性车顶,有的顶盖还可以部分开启;
③至少有二排座席,有四个或四个以上的座位;
④有二个或四个侧门,也可有一个后开门;
⑤有四个侧窗。
注:如两侧窗无中柱间隔,这种车可以称为“Ccach”。
⒉活顶轿车Convertible saloon
活顶轿车具有下列特征:
①具有可启式车身;
②具有固定式侧围框架,具有可收缩式车顶;
③至少有二排座席,有四个或四个以上的座位;
④有二个或四个侧门;
⑤有四个或四个以上的侧窗。
⒊高级轿车Pullman saloon,Pullman sedan,Ececutive limousine
高级轿车具有下列特征:
①具有封闭式、前后排座席之间可能没有隔板的车身;
②具有固定式刚性车顶,有的顶盖还可以部分开启;
特种汽车③有四个或四个以上的座位,至少有二排座席,座椅的一排或多排可拆除,或装有想前翻倒的靠背,以提供装载平台;
④有二个或四个以上侧门,并有一后开门;
⑤有四个或四个以上的侧窗。
4.1旅行货车Truck station wagon
这是一种由火车派生出来的轿车,其特征是:
①具有封闭式的车身;
②具有固定式刚性车顶,有的顶盖可部分开启或架起;
③有四个或四个以上的座位,至少有两排座席;后排座席可以拆除或装有折叠式靠背以提供装载平台;
④具有二个、三个或四个侧门,并有一个后开门;
⑤有四个或四个以上的侧窗;
⑥汽车空载时自驾驶员席上的座位参考点距支撑车辆的平面至少750mm。
⒌小型轿车Coupe
小型轿车具有下列特征:
①具有封闭式车身,通常后部空间较小;
②具有固定式刚性车顶,有的顶盖的一部分可以开启;
③有二个或二个以上的座位,至少有一排座席;
④有两个侧门,也可以有一个后开门;
⑤有二个或二个以上的侧窗。
⒍敞篷车Convertible,Open tourer,Roadster,Spider
敞篷车具有下列特征:
①可启式车身;
②车顶可以是软的,也可以是刚性的,车顶至少有二个位置;在第一个位置上,遮蓬车身;在第二个位置上,车顶折叠于后部,车身敞露;
③有二个或二个以上的座位,至少有一排座席;
④有二个或四个侧门;
⑤有二个或二个以上的侧窗。
⒎多种用途轿车Multipurpose passenger car
这种轿车是为了便于临时运输货物而设计的,具有封闭式、开启式或可开启式车身,具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座位。
⒏短头轿车Forward control passenger car
这是一种转向盘的中心位于汽车总长(包括保险杠和突出部位)的前1/4部分内的轿车。
⒐特种轿车Special passenger car
这是一种其特征不属于任何上述类型的轿车。
二、客车Bus
这是一种为了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而设计和装备的机动车辆,包括驾驶员座席在内有9个以上的座位,客车有单层的或双层的,也可拖带一挂车。
⒈小型客车Minibus
这是一种座位总数不超过17座(包括驾驶员座席)的单层客车。
⒉城市客车Urban bus
是一种为城市和城郊使用而设计装备的客车,这类车辆没有座位及战立乘客的位置,并有足够的空间供频繁停止时乘客上下车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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