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旧的四种方法。
1、平均年限法 每年折旧额=原值/预计使用年限 例如10万元的汽车预计使用10年,则每年应计算1万元的折旧。也就是说在第一年末,汽车的价值是九万元;第二年末,汽车的价值是八万元;以此类推。
2、工作量法 按照行驶的里程计算折旧,折旧额=原值(已经行驶的里程/预计使用里程) 例如汽车报废年限10万元的汽车预计行驶里程为10万公里,则每行驶1公里提取1元的折旧。也就是说在行驶1万公里后,汽车的价值是九万元;在行驶2万公里后,汽车的价值是八万元;以此类推。
3、双倍余额递减法 计算公式是:折旧的百分比=2/预计使用年限 每年的折旧额=年初时的价值(折旧的百分比) 在预计使用年限的最后两年平均分摊剩余的价值 例如10万元的汽车预计使用10年,折旧的百分比为20% 第一年末汽车的剩余价值是8万元。(10-10万的20% 第二年末汽车的剩余价值是6.4万元。(8-8万的20% 第三年末汽车的剩余价值是5.12万元。(6.4-6.4万的20% 第四年末汽车的剩余价值是4.096万元。 第五年末汽车的剩余价值是3.277万元。 第六年末汽车的剩余价值是2.6214万元。 第七年末汽车的剩余价值是2.097万元。 第八年末汽车的剩余价值是1.678万元。 第九年末汽车的剩余价值是0.839万元。 第十年
末汽车报废。
4、年数总和法 公式是:折旧额=原值(还可以使用的年限/使用年限总和) 例如10万元的汽车预计使用10年,使用年限总和=10+9+8+7+6+5+4+3+2+1=55 第一年末汽车的剩余价值是8.182万元。(10-10(10/55 第二年末汽车的剩余价值是6.546万元。(8.182-10(9/55 第三年末汽车的剩余价值是5.091万元。(6.546-10(8/55 第四年末汽车的剩余价值是3.818万元。 第五年末汽车的剩余价值是2.727万元。 第六年末汽车的剩余价值是1.818万元。 第七年末汽车的剩余价值是1.091万元。 第八年末汽车的剩余价值是0.546万元。 第九年末汽车的剩余价值是0.182万元。 第十年末汽车报废。
一般最常用最简便的算法是
首先确定会计估计:
1、残值率:5%
2、车辆使用年限:
年折旧率=1-残值率)/使用年限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原值*月折旧率
从购买的次月起计提折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