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管理所岗位职责(共10篇)
第1篇:土地管理所工作职责1.负责全镇范围内农村个人建房的审核及实地查看工作,协助村民房专管员调解因建房所引起的各类纠纷,妥善处理解决好村民利益和村民建房的实际问题。2.接待处理好众来信来访,对举报有违章搭建的,要及时迅速地予以核实并作出处理意见。3.编制实施全镇的各类土地使用规划,坚持以规划指导建设,建设服从规划的原则。4.以道路建设为重点,认真抓好各项实事工程。5.指导各村企事业单位,做好收集申报项目所需的各类资料,管理好各基建项目的施工进度,并督促建设单位做好竣工验收。6.受理集体个人办理《房地产权证》,管理好全镇的街坊图。7.办理全镇范围内的《房屋租赁证》。8.开展必要的土地法制宣传教育和其他有关业务工作。总之,管理所的工作面向农村居民的动迁,征地,安置集体、国家非农田土地的管理,个体户用地,申报审批手续,收费工作,房地产开发,房产权证安置等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是政府的职能机构。
第2篇:国有资产管理岗位职责A岗
1、在处长和分管副处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国有资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制定全系统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等;
3、负责拟订年度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目标、工作计划;
4、负责办理国有资产增加和处置审批手续;
5、负责全系统国有资产管理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发现工作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6、负责全系统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权年检工作;
7、负责建立健全全系统国有资产信息资料库;
8、负责协助做好全系统国有资产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工作;
9、负责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B岗 政府采购或其他岗位人员不在岗时,负责其各项工作。
第3篇:房屋土地管理所工作职责1.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切实加
强土地用途管制,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2.宣传贯彻国家《土地管理法》,确保《土地管理法》在本区域内的实施。3.按物业管理条例,抓好房屋管理和维修,配合镇政府创建文明小区。4.协助局党委进行镇内房地产产权登记、房地产产权变更的政策咨询及收件报送等服务。5.积极主动为地方政府搞好建设用地各类服务,配合支持地方政府加强经济和社会的发展。6.加强土地监察,加大执法力度,有效控制违法占地现象。7.大力宣传并贯彻执行国家《土地管理法》及省、市制定的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8.负责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土地整理工作,严格依法保护基本农田。9.协助用地单位办理土地征用、划拨、使用等申报工作以及农村和城镇居民建房审核、报批、定界以及做好征地包干工作。10.负责地籍管理,进行土地勘丈、监督、办理土地变更、登记、统计工作。11.协助有关部门对土地违法案件的检查、监督、协调以及处理人民来信来访工作。
第4篇:车辆管理所岗位职责
车管所主要负责承办机动车注册、变更、转移、抵押、注销登记,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补领、换领、审验及受理机动车和驾驶员相关的其他业务。
车管所岗位职责规范
一、机动车业务岗位
(一)机动车登记审核岗职责
1、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有关手续是否齐全、真实、有效。
2、确认车型,并核对有关技术参数。
3、查验机动车发动机号和车辆识别代号,确认有无凿改痕迹,并与全国被盗抢机动车信息库进行比对。
4、进行机动车外观检查,确认车身颜。
5、对属于《全国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管理范围的国产机动车,核对《公告》的数据。
6、审查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7、对符合规定的手续将车辆信息录入计算机并出具受理凭证,对不符合规定的要说明原因并出具退办凭证。
8、保持办公环境整洁,维持办证大厅秩序良好。
(二)牌证管理岗职责
1、管理计算机自动选牌系统,及时添加机动车号牌。
2、核发号牌。
3、受理申请检验合格标志,审核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行驶证、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4、制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以下简称行驶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书》(以下简称书)和检验合格标志。
5、核发机动车行驶证、书和检验合格标志。
6、回收、销毁废旧牌证。
7、保管好业务印章、机动车号牌和日常使用的空白行驶证、书、检验合格标志、防伪膜。
8、与档案管理岗核对空白行驶证、书、检验合格标志、防伪膜用量,并做好登记。
9、提请车辆管理所公告书、号牌和行驶证作废。
10、根据实际情况做好牌证的制作计划,及时安排牌证的制作和领取。
11、做好牌证库的防潮、防火和防盗工作。
12、保持办公环境整洁,维持办证大厅秩序良好。
(三)业务领导岗职责
1、按职责和权限审核或审批机动车有关手续。
2、审核进口机动车手续。
3、检查监督各岗位的工作情况。
4、掌握发牌发证数量。
5、受理众投诉。
6、处理其它日常事务。
(四)档案管理岗职责
1、清点全部手续是否齐全、真实、有效并核对计算机登记系统的信息。
2、整理资料,装订、归档,妥善保管档案。
3、保管好空白行驶证、书、检验合格标志、防伪膜,与牌证管理岗核对发牌发证数量,防止空白证件流失。
4、因涉嫌走私、盗抢、抢劫机动车案件侦查需要或其他业务需要,出具核对车辆档案的证明或车辆档案有关内容的复印件。
5、做好档案(室)库的防潮、防火和防盗工作。
(五)嫌疑车辆调查岗
驾驶证防伪标志1、处理机动车业务岗位反映的涉嫌资料被套用、涂改或者有伪造嫌疑,涉嫌走私、盗窃、抢劫以及无进口证明、非法拼(组)装机动车的问题。
2、对各岗位移交的嫌疑车辆资料进行调查,建立嫌疑车辆调查台帐,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调查。
3、根据取得的证据和询问记录,对不能排除嫌疑的机动车,移交有关部门立案侦察,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4、对作出排除嫌疑结论的机动车,在《机动车登记业务流程记录单》上注明情况,附有关证据和询问记录,经业务领导审核后,交相应岗位继续办理登记业务。
5、其他执法部门办理涉嫌走私、盗抢机动车案件需要查阅档案或出具证明时,负责接待并协助办理。
二、驾驶证业务
(一)驾驶证受理岗岗位职责
1、受理驾驶证业务申请,审核申请人身份证件、身体检查结果和准驾车型资格。
2、查询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确认申请人是否有已申领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两年、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三年、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形和申请人累积积分情况。
3、对手续齐全、符合规定的,将申请人的有关信息录入计算机。
4、出具申请人考试预约凭证。
5、核发《驾驶技能准考证明》。
6、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7、保持办公环境整洁,维持办证大厅秩序良好。
(二)驾驶员考试岗岗位职责
1、安排科目
一、科目
二、科目三考试计划。
2、严格审核参加考试人员的身份,严格按照考试项目、内容、标准和规定的时限进行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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