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摩托车安全管理规定
一、员工电动车、摩托车的寄放、充电及上下班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当地交管部门及公司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二、公司员工的电动车、摩托车一律停放在公司门口的寄放处,禁止驶入厂区。
三、公司电动车、摩托车寄放处,只限本公司员工电动车、摩托车寄放、充电。
四、所有人员需要把电动车、摩托车寄放在车辆寄放处,必须由本人向公司行政部提出寄放申请,并填写《车辆寄放申请表》。
五、行政部把通过审核的电动车使用人员的姓名、车辆信息、等信息登记存档,并提交一份给公司保安室,由保安监督执行。
六、严禁在公司内的车间、仓库、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
七、车辆固定寄放、充电处,严禁一切烟火、电焊、切割等火源。
八、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更改线路、开关和插座,严禁一座多充现象。
九、员工必须使用合格的电动车和相配对的充电器,确保寄存、充电安全。
十、严格遵守“一电一充”,未经许可,不得私自使用他人充电器进行充电。
十一、充电员工在充电前应对充电器、插座、插头、线路等进行检查,确保连接紧密,避免连接处松动、接触不良造成火灾事故。
十二、严禁电动车及充电器淋雨或严重潮湿的情况下充电。
十三、禁止将衣物、护膝等可燃物放置在电动车上,特别是遮盖在电池的位置。
十四、电动自行车按顺序规范停放充电,以便其他电动车充电。
十五、员工上下班必须正确佩戴合格的安全帽
十六、由值班保期对车辆寄存、充电状况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突发状况进行应急处理及向上级领导汇报。
十七、车主和值班保安可以通过多看、多闻等方法检查电动车寄放、充电是否存在异常,防止线路过热
、线路短路引发事故。
十八、车辆寄放处配备的灭火器等专用消防器材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挪动。
十九、任何人发现异常情况当即安全处理,无法处理的及时上报领导。
二十、公司给员工提供免费车辆寄放、充电场地,不负看管责任,如有损坏或丢失由车主自行承担。
电动车淋雨二十一、在寄放处,由于充电时间过长、充电器、电瓶、线路陈旧老化、电动车倾倒等原因引起的火灾及其他伤害,从而造成的任何人身伤害及经济损失均由车主负责。
二十二、本规定从公布之日起实施。
行政部
日期:2020年11月2日
电动车、摩托车安全承诺书
安全条款:
一、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实施细则》、及《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当地交管部门的相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二、严格执行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及《电动车、摩托车安全管理规定》。
三、使用合格的摩托车、电动车和充电器,精心维护保养所驾车辆,确保车辆状态完好。
四、不违规排放、驾驶车辆及给电动车充电。
五、不酒后、疲劳驾驶车辆,上下班自觉正确佩戴安全帽。
六、由于车辆充电时间过长、充电器、电瓶、线路陈旧老化、倾倒等原因引起的火灾及其他伤害,从而造成的自己或他人的任何人身伤害及经济损失均由本人承担责任。
七、公司给员工提供免费车辆寄放、充电场地,不负看管责任,如有损坏或丢失由车主自行承担。
本人郑重承诺:本人已熟悉以上条款内容,并能够严格遵守。若有违反,本人自愿接受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处理,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承诺人(按指模):
日期:年月日
车辆寄放申请表
申请日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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