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车辆配置序列号编码规则
一、“车辆配置序列号”由25位数字组成,共分为7部分:
1.国别和地区代码。其中:国产车辆为地区代码,进口车辆为生产国别代码(4位)
2.生产企业序号(3位)
宝马公司3.车辆类别代码(8位)
4.车辆品牌序号(2位)
5. 进口方式代码(1位)
6.车型序号(4位)
7.配置序号(3位)
二、“车辆配置序列号”各位表示的含义和编制方法:
(一)“车辆配置序列号”中第1-4位为国别和地区代码。表示车辆生产企业所在地的国别和地区代码。
国产车辆的地区代码依据GB/T 226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最新版本(见代码表)的编码规则编制,其中:第1-2位表示国产车辆生产(改装)企业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码;第3-4位表示国产车辆生产(改装)企业所在地级市的代码,直辖市的第3-4位以“0”填补。
进口车辆的地区代码:对已有品牌车辆的国别代码依据企业填写的车辆品牌系统自动调用,新增国外品牌车辆由企业依
据货物进口证明书所载明的生产国家填写,系统依据GB/T 2659-2000 《世界各国和地区名称代码》(ISO 3166)的编码规则编制,第1-4位表示进口车辆生产企业所在地国家的国别代码,国别代码不足4位的,在国别代码前添“0”补足至4位。
(二)“车辆配置序列号”中第5-7位为生产企业序号,表示国产车辆的生产(改装)企业的序号和进口车辆的生产企业序号。国产车辆由车辆配置信息管理系统按照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市内(同地区代码)顺序编号;进口车辆按照生产企业所在地国家内(同国别代码)顺序编号。
(三)“车辆配置序列号”中第8-15位表示车辆类别代码,包括车辆分类代码(第8-12位)和燃料种类(动力类型)代码(第13-15位)两部分,其中:车辆分类代码(第8-12位)包括:车辆大类代码(第8位)、车辆中类代码(第9-10位)、车辆小类代码(第11-12)位。
车辆类别代码参见《车辆类别代码表》(见附表)。
(四)“车辆配置序列号”中第16-17位表示车辆的品牌序号。品牌序号由车辆配置信息管理系统按照车辆生产企业的品牌顺序编号。
(五)“车辆配置序列号”第18位为进口方式代码,1:授权进口,2:平行进口,3:进口自用,4:其他进口。国产车为0。由申请人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六)“车辆配置序列号”中第19-22位为车型序号,车型序号由车辆配置信息管理系统在前18位代码和序号相同的情况下按照车辆型号顺序编号。
(七)“车辆配置序列号”中第23-25位为配置序号。由车辆配置信息管理系统在前22位代码和序号相同的情况下按照配置顺序编号。
序列号编码示例:
配置序号
车型序号
进口方式代码
品牌序号
车辆类别代码
生产企业序号
生产国别代码
国产车
广东广州广州本田汽车有限公司汽油乘用车雅阁牌国产 HG7202 XXX
4401        001            10101001      01      0  0001  001
进口车
德国宝马汽车公司汽油乘用车宝马平行贸易  730Li  XXX
0276    003          10101001        04      2        0001    001
附表:车辆类别代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