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禁烟标识设置要求
一、《无烟学校参考标准》:
校园内重点区域,如大门、教学楼、实验室、行政楼、会议室、教师办公室、室内运动场、图书室、教职工和学生食堂、接待室、楼道、卫生间等有醒目的禁烟标识。
二、《江苏省爱国卫生条例》:
第三十三条 下列场所禁止吸烟
(一)托儿所、幼儿园、小学的室内外区域,其他各类学校的教学场所、图书馆、学生宿舍等室内区域;幼儿园、小学的室内外区域。
(九)电梯内部及其室内等候区域;
禁止吸烟场所所在单位应当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进口标志
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的制作标准以及张贴规范由省爱卫办统一规定。
三、禁烟标志的选择
(一)禁烟标志样式可至公用邮箱下载:awb87513720@126,密码:123456
(二)推荐使用的禁烟标志
1、入口处禁烟标志(无监督电话):
1)幼儿园、小学入口处:60cm*90cm(竖版):“本场所室内外全面禁止吸烟”;
2)其他各类学校入口处:”
可使用与幼儿园、小学入口处相同标志牌,也可用“本场所室内全面禁止吸烟,吸烟请至室外吸烟区(位置要标明)”。
室外吸烟区设置要求:亭式、配有、桌、凳、烟灰缸,有“吸烟区”标识、有“吸烟有害健康”警语。
240cm*15cm(横版)——(有监督电话
325cm*35cm(竖版)——(有监督电话
(三)禁烟标志落款:
如皋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如皋市教育局
(四)监督电话:87623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