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S标志的含义是什么?
          QS是英文Quality Safety(质量安全)的缩写,获得食品质量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其生产加工的食品经出厂检验合格的,在出厂销售之前,必须在最小销售单元的食品包装上标注由国家统一制定的食品质量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并加印或者加贴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QS”。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的式样和使用办法由国家质检总局统一制定,该标志由“QS”和“质量安全”中文字样组成。标志主调为蓝,字母“Q”与“质量安全”四个中文字样为蓝,字母“S”为白,使用时可根据需要按比例放大或缩小,但不得变形、变。加贴(印)有“QS”标志的食品,即意味着该食品符合了质量安全的基本要求。
        自2004年1月1日起,我国首先在大米、食用植物油、小麦粉、酱油和醋五类食品行业中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对第二批十类食品肉制品、乳制品、方便食品、速冻食品、膨化食品、调味品、饮料、饼干、罐头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国家质检总局将用3~5年时间,对全部28类食品实行市场准入制度。 
QS与食品安全问题
  食品质量安全主要包括三方面的内容:
  ·1.食品污染
  当前各种化学物质的不断产生和应用,有害物质的种类和来源也越来越繁杂。这使食品中可能存在天然有害物、环境污染物、滥用食品添加剂及在加工、贮存、运输、烹调过程中产生的有害物质等。污染食品在食用时,可能影响食品的性状,也可能引发消费者慢性中毒,甚至引起急性食物中毒。目前,畜禽肉品激素和兽药残留污染的主要问题之一。
  ·2.新技术带来的质量问题
  如食品添加剂、生产配剂、介质辐射食品、转基因食品等。这些采用新技术生产的食品对人体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还需要一个认识过程。
  ·3.滥用食品标识
  一些不法商贩常常运用食品标签来欺骗消费者。不法商贩滥用食品标识主要手段有这样几个方面:(1) 伪造食品标识,如伪造生产日期、冒用厂名厂址、冒用质量标志;(2) 缺少警示
说明;(3) 虚假注册食品功能或成分,用虚夸的方法展示该食品不具有的功能或成分;(4) 缺少中文标识,进口食品甚至某些国产食品,使用外文标识,让国人无法辨识。
[编辑本段]“QS” 解读
  据了解,食品质量安全的本意是指食品质量状况对食用者健康和安全的保证程度。食品的质量关系到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不能因食品原料、包装或生产加工、运输、储存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就是为了保证食品的质量安全,具备规定条件的生产者才允许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具备规定条件的食品才允许生产销售的监管制度。
  符合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条件的食品将标有QS标志,QS是质量安全英文quality safety的缩写。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包括3项具体的制度。
  一是对食品生产企业实施生产许可证制度,具备生产条件能够生产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的企业 《食品生产许可证》,准予生产,否则将不准生产食品。这从生产条件上保证了企业 能生产出符合质量安全的食品。
  二是对企业 生产的食品实施强制检验制度,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食品不准出厂销售,对于不具备自检条件的生产企业强令实行委托检验。这有利于把住产品出厂质量关。
  三是对实施生产许可证制度的产品实行市场准入标志制度,对检验合格的食品要加贴或加印QS标志,没有这个标志的食品不准进入市场销售。这样有利于众和执法部门识别和监督。
[编辑本段]QS与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
  2002年,国家质检总局正式启动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试图彻底扭转当时国内食品质量只有一半合格的窘境。
  准入制度简单说就是:国家质检总局根据食品质量达到安全标准所必须满足的基本要求,从原材料、生产设备、工艺流程、检验设备与能力等10个方面制定了严格具体的要求,只有同时通过这“十关”审核的企业才允许生产食品,检验合格后才能加贴QS标志进入市场。从源头上提高了生产企业进入食品行业的准入门槛,一大批无法满足准入要求的小型企业和小作坊只有选择关门或者转产。
  对已经获得生产资格的食品企业,准入制度还明确制定了巡查、年审、强制检验、监督抽查、回访等后续监管措施具体措施,确保获证食品合格率和放心度,一旦发现质量问题,企业只有一次机会整改,再次发现就会面临“死刑”。
  2002年,存在突出质量安全问题的米、面、油、酱油、醋5类食品首当其冲,纳入食品质量安全市场,最终跨过准入门槛的只有二分之一。从2003年起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面等23类食品的市场准入也先后展开。
  2006年国家质检总局宣布:年底前将完成28大类加工食品生产企业的市场准入的审核工作,这也意味经过五年时间的努力,国内所有加工类食品都已经纳入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管理。共发放了八万七千多张食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产品的市场占有率达90%,六万多家无证生产企业被查处取缔。来自国家质检总局的统计数据显示:实施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后的食品合格率与实施前相比,平均提高了30个百分点。
   QS与《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2005年9月1日起施行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
简称《细则》),是国家质检总局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的具体举措。《细则》国家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企业,必须具备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必备的生产条件(以下简称“必备条件”),按规定程序获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以下简称食品生产许可证),所生产加工的食品必须经检验合格并加印(贴)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国家已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食品,企业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不得生产。未经检验合格、未加印(贴)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的食品,不得出厂销售。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限制条件外,任何单位不得另行附加条件,限制企业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
  《细则》规定,经必备条件审查和发证检验合格而符合发证条件的企业,按规定程序向当地省级质量技监部门领取食品生产许可证。经必备条件审查或者发证检验不合格而不符合发证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向企业发出《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不合格通知书》并说明理由。自《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不合格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企业原《食品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自行作废。企业自接到《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不合格通知书》之日起,应当立即整改,两个月后方可再次提出取证申请。
  出口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生产的食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应当按照《细则》的规定,申请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已获得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颁发的出口食品卫生注册证、登记证的企业,或者已经通过HACCP体系认证、验证的企业,在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时,免于企业必备条件审查。获得国家质检总局认定的食品认证企业,在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时,按照不重复的原则,简化或者免予企业必备条件审查。
  应注意的是,企业应当妥善保管食品生产许可证证书,因毁坏或者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生产许可证证书遗失或者无法辨认的,应当及时在省级以上报纸上刊登声明,同时报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及时受理企业补领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按规定办理补领证书手续,并报国家质检总局备案。
QS编号规则
  (1)《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由英文字母QS加12位阿拉伯数字组成。QS为英文"Quality safety"(质量安全)的缩写,编号前4位为受理机关编号,中间4位为产品类别编号,后4位为获证企业序号.
  (2) 受理机关编号。参照GB/T 2260-1999《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的有关部门规定,受理机关编号由阿拉伯数字组成,前2位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由国家质检总局统一确定;后2位代表各市(地)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确定,并上报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备案。
  前2位编号规定:
  北京11 天津12 河北13 山西14
  内蒙古15 辽宁21 吉林22 黑龙江23
  上海31 江苏32 浙江33 安徽34
  福建35 江西36 山东37 河南41
  湖北42 湖南43 广东44 广西45
  海南46 重庆50 四川51 贵州52
  云南53 西藏54 陕西61 甘肃62
  青海63 宁夏64 新疆65
  (3) 产品类别编号:产品类别编号由阿拉伯数字组成,位于QS代码第5位至第8位,编号由国家质检总局统一确定。
  具体类别编号规定:
  粮食加工品:小麦粉0101 大米0102 挂面0103 其他粮食加工品0104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食用植物油0201 食用油脂制品0202 食用动物油脂0203
  调味品:酱油0301 食醋0302 味精0304 鸡精调味料0305 酱类0306 其他调味品0307
  肉制品:肉制品0401
  乳制品:乳制品0501 婴幼儿配方乳粉0502
  饮料:饮料0601
  方便食品:方便面0701
  饼干:饼干0801
  罐头:罐头0901
  冷冻饮品:冷冻饮品1001
  速冻食品:速冻面米食品1101
  薯类和膨化食品:膨化食品1201 薯类食品1202
进口标志  糖果制品(含巧克力及制品):糖果、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1301 果冻1302
  茶叶及相关制品:茶叶1401 含茶制品和代用茶1402
  酒类:白酒1501 葡萄酒及果酒1502 啤酒1503 黄酒1504 其他酒1505
  蔬菜制品:酱腌菜1601
  水果制品:蜜饯1701 水果制品1702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炒货食品1801
  蛋制品:蛋制品1901
  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可可制品2001 焙炒咖啡2101
  食糖:糖0303 淀粉糖2302
  水产制品:水产加工品2201 其他水产加工品2202
  淀粉及淀粉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2301
  糕点:糕点食品2401
  豆制品:豆制品2501
  蜂产品:蜂产品2601
  特殊膳食食品:婴幼儿及其他配方谷粉产品2701
  其他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