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进出口合同的履行
1.履行出口合同包括哪些基本程序?
答:我国绝大多数出口合同都采用CIF或CFR贸易术语,并且一般都采用信用证付款方式,故在履行这类合同时,必须切实做好备货、催证、审证、改证、租船订舱、报验、报关、投保、装船和制单结汇等环节的工作,在这些环节中,以货(备货、报验)、证(催证、审证和改证)、船(租船订舱、办理货运手续)、款(制单结汇)四个环节的工作最为重要。采用其他贸易术语或使用其他运输方式的出口合同,其出口合同基本履行程序大体相近或相似。
2.出口企业在备货和印制运输标志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1)有关货物的品种、数量与品质规格问题
首先对货物的品种、数量与品质、规格,应按合同的要求核实,必要时应进行适当调配与加工整理,以保证货物的品质与合同或信用证规定一致。在备货数量上还应留有余地,以备调换和适应舱容之用。其次,备货时间应根据信用证规定并结合船期予以安排,以利于船货衔接。
(2)有关货物的包装问题
出口货物要经过长途运输,中途还要经过多次搬运和装卸,甚至多次转换运输工具。为
了最大限度地使货物保持完好无损,就必须切实搞好出口包装。
(3)有关货物外包装的运输标志问题
包装上刷制运输标志应符合有关进出口国家的规定,应与所有出口单据上对运输标志的描述一致。运输标志应既简洁,又能提供充分的运输信息。所有包装上的运输标志都必须用防水墨汁刷写,使人一目了然。
3.审核国外开来的信用证时应注意什么问题?按国际惯例,出口企业应如何对待和处理开证行开来的信用证修改通知?
答:(1)审核国外开来的信用证时应注意的问题
审核国外开来的信用证时,应注意以下问题:①是否符合我国的对外贸易政策;②有无歧视性的内容;
③证内条款和对议付单据的要求是否符合合同规定,出口公司是否能够做到。
(2)出口企业对待和处理开证行开来的信用证修改通知的方式方法
按国际惯例,对于开证行开来的信用证修改通知,出口企业对来证不符合同规定的各种情况,还需要作出具体分析,不一定坚持要求对方办理改证手续。只要来证内容不违反政策原则,并能保证我方安全迅速收汇,我们也可灵活掌握。总之,对国外来证的审核和修改,是保证顺利履行合同和安全迅速收汇的重要前提,我们必须给予足够的重视,认真作好审证工作。
4.货运服务机构有哪些类型?如何选择货运服务机构?
答:(1)货运服务机构的类型
根据货运公司提供服务的不同类型划分,货运服务机构主要有国际储运公司、国际货运代理公司何国际货运联盟三种类型。
①国际储运公司
国际储运公司都有自己的仓储设施,出口商通常都是将出口货物在装运前先用卡车或火车运送到离装运地点最近的国际储运公司的仓库中。多数情况是,出口货物在实际装运前要在储运公司的仓库中进行装运前的处理,负责货物拼箱和装箱,然后负责将货物直接运到装运码头或航空港进行实际装运。许多大的外贸公司都有自己的内部储运公司和仓储设施,负责上述工作。
②国际货运代理公司
国际货运代理公司的业务范围通常比国际储运公司的业务范围广阔,其主要的优势就是掌握国际上四通八达的运输网络,有的在世界各国的港口有许多代理机构为货主代办货运服务。
③国际运输联盟
国际运输联盟将许多国际货运代理公司和国际储运公司的优势结合起来,并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能够满足任何特殊运输的需要。
(2)选择货运服务机构
出口商可以根据其自身不同的需要及各个货运服务商不同的优势,选择恰当的货运服务机构。如果出口商货物需要集装箱装运或拼箱并需要货运方提供良好的仓储服务,可以选择国际储运公司;如果出口商业务广泛,遍及世界,并且不愿耗费精力在租船订舱、货物报关、转运及理货、仓储、集装箱拼箱及拆
箱等一系列手续上,这时便可以与国际货运代理公司洽谈,国际货运代理公司就出口商的整体运输情况向出口商提出建议,并报一个全程运输的综
合价格;如果出口商需要外运一整套大型、复杂的工程项目,最好选择已在不同地区结成运输战略联盟的国际运输联盟。
5.什么是押汇?它与收妥结汇有什么区别?
进口标志答:(1)押汇的含义
押汇又称买单结汇,是指议付行在审单无误情况下,按信用证条款贴现受益人(出口公司)的汇票或者以一定的折扣买入信用证项下的货运单据,从票面金额中扣除从议付日到估计收到票款之日的利息,将余款按议付日外汇牌价折成人民币,拨给出口企业。议付行向受益人垫付资金、买入跟单汇票后,即成为汇票持有人,可凭票向付款行索取票款。
(2)押汇与收妥结汇的区别
收妥结汇又称收妥付款,是指信用证议付行收到出口企业的出口单据后,经审查无误,将单据寄交国外付款行索取货款的结汇做法。相对于押汇来讲,收妥结汇收到单据后不叙做押汇,将单据寄交开证行,待开证行将货款划给议付行后再向出口商结汇。
6.什么是“电提”?“电提”对出口商有什么保障?
答:(1)电提的含义
电提又称为“电报提出”,即在单、证不符的情况下,议付行先向国外开证行拍发电报或电传,列明单、证不符点,待开证行复电同意再将单据寄出。电提的情况一般是单、证不符属实质性问题,金额较大。
(2)电提对出口商的保障
一般地,在把单证交付国外开证行之前,国内出口商的开户银行(信用证通知行)会应出口商要求预先审核一遍,发现错误及时更改。但此时货物已经出运,很多情况既成事实,不符点无法更改了。此时,在确认客户会接受的前提下,可以“不符点交单”,承担不符点扣款,完成信用证。但这样做的风险很大,万一客户不接受或中途变卦,出口商难免蒙受损失。采用电提方式,由议付行通过SWIFT接洽开证
行,告知不符点,请开证行与客户(开证申请人)联系,让客户向开证行确认接受不符点,开证行再向国内银行确认,对于出口商来讲更加稳妥。
7.请分析国际保理业务的特点,对于非信用证结算方式,都有必要采用保理的方式来收回货款么?
答:(1)国际保理业务的特点
国际保理又称承购应收账款业务,是指在使用托收、赊销等非信用证方式结算货款时,保理商向出口商提供的一项集买方资信调查、应收款管理和追账、贸易融资及信用管理于一体的综合性现代金融服务。国际保理业务的特点有:
①贸易融资
保理商在收妥发票后,即向出口商预付发票金额的70~80%的货款。出口商由于收回了大部分货款,从而加速了资金周转,提高了企业的经济效益。这70~80%的融资一般都是无追索权的。当然,保理商做保理业务要收取一定的融资利息和保理服务费。
②信用风险担保
通常,在保理合同签订后,出口商要填写信用额度申请表,保理商通过对客户的资信调查,为客户确定一个信用额度,由保理商以书面通知核准信用额度以内的应收账款,对这部
分应收账款,保理商提供100%的信用风险担保;而对于未经核准和信用额度产生的应收账款,保理商只承担代收责任,而不承担保证付款责任。
③销售分户账管理和催收应收账款
销售分户帐是出口商与进口商(债务人)交易的记录。在保理业务中,保理商可利用先进的管理技术和丰富的管理经验为出口商提供财务管理服务。保理商收到出口商交来的发票后,在计算机中设立有关账户,并利用计算机自动进行记账、催收、计息、收费、统计等项工作,可随时向出口商提供有关资料和数据。如进口商对应收账款到时不付,或逾期付款,保理商可以利用有效的追债手段和法律途径负责收取债款。
④资信调查和信用评估
各国保理商都有设备先进的数据中心和数据通讯网络,所以保理商可利用广泛的数据网络和咨询机构,收集有关进口商的资信情况,并作出信用评估,为出口商提供资信报告,核定合理的信用额度。在信用额度内,如因进口商的信用出现坏账,只要这种坏账不是由于交货品质、数量、交货期或财务水平所引起的贸易纠纷,保理商对此坏账负责赔付。
(2)在国际贸易中,对于非信用证结算方式,并不必然采用保理的方式来收回货款,比如说可以采用包买票据等方式来收回货款。但由于国际保理对出口商可提供上述综合的金融服务,有利于出口商的资金周转,扩大出口。因此,出口商在以下情况下可酌情选择国际保理业务:
①出口商对进口国的有关法规、外汇管制和关税政策等缺乏了解,在出口交易中遇到困难;
②希望扩大出口,同时又希望尽量减少收汇风险;
③采用托收或赊销等非信用证方式,可能发生逾期或拖欠货款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