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充电站管理规定
为了规范*******小区电动车辆管理,给业主电动车充电提供方便,结合实际,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望共同遵守执行。
1、充电站仅*******小区业主电动车充电使用,外单位及其他人员不得使用;
2、本设备可以同时提供10辆电动车充电,充电时需自带充电器,刷卡(或投币)后,在机子上按下某一路的数字控制按键,系统就会给对应通道的插座供电,同时屏幕会显示充电时间,到对应的插座后可充电;
3、充电站实行刷卡(或投币)充电管理,刷卡或投币1元可以充电6个小时;
4、本设备上对应的一个插座充一辆电动车,严禁一座多充现象;
5、电动车需按秩序停放充电,充电时长不得超过6小时,不充电或充电完毕的车辆不得停于此处,应停放到指定的位置,以方便下一辆电动车充电;
6、因充电时间过长,充电器、电瓶、线路陈旧老化、电动车倾倒等原因而引起的火灾及其他
伤害,造成损失的由车辆所有人负责;
7、电动车内严禁摆放贵重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违者后果自负;
8、充电站发生故障时,请及时告知物业管理处,不得自行处理;
9、请自觉爱护充电设备,损坏照价赔偿;
10、需要购买充值卡的业主,请到*******客服服务中心办理。
                                      *******物业管理处
电动车充电时间
二0一六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