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手册 | 文件编号 | GM/AQ-09-05 | |||
受控状态 | 受控 | ||||
名 称 | 预防高空坠物安全管理规程 | 页码 | 第1页 共2页 | ||
版 次 | C | 修改码 | 0 | 生效日期 | 2006.4.13 |
1、目的
为有效预防商空坠物伤人、损物,增强全体员工安全责任意识和突发事故应急处置能力,防止意外事故发生,保障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人民众生命安全,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安全管理规程。
2、范围
3、管理责任
3.1、柳州宾馆:
负责宾馆大堂、门廊;贵宾酒楼及顶棚、厨房、抽风机棚、五楼仓棚;客房8—28楼;29楼云宵阁及楼顶平台和围栏、30楼旋转餐厅、顶层仓棚及天面、主楼外墙;五楼龙升公司及东部顶层霓虹灯广告牌架(由柳州宾馆管理部检查)。
3.2、柳州商场:
负责商场负一至四楼各卖场、办公室、地下仓库、五楼仓库、裙楼外墙、名烟名酒店、百货超市(由柳州商场管理办检查)。
3.3、东风商场:
负责商场二至五楼各办公室、烂尾楼,商场天面、外墙(由东风商场行政办检查)。
3.4、连锁公司:
负责办公室、外围连锁店:柳空连锁店、胜利连锁店、箭盘山连锁店、屏山连锁训、中山连锁店(由连锁公司检查)。
3.5、装璜公司:
负责其办公室及装修施工现场。
3.6、负责公司主、裙楼、东风外墙;内、外墙广告灯箱、泛光灯;电梯;柳州商场中庭雨棚、财务部顶棚、五楼教室、仓库、冷却塔及地下可移动杂物;东风商场中
安全管理手册 | 文件编号 | GM/AQ-09-05 | |||
受控状态 | 受控 | ||||
名 称 | 预防高空坠物安全管理规程 | 页码 | 东风公司 第2页 共2页 | ||
版 次 | C | 修改码 | 0 | 生效日期 | 2006.4.13 |
庭雨棚、冷却塔;停车场及周边搭建的遮雨棚、公司后勤楼、点式楼、保安宿舍、白沙仓库等(由大厦、东风商场管理处检查)。
3.7、后勤部门、科室:
负责各自办公室及管辖区域(由各职能科室自检)。
3.8、新建、改建、扩建、装修工程由项目申请部门负责,投资管理部、工程甲方代表配合监督。
4、检查内容:
4.1、室内、外门窗、橱窗是否松动、玻璃是否破损。
4.2、天面、吊顶、装饰、照明灯是否松动脱落。
4.3、柜台、商品、模特、盆景、饰物摆放是否稳妥。
4.4、仓库货物堆放是滞牢固。
4.5、雨棚、天棚、仓棚、围栏、室内、外广告灯箱、霓虹灯广告牌架、建筑外围广告灯、霓虹灯、室内空调机组、悬挂物等安装是否牢固。
4.6、阳台,天面是否露天堆放可移动杂物。
4.7、建筑外墙是否裂痕脱落。
4.8、工程项目现场施工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可靠有效,施工人员,是否遵守高空人物业安全守则。
5、各部门每周自检自查,公司安全保卫部每月组织相关部门,结合月安全检查,将预防高空坠物纳入安全管理工作之中,认真落实,责任到位,做好记录。
6、各部门对检查发现的不安全因素,应立即采取措施自行处理,处理不了的向物业公司大厦(东风)管理处报告,由大厦(东风)管理处负责调派人员处理。
7、在暴风、暴雨或气象部门提前预告及特殊恶劣气候来临之前,各部门安全责任人必须组织安排人员随机进行重点防范检查,并协助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抢险、排险工作,确保人、财、物的安全。
编定人 | 曾继忠 | 审核人 | 何玉文 | 批准人 | 冼桂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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