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汽车用驱动电机系统及电驱动总成能效等级和试验方法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电动汽车用驱动电机系统及电驱动总成能效等级划分方法、试验条件和试验方法等。
本规范适用于电动汽车用驱动电机系统、以及包括电机、变速装置等多种形式在内的电驱动总成,对仅具有发电功能的车用电机及其控制器可以参照本规范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755-2008 旋转电机 定额和性能
GB/T 18488.1-2015 电动汽车用驱动电机系统 第1部分:技术条件
GB/T 18488.2-2015 电动汽车用驱动电机系统 第2部分:试验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GB/T 19596、GB/T 18488.1-2015中确立的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3.1
电驱动总成 electric drive assembly
电动汽车动力驱动总成单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部分:驱动电机、变速装置、电机控制器等
3.2
能效 energy efficiency
在规定的测试条件及测试方法下驱动电机系统或电驱动总成的高效工作区(效率不低于85%)占总工作区的百分比数值
4  技术要求
4.1基本要求
驱动电机系统及电驱动总成的一般性要求、输入输出特性、环境适应性、可靠性等应分别符合相关标准。
4.2测试用仪器仪表要求
除另有规定外,测试中所使用的仪器仪表的选择及准确度等应满足GB/T 18488.2-2015中4.2的规定和要求。
4.3能效等级划分
驱动电机系统或电驱动总成能效等级分为4级,如表1、表2所示,其中1级能效最高。
1 电驱动总成能效等级
能效等级
1
2
3
4
高效区占比
(%)
不低于85
80~85(含80)
75~80(含75)
70~75(含70)
2 驱动电机系统能效等级
能效等级
1
2
3
4
高效区占比
(%)
不低于90
85~90(含85)
80~85(含80)
电动汽车电机低于80
5  试验方法
驱动电机系统或电驱动总成能效试验方法参考GB/T 18488.2-2015中7.2.5.7规定的方法执行,样品冷却入口温度50℃±2℃,必要时可增大温度允差;流量依据产品的技术要求规定;风冷机的吹拂点、散热片等温度按制造厂的规定;电机绕组温度不低于70℃,上述条件应在测试报告中予以说明。测试电压的选择:推荐将直流母线电压分别设置为最高工作电压、额定电压、最低工作电压下进行试验。
5.1 测试点选取
转速、转矩测试点选择尽量密集;
转速测试点的选取方法:工作转速范围内一般取不少于10个转速点,最低转速点宜不大于最高工作转速的10%,相邻转速点之间的间隔不大于最高工作转速的10%,在最高输入转速10%以下宜包括2%、4%、6%的转速点,但包括以下特性点,
a)额定工作转速点;
b)最高工作转速点;
c)持续功率对应的最低工作转速点;
d)峰值功率对应的最低工作转速点;
e)其他特殊定义的工作点等。
转矩点的选取:在每个转速点上,转矩间隔不大于该转速下对应最大转矩的10%,且应包括以下特征点:
a)持续转矩数值处的点;
b)峰值转矩(或最大转矩)数值处的点;
c)持续功率曲线上的点;
d)峰值功率(或最大功率)曲线上的点;
e)其他特殊定义的工作点等。
注:最大转矩10%下的测试点宜至少包括2个点。
5.2 效率的选取与计算
在每个转速点上,分别记录从低转矩到高转矩,以及从高转矩到低转矩的试验结果,并以相同转矩下两次测试效率的平均值作为该转矩对应的效率值。
根据测试数据,按照线性插值方法绘制系统效率分布图,并通过计算面积占比的方法得到相应条件下的能效数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