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
A:  指定网站办理
B:到指标管理机构服务窗口办理;
个人申请流程
一、登陆深圳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信息系统-我想买车
二、阅读细则
三、信息确认页面
四、短信确认
增量指标方式
方式一
摇号
方式二
竞价
配置数量
40000×88%
40000×88%
时间
摇号时间:每月26日
竞价公告发布时间:每月18日
竞价机构组织指标竞价时间:每月25日
保证金
-
按每个申请编码5000元的标准缴付;
每个竞价指标设保留价1万元
当月指标配置时间限定
每月8日之前提出的,纳入当月指标配置
每月9日之后提出的,纳入次月指标配置;
幻速h2指标管理机构组织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摇号时间
每月26日工作日摇号结束后公布摇号结果,并出具指标证明文件
申请增量指标程序
申请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提出申请,获得申请编码;
二资格审核通过后,确认申请编码为有效编码;
三凭有效编码,参加指标摇号或竞价;
个人只能获得1个申请编码;
1个有效的申请编码每次配置只能对应一种指标配置方式;
个人申请混合动力小汽车增量指标和纯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的,通过资格审核后直接配置;
申请增量指标满足条件
一居住地在本市,包括下列情形:
1.本市户籍人员;
2.持本市有效的居住证,且已最近连续2年以上在本市缴纳不含补缴基本医疗保险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二持有有效的准驾车型为C类或以上的机动车驾驶证;
三名下没有在本市登记的小汽车,或名下小汽车在本市全部登记为注销,或名下仅有1辆在本市正常登记的小汽车且在2014年12月29日18时之前被盗抢,公安部门立案满6个月仍未追回并已在公安交警部门车辆管理系统登记为“被盗抢”状态的;
四名下未持有有效的指标或不具有更新指标申请资格;
个体工商户申请增量指标,按照个人申请增量指标的规定执行;
满足条件
可获申请编码数量
一、  两年内没有发生逾期未使用以摇号方式取得的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的行为,同时符合本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二项规定条件,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人,也可以申请1个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混合动力小汽车增量指标或纯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
一名下仅有1辆在本市登记的小汽车,且该车系使用纯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登记,同时名下未持有有效指标以及不具有更新指标申请资格的;
二名下仅有1辆在本市登记的小汽车,且该车系于2016年7月31日前使用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登记,同时名下未持有有效指标以及不具有更新指标申请资格的;
三名下仅持有1个有效的纯电动小汽车指标或仅有1个纯电动小汽车更新指标的申请资格,且名下没有在本市登记的小汽车的;
二、  两年内没有发生逾期未使用以摇号方式取得的增量指标的行为,同时符合本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二项规定条件,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人,可以再申请1个纯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
一名下仅有1辆在本市登记的小汽车,且名下未持有有效指标以及不具有更新指标申请资格的;
二名下仅持有1个有效指标,且名下没有在本市登记的小汽车以及不具有更新指标申请资格的;
三仅有1个更新指标的申请资格,且名下没有在本市登记的小汽车以及名下未持有有效指标的;
资格审核结果公布时间
每月23日
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相应的信息审核部门提交复核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
有效编码有效期
3个月
该有效编码未获得指标的,有效期内自动转入次月配置;需要延长有效期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登录指定网站或到服务窗口申请延期;编码自资格再次审核通过起延长有效期3个月;申请延期不限次数,未及时申请延期的,编码自动失效;
指标有效期
6个月
小汽车增量指标竞价情况表个人部分
竞价期数
投放
指标数
有效
编码数
第一次
播报均价
第二次
播报均价
最低
成交价
平均
成交价
最低成交价
报价编码数
最低成交价
成交编码数
最低价成交编码
最后报价时间
成交
编码数
实际付款
指标数
2017年
第1期
2934
6765
28488
30338
35000
38063
262
71
11:29:
2934
2919
2017年
第2期
2949
6620
30416
32551
38000
39584
240
234
14:44:
2949
2945
2017年
第3期
2938
7189
31988
34255
40100
42023
214
7
09:01:
2938
2930
2017年
第4期
2942
6939
34709
37150
41100
44390
29
5
09:25:
2942
2930
2017年
第5期
2945
6822
37354
39147
42300
45573
18
14
14:01:
2945
2928
2017年
第6期
2950
6545
38043
40269
44300
46759
56
7
09:08:
2950
2941
2017年
第7期
2942
6633
38694
40820
46000
47674
200
118
13:21:
2942
2934
2017年
第8期
2941
6978
41346
42702
49300
51282
53
48
14:24:
2941
2939
2017年
第9期
2935
12016
44786
47559
56800
58538
337
70
13:00:
2935
2930
2017年
第10期
2938
12205
45458
48871
65300
西岳论坛
67408
80
68
14:51:
2938
2930
2017年
第11期
2941
11039
55612
59967
79200
82534
116
24
14:27:
2941
2906
2017年
第12期
2968
7675
60699
65927
82500
95103
1
1
13:50:
2968
2924
2018年
第1期
2934
5599
53183
56836
10000
71143
18
18
14:58:
2828
2502
2018年
第2期
3366
28093
18799
19938
38800
44954
263
63
13:07:
3366
3342
2018年
第3期
2958
29718
26205
29047
56400
59832
6
5
14:51:
2958
2944
2018年
第4期
2948
24334
31224
34808
68000
71967
131
131
14:59:
2948
2926
2018年
第5期
2955
18208
33043
36573
58000
71845
69
61
14:33:
2955
2912
新bmw3系
2018年
第6期
2976
15058
34578
37863
52500
63756
5
4
一汽大众速腾1.614:35:
2976
2942
2018年
第7期
2967
83
34775
37724
51000
57802
40
29
13:54:
fj40越野车2967
2956
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摘选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单位或个人新增、更新小汽车,应当按规定申请取得小汽车指标;本实施细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条小汽车指标包括增量指标、更新指标和其他指标;
单位或个人可以通过摇号竞价方式或直接申请取得增量指标;
单位或个人名下在本市登记的小汽车已办理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或迁出本市后,可以按本实施细则申请取得更新指标;
单位或个人在本实施细则规定的特定情形下可以直接申领其他指标;
第五条小汽车指标按使用类型分为纯电动小汽车指标、混合动力小汽车指标、普通小汽车指标;
纯电动小汽车指标只能用于纯电动小汽车登记;混合动力小汽车指标只能用于混合动力小汽车或纯电动小汽车登记;普通小汽车指标可以用于普通小汽车、混合动力小汽车和纯电动小汽车登记;
第六条本实施细则所称纯电动小汽车是指符合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及按国家有关规定许可原装进口的纯电动小汽车、燃料电池小汽车;混合动力小汽车是指列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的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小汽车;普通小汽车,是指除前述纯电动小汽车、混合动力小汽车以外的其他小汽车;
第二章 指标申请
第七条宝得适儿童安全座椅单位或个人需要取得本市小汽车指标的,应当向市指标管理机构下称指标管理机构提
出申请;
第八条单位或个人申请增量指标或更新指标,可以通过指定网站办理;不能上网办理或按照规定应当现场确认的,到指标管理机构服务窗口办理;
单位或个人申请其他指标,应当到指标管理机构服务窗口办理;
第九条申请信息发生变化的,申请人应当及时登录指定网站或到指标管理机构服务窗口申请变更;
第三章 增量指标管理
第十条增量指标以12个月为一个配置周期,每个周期内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配置额度为8万个,额度按月分配,并不得跨周期配置;混合动力小汽车增量指标和纯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总量无额度限制;
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以摇号方式和竞价方式各配置4万个,个人指标占88%,单位指标占12%;
第十一条申请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提出申请,获得申请编码;
二资格审核通过后,确认申请编码为有效编码;
三凭有效编码,参加指标摇号或竞价;
个人只能获得1个申请编码;单位的申请编码数量,按照本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确定;1个有效的申请编码每次配置只能对应一种指标配置方式;
个人申请混合动力小汽车增量指标和纯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的,通过资格审核后直接配置;
第十四条两年内没有发生逾期未使用以摇号方式取得的增量指标的行为,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人,可以申请增量指标:
一居住地在本市,包括下列情形:
1.本市户籍人员;
2.持本市有效的居住证,且已最近连续2年以上在本市缴纳不含补缴基本医疗保险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3.驻深部队含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人;
4.持有效身份证明,近2年内每年在本市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港澳地区居民、华侨,在本市办理签注或居留许可连续满2年且每年在本市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台湾地区居民,以及在本市办理签证或居留许可连续满2年且每年在本市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外国人;
二持有有效的准驾车型为C类或以上的机动车驾驶证;
三名下没有在本市登记的小汽车,或名下小汽车在本市全部登记为注销,或名下仅有1辆在本市正常登记的小汽车且在2014年12月29日18时之前被盗抢,公安部门立案满6个月仍未追回并已在公安交警部门车辆管理系统登记为“被盗抢”状态的;
四名下未持有有效的指标或不具有更新指标申请资格;
个体工商户申请增量指标,按照个人申请增量指标的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两年内没有发生逾期未使用以摇号方式取得的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的行为,同时符合本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二项规定条件,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人,也可以申请1个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混合动力小汽车增量指标或纯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
一名下仅有1辆在本市登记的小汽车,且该车系使用纯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登记,同时名下未持有有效指标以及不具有更新指标申请资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