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属性
∙山西汽车网【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公布日期】2020.05.18
∙【字 号】晋政办发〔2020〕42号
∙【施行日期】2020.05.1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铁道、公路、民航、森林、缉私
正文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晋政办发〔2020〕42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山西省2020年预防道路交通事故
“减量控大”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
《山西省2020年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减量控大”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5月18日
山西省2020年预防道路交通事故
“减量控大”实施方案
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向好,根据省政府关于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道路交通安全的部署,2020年全省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要实现“减量控大”总目标,即全年全省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预期降幅不低于6%,全省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预期降幅不
低于10%,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零发生。
二、主要任务
(一)智慧交通提升工程。
1.建设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协调指挥智能化系统。打造“一个平台、一张网”,建成道路联网感知系统,城市灯控路口视频监控覆盖率达90%;高速公路主线每20公里至少接入一处视频监控;国家高速公路网收费站视频联网率达90%以上。采集汇聚道路交通相关基础信息数据,实现公安、交通、应急、医疗、气象、旅游、保险等信息资源共享,加强与互联网出行服务公司合作,形成跨部门研判指挥协调机制。
2.建成大数据支撑下的城市智能交通控制系统。建设交通信号动态调优系统,科学推进微循环治理;实施停车场系统联网工程,建设智慧停车诱导系统;推动公交通行智能化,提供公交车辆站台实时到达信息发布或公交换乘信息实时查询等服务。
3.实施安全风险动态化防控工程。通过大数据进行人、车、路、环境隐患风险精准化排查,对隐患车辆分级分类监管查控,对营运车辆实行二维码分级管理;对不同风险等级的管理对象
进行精准化宣传教育及监管;对交通流量、事故、管制、道路施工、气象、旅游热点等出行要素进行智能化综合分析。
(二)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提升工程。
4.深化重点车辆和驾驶人源头隐患清理。各级政府要研究解决重点车辆和驾驶人源头隐患治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指导各项任务见到实效。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履行主体责任,提高重点车辆检验率、报废率、违法处理率和重点驾驶人的审验率、换证率、满分学习率。各级公安部门要对各地重点车辆及重点驾驶人隐患清零工作数据进行实时跟踪,加强重点车辆和驾驶人的路检路查、宣传告知。
5.严格机动车和驾驶人准入管理。开展机动车登记查验集中检查整治,重点检查《机动车查验工作规范》落实、查验监管系统应用、检验机构是否存在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等情况,严禁为“大吨小标”、非法改装和安全性能不符合标准车辆办理登记。严格驾驶人准入制度,组织开展考场和考试系统集中大检查,健全考场管理和退出机制。对不符合标准规范的,责令停考整改,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严肃追责。加强驾驶培训机构监管,提高驾驶培训质量,保证培训时间,严格按规定科目开展培训。公安部门要依法严肃查处参与考试舞弊等行为。
6.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公路事故多发点段、突出安全隐患点段和团雾多发、急弯陡坡、临水临崖路段进行排查治理,及时将排查结果按有关规定报告党委和政府。深入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在国省道双向4车道及以上迎面相撞事故易发路段,增设中央隔离设施;在国省道穿乡过镇路段增设机非隔离设施,整治路侧违规开口过多问题;开展支路接入主路路口“坡改平”治理。深化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信号灯、减速带“千灯万带”建设工程。因时因地因需在交叉路口安装照明灯、修剪绿化带。全面开展“马路农贸市场”交通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
(三)城市交通出行安全水平提升工程。
7.提升城市行人出行安全水平。排查行人、非机动车事故多发点段,因时因地因需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学校、医院、养老院、客运场站、大型商场等人流密集路段增设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等行人过街设施,机动车让行提示设施实现应设尽设。深化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专项治理。规范行人交通行为,科学增设标志标线和信号灯,加大闯红灯等违法查处力度。
8.提升城市非机动车出行安全水平。开展非机动车通行秩序整治,严查非机动车闯红灯、逆行、不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等违法行为。强化快递外卖行业电动自行车管理,督促企业落实安
全管理主体责任,针对性开展交通安全培训,逐人签订交通安全保证书。开展电动自行车、低速电动车综合治理,严禁生产和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减少低速电动车违法上路行驶。开展电动自行车销售市场专项整治。加快淘汰在用超标电动自行车,严禁违规销售低速电动车。完善非机动车道建设,合理设置机非隔离设施,整治摆摊设点、私设地桩地锁等非法占用道路资源行为;在道路两侧合理位置施划非机动车停车位。
9.提升城市机动车出行安全水平。开展机动车通行秩序管理和堵点乱点治理。持续开展酒驾醉驾夜查和周末行动。充分运用交通智能化管理平台,严查假牌套牌、无证驾驶、不按规定让行、开车接打电话等交通违法行为。严管重型货车、渣土车,将两类车辆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情况纳入运输市场准入条件,对车辆交通违法、事故突出的,依法收回建筑渣土运输许可,严格限制恶意参与渣土运输招投标,严查超限超载、遮挡污损号牌、闯红灯等严重交通违法。公职人员涉及酒驾醉驾的,要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鼓励新建建筑超配停车设施,挖掘增建公共停车设施,探索建设地下与地上相结合的立体停车设施。倡导机关、事业单位、住宅小区等停车资源对外开放,最大限度实现停车资源共享。
10.提升城市道路渠化水平。完善道路交叉口交通渠化设计,提高交叉口空间利用率。双向6
车道以上道路交叉口应设置行人安全岛、驻足区等二次过街设施。对于交通流量大的路段,要综合采取单向交通、“潮汐车道”、打通“断头路”等措施,缓解早晚高峰主干路及重要点段的交通拥堵。针对目前存在的重要堵点,采取优化信号灯配时、提前分流等措施,提高通行效率。对学校、医院、商圈、客运场站等重点区域开展综合治理,在各市建成区至少整治出5个示范性的交通组织区域。
(四)公路交通安全防控能力提升工程。
11.全面实施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形成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布控查控高效运行机制,加强大数据条件下道路交通智能化管理平台建设应用,推广车辆查控分级分类标准,推进车辆布控联网联控;强化重点道路、重点点位交通监控设备联网联控,实现高速公路监控信息及收费站车辆通行信息与公安机关共享。
12.提升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控水平。出台全省进一步加强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具体方案,健全“情指勤督”一体化指挥体系,加强对重点违法的管理,突出“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车辆管控,完善应急管理工作机制。构建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入口、服务区、省界交通安全防控“三道防线”。对重点隧道特别是通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较多、交通流量较大的隧道,在出入口设
置监控卡口、区间测速等执法装备。
13.开展普通国省道示范创建活动。按照双向4车道以上路段、在事故多发路段增设中央隔离护栏、更新完善交通标志标线以及安全防护设施、从严整治交通违法行为示范国省道的要求,确定G108国道(761.209公里)为全省示范创建路。各市6月底前确定1条贯穿全市的国道或省道示范创建路。年底前,各市在双向4车道的示范路路段探索打造一段货车专用车道,施划标线,设置相应的交通组合标志,安装电子抓拍系统。
14.深化警保合作农村“两站两员”建设。落实《山西省农村交通安全“两站两员”建设及运行指导意见》,加强经费保障,制定考评标准,强化技能培训,拓展服务内容,完善宣传阵地,2020年每个乡镇至少建设1个标准警保合作劝导站。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构建交警、路长、劝导员各司其职的农村交通安全工作机制。深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及“山西农安通”手机App应用。
15.持续开展公路交通违法整治。针对性组织开展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和农村公路统一行动,保持严查严管态势。开展农用三轮车违法载人交通安全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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