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山西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实施规划
一、全省农村流通网络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省共有11个省辖市,119个县、相当于县的市和市辖区,1198个乡镇,28203个行政村。2005年全省县级以下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36.1亿元,增长12.4%;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890.7元,比上年实际增长11.6%;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877.7元,比上年实际增长14.7%。随着农民生活消费的市场化、社会化程度的逐步提高,农民整体生活呈现出收入持续增加、消费观念发生变化、消费结构明显优化的特点,支撑着不断扩大的农村消费市场。但是与农民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相比,农村市场体系建设明显滞后,不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农民卖难、买难的问题相当突出。一是农村流通网络不健全。我省农村商品交易市场平均每个乡镇不到1个,县以下的零售店铺面积人均不足0.1平方米,绝大多数农村集贸市场设施
十分简陋,到乡镇和村开连锁店的大型流通企业还不多,农民购买的消费品基本上来自流通方式落后的夫妻店、代销店、流动商贩和集贸市场。二是农村商品流通成本高。农村交通条件落后,市场分散,向农村乡镇网点进行配送的成本高,农村流通企业资金周转慢,经营成本高。三是农村市场监管工作薄弱。假冒伪劣消费品大量流向农村,农村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价格欺诈的事件时有发生,乱收费、乱摊派和乱涨价现象在农村也比较严重。农村市场化程度低成为制约经济发展的瓶颈,迫切需要采取有效措施,改变农村市场的落后面貌。
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指导思想是: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统筹城乡经济发展要求,运用现代流通方式,建设新型农村市场流通网络,改善农村消费环境,保障农民方便消费、放心消费,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原则是:坚持以企业为主体,政府推动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农家店建设与当地实际相结合;坚持以效益为中心,企业长效发展与农民受益相结合。
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目标是:“十一五”期间,在全省建设与改造6000家标准化日用消费品和农资连锁农家店,覆盖全省80%的乡(镇)和20%的行政村;建设与改造150个左右的区域性商品配送中心,力争培育几家管理规范、实力较强、配送门店达300家以上的涉农大型流通企业;建立以山西汽车网城区店为龙头、乡镇店为骨干、村级店为基础的,集生活消费品、农资销售、农产品收购为一体的农村经营网络,逐步解决农民消费不方便、不安全、不经济的问题。
三、“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主要内容、建设方式和实施步骤
主要内容是:引导流通企业向农村延伸发展连锁农家店。具体建设与改造按照商务部印发的《农家店建设与改造规范》标准执行。连锁农家店要做到统一标识、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核算、统一管理,从源头上保证农村流通的商品质量。乡镇级农家店原则上以批零结合的综合性服务为主,鼓励其从事农资、日用小商品的批发与零售经营,以及政策允许的农副产品购销业务等。村级农家店以零售服务为主。此外,倡导大型流通企业与生产企业进行“工商联手”,研发并生产适合当地消费特点的自有品牌消费品。
具体建设方式是:(1)依托城市骨干零售企业,向县及县以下农村延伸。发挥大型流通企
业的品牌、技术、配送体系和人才培训优势,在各县的乡村直接投资建设与改造连锁农家店,或通过吸引小型企业加盟的方式到乡村建设与改造农家店。(2)依托县级供销社企业,积极推进农村超市、便利店的发展。发挥实力较强的县级供销社的作用,通过整合原有流通资源的方式,采取连锁经营的机制,在乡村改造农家店。(3)城市骨干零售企业与供销社联合,共同推进农村连锁超市的发展。鼓励基层供销社集体加盟有实力的大型连锁企业,整体推进农家店建设。(4)支持各类中小型企业通过自愿连锁,即企业自愿结合,统一采购、统一建立销售网络的方式建设连锁农家店。
实施步骤是:按照“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的原则在规范中稳步推进。“十一五”前三年,每年选择50个左右的经济状况相对较好、人口密度较大、当地政府积极性较高、流通企业已进入其农村市场并取得初步成效的县(县级市、市辖区),支持具有较强经济实力和连锁经营管理经验的流通企业建设与改造配送中心50个,发展连锁农家店1000家左右;后两年,改造提升已有的150个区域性商品配送中心的统一采购与配送功能,每年发展标准化连锁农家店1500家左右。
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落实工作。省商务厅负责全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的统一组织、指导和协调。各市、县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协调解决所属县市和流通企业在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同级财政、税务、工商、供销等部门的合作,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主动为流通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要坚持内引外联,打破地区封锁,鼓励流通企业建设与改造大型商品配送中心,跨区域经营,引导社会各类资本参与“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
(二)科学制定配送中心和农家店发展规划。各市商务局要会同财政局,根据商务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工作的进展情况和我省实施规划的要求,抓紧制定并组织实施所辖地区“十一五”期间商品配送中心和农家店发展的整体规划,包括流通企业的基本情况、配送中心、配送设施、信息系统的建设与改造、连锁农家店的建设与改造规划等。
(三)落实专项扶持政策。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为流通企业到乡村开店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从财政、税收、信贷、价格等方面给予支持,切实防止乱、乱收费和吃拿卡要现象的发生,为企业创造能够盈利的条件。列入商务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的流通企业,经验收合格后,可享受中央财政对标准化农家店的直接补助和对配送中心建设的银行贷款贴息
支持;省财政对具有一定规模的流通企业建设与改造配送中心给予补助支持,具体办法另行制定;各市、县也要建立相应的配套资金,制定有力的推动措施,通过各方面的引导和支持,促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扎扎实实地向前推进。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