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B类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标准化
三级实施指南自评/考评表(试行)
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一年
1术语┄┄┄┄┄┄┄┄┄┄┄┄┄┄┄┄┄┄┄┄┄┄┄┄┄┄┄┄┄┄┄┄┄┄┄┄┄┄┄┄┄┄┄┄┄┄┄┄┄┄┄┄┄┄┄┄┄2
2加油站的等级划分┄┄┄┄┄┄┄┄┄┄┄┄┄┄┄┄┄┄┄┄┄┄┄┄┄┄┄┄┄┄┄┄┄┄┄┄┄┄┄┄┄┄┄┄┄┄┄┄┄┄┄3
3选址及周边距离┄┄┄┄┄┄┄┄┄┄┄┄┄┄┄┄┄┄┄┄┄┄┄┄┄┄┄┄┄┄┄┄┄┄┄┄┄┄┄┄┄┄┄┄┄┄┄┄┄┄┄┄5
4总平面布置┄┄┄┄┄┄┄┄┄┄┄┄┄┄┄┄┄┄┄┄┄┄┄┄┄┄┄┄┄┄┄┄┄┄┄┄┄┄┄┄┄┄┄┄┄┄┄┄┄┄┄┄┄┄7
5加油工艺及设施┄┄┄┄┄┄┄┄┄┄┄┄┄┄┄┄┄┄┄┄┄┄┄┄┄┄┄┄┄┄┄┄┄┄┄┄┄┄┄┄┄┄┄┄┄┄┄┄┄┄┄┄9
5.1油罐┄┄┄┄┄┄┄┄┄┄┄┄┄┄┄┄┄┄┄┄┄┄┄┄┄┄┄┄┄┄┄┄┄┄┄┄┄┄┄┄┄┄┄┄┄┄┄┄┄┄┄┄┄┄ 9
5.2工艺系统┄┄┄┄┄┄┄┄┄┄┄┄┄┄┄┄┄┄┄┄┄┄┄┄┄┄┄┄┄┄┄┄┄┄┄┄┄┄┄┄┄┄┄┄┄┄┄┄┄┄┄┄11
6消防设施及给排水┄┄┄┄┄┄┄┄┄┄┄┄┄┄┄┄┄┄┄┄┄┄┄┄┄┄┄┄┄┄┄┄┄┄┄┄┄┄┄┄┄┄┄┄┄┄┄┄┄┄ 14
7电气装置┄┄┄┄┄┄┄┄┄┄┄┄┄┄┄┄┄┄┄┄┄┄┄┄┄┄┄┄┄┄┄┄┄┄┄┄┄┄┄┄┄┄┄┄┄┄┄┄┄┄┄┄┄┄ 15
7.1供配电┄┄┄┄┄┄┄┄┄┄┄┄┄┄┄┄┄┄┄┄┄┄┄┄┄┄┄┄┄┄┄┄┄┄┄┄┄┄┄┄┄┄┄┄┄┄┄┄┄┄┄┄┄15
7.2防雷┄┄┄┄┄┄┄┄┄┄┄┄┄┄┄┄┄┄┄┄┄┄┄┄┄┄┄┄┄┄┄┄┄┄┄┄┄┄┄┄┄┄┄┄┄┄┄┄┄┄┄┄┄┄16
7.3防静电┄┄┄┄┄┄┄┄┄┄┄┄┄┄┄┄┄┄┄┄┄┄┄┄┄┄┄┄┄┄┄┄┄┄┄┄┄┄┄┄┄┄┄┄┄┄┄┄┄┄┄┄┄17
8其他┄┄┄┄┄┄┄┄┄┄┄┄┄┄┄┄┄┄┄┄┄┄┄┄┄┄┄┄┄┄┄┄┄┄┄┄┄┄┄┄┄┄┄┄┄┄┄┄┄┄┄┄┄┄┄┄ 18
1术语
加油站 automobile gasoline filling station
为汽车油箱充装汽油、柴油的专门场所。
  站房 station house
用于加油加气站管理和经营的建筑物。
    加油岛 gasoline filling island
用于安装加油机的平台。
    埋地油罐 underground storage gasoline tank
采用直接覆土或罐池充沙(细土)方式埋设在地下,且罐内最高液面低于罐外4m范围内地面的最低标高0.2m的卧式油品储罐。
    密闭卸油点 closed unloading gasoline point
埋地油罐以密闭方式接卸汽车油罐车所载油品的固定接头处。
    卸油油气回收系统 vapor recovery system for unloading gasoline
将汽油油罐车卸油时产生的油气回收至油罐车里的密闭油气回收系统。
    加油油气回收系统 vapor recovery system for filling gasoline
将给汽油车辆加油时产生的油气回收至埋地汽油罐的密闭油气回收系统。
    拉断阀 break away coupling
在一定外力作用下可被拉断成两节,拉断后具有自密封功能的阀门。
    撬装式加油装置 portable fuel device
地面防火防爆油罐、加油机、自动灭火器等设备整体装配于一体的地面加油装置。
管道组成件 piping components
用于连接或装配成管道的元件(包括管子、管件、阀门、法兰垫片、紧固件、接头、耐压软管、过滤器、阻火器等)。
序号
法规标准
依据法律法规标准
具体要求
分数
应得分
自评/考评分
2
加油站的等级划分
2.1
加油站的等级划分,应符合表的规定。
加油站的等级划分
级别
油罐容积m3
总容积
单罐容积
一级
120<V180
50
二级
60<V120
50
三级
60
30
注:V为油罐的总容积;柴油储罐可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
GB50156-2002
3.0.3
严格按照容量定级  同左
否决项
1分
2.2
加油和液化石油气加气合建站的等级划分,应符合表3.0.6的规定。
表3.0.6加油和液化石油气加气合建站的等级划分
GB50156-2002
3.0.6
同左
否决项
1分
2.3
加油和压缩天然气加气合建站的等级划分,应符合表3.0.7的规定。
表3.0.7   加油和压缩天然气加气合建站的等级划分
级别
油品储罐容积(m3
管道供气的加气站储
气设施总容积(m3
加气子站储气设
施总容积(m3
总容积
单罐容积
一级
61100
50
12
≤18
二级
60
30
注:柴油罐容积可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
GB50156-2002
3.0.7
同左
否决项
1分
3
选址及周边距离
3.1
在城市建成区内不应建一级加油站、一级液化石油气加气站和一级加油加气合建站。
城市建成区内的加油加气站,宜靠近城市道路,不宜选在城市干道的交叉路口附近。
GB50156-2002
4.0.2
4.0.3
城市建成区内的加油加气站,宜靠近城市道路,不宜选在城市干道的交叉路口附近。
否决项
1分
3.2
加油站、加油加气合建站的油罐、加油机和通气管管口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距离,不应小于表4.0.4的规定。
表4.0.4 油罐、加油机和通气管管口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距离(m)
油罐、加油机和通气管管口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距离(m)
级别
埋地油罐
通气管管口
加油机
一级站
二级站
三级站
重要公共建筑物
50
50
50
50
50
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
30
25
18
18
18
民用建筑物保护类别
一类保护物
25
20
16
16
16
二类保护物
20
16
12
12
12
三类保护物
16
12
10
10
10
甲、乙类物品生产厂房、库房和甲、乙类 液体储罐
25
22
18
18
18
其它类物品生产厂房库房和丙类液体储罐以及容积不大于50m3的埋地甲、乙类液体储罐
18
16
15
15
15
室外变配电站
25
22
18
18
18
铁路
22
22
22
22
22
城市道路
快速路、主干路
10
8
8
8
6
次干路、支路
8
6
6
6
5
架空通信线
国家一、二级
不应跨越
加油站,且不应小于1倍杆高
不应小于1倍杆高
不应小于5m
不应小于5m
一般
不应小于5m
不应小于5m
不应小于5m
不应小于5m
架空电力线路
不应跨越
加油站,且不应小于1.5倍杆高
不应跨越
加油站,且不应小于1倍杆高
不应跨越
加油站,且不应小于5m
不应跨越
加油站,且不应小于5m
GB50156-2002
4.0.4
1 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和甲、乙类物品及甲、乙类液体的定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2 重要公共建筑物及其它民用建筑物保护类别划分应符合本规范附录C的规定。
3 对柴油罐及其通气管管口和柴油加油机,本表的距离可减少30%。
4 对汽油罐及其通气管管口,若设有卸油油气回收系统,本表的距离可减少20%;当同时设置卸油和加油油气回收系统时,本表的距离可减少30%,但均不得小于5m。
5 油罐、加油机与站外小于或等于1000KV·A箱式变压器、杆装变压器的防火距离,可按本表的室外变配电站防火距离减少20%,但不得小于9m。
6 油罐、加油机与郊区公路的防火距离按城市道路确定:高速公路、Ⅰ级和 Ⅱ级公路按城市快速路、主干路确定,Ⅲ级和Ⅳ级公路按照城市次干路、支路确定。
7 与架空通信线和架空电力线路的距离不得按注3和注4折减。
8 如果民用建筑物面向加油站一侧的墙为一、二级耐火等级的无门窗洞口实体墙,则油罐加油机和通气管管口与该民用建筑的防火距离可按本表规定的距离减少30%,但最小不得小于6m。
否决项
1分
3.3
按原国家标准《小型石油库及汽车加油站设计规范》 GB 50156--92建设的加油站在改造时,若经增加油气回收系统,其油罐、加油机和通气管管口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距离仍不能满足本规范第4.0.4条要求时,则加油站的汽油罐应加装防爆装置。
GB50156-2002
4.0.4A
无设计资质单位设计及建筑结构、防火间距、工艺装置不符合GB50156标准应补办整改设计,并进行整改。
防爆装置如采用阻隔防爆装置,阻隔防爆装置的选用和安装,应按国家现行标准《汽车加油(气)站、轻质燃油和液化石油气汽车罐车用阻隔防爆储罐技术要求》AQ 3001执行。
否决项
1分
4
总平面布置
4.1
加油加气站的围墙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加油加气站的工艺设施与站外建、构筑物之间的距离小于或等于25m以及小于或等于表4.0.4至表4.0.7中的防火距离的1.5倍时,相邻一侧应设置高度不低于2.2m的非燃烧实体围墙。
2 加油加气站的工艺设施与站外建、构筑物之间的距离大于表4.0.4至表4.0.7中的防火距离的1.5倍,且大于25m时,相邻一侧应设置隔离墙,隔离墙可为非实体围墙。
GB50156-2002
5.0.1
5.0.2
面向进、出口道路的一例宜设置非实体围墙,或开敞。
车辆入口和出口应分开设置。
否决项
1分
4.2
站区内停车场和道路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单车道宽度不应小于3.5m,双车道宽度不应小于6m。
2 站内的道路转弯半径按行驶车型确定,且不宜小于9m;道路坡度不应大于6%,且宜坡向站外;在汽车槽车(含子站车)卸车停车位处,宜按平坡设计。
GB50156-2002
5.0.3
站内停车场和道路路面不应采用沥青路面。
1分
4.3
加油岛、加气岛及汽车加油、加气场地宜设罩棚,罩棚应采用非燃烧构料制作,其有效高度不应小于4.5m。罩棚边缘与加油机或加气机的平面距离不宜小于2m。
GB50156-2002
5.0.4
5.0.5
加油岛、加气岛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加油岛、加气岛应高出停车场的地坪0.15~0.2m。
2 加油岛、加气岛的宽度不应小于1.2m。
3 加油岛、加气岛上的罩棚支柱距岛端部,不应小于0.6m。
1分
4.4
加油加气站内设施之间的防火距离,不应小于表5.0.8的规定。
表5.0.8  站内设施之间的防火距离(mm)
GB50156-2002
5.0.8
1、加油机、加气机与非实体围墙的防火距离不应小于5m.
2、站房、变配电间的起算点应为门窗。其他建、构筑物系指根据需要独立设置的汽车洗车房、润滑油储存及加注间、小商品便利店、厕所等。
3、表中:“-”表示无防火间距要求,“*”表示该类设施不应合建。
否决项
1分
5
加油工艺及设施
5.1
油罐
5.1.1
汽车加油站的储油罐应采用卧式油罐。油罐的设计和建造,应满足油罐在所承受外压作用下的强度要求,并应有良好的防腐蚀性能和导静电性能。
GB50156-2002
6.1.1
天津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技术检测检验机构,至少每3年对易燃易爆场所的防爆设施、设备和危险化学品常压容器进行一次检测检验。卧式油罐内压不得低于0.08MPa。
钢制油罐所采用钢板标准规格的厚度不应小于5mm。淘汰立式埋地油罐。
否决项
1分
5.1.2
加油站的汽油罐和柴油罐(撬装式加油装置所配置的防火防爆油罐除外)应埋地设置,严禁设在室内或地下室内。
GB50156-2002
6.1.2
加油站的汽油罐和柴油罐(撬装式加油装置所配置的防火防爆油罐除外)应埋地设置,严禁设在室内或地下室内。
否决项
1分
5.1.3
油罐的外表面防腐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钢质管道及储罐腐蚀控制工程设计规范》SY 0007的有关规定,并应采用不低于加强级的防腐绝缘保护层。
GB50156-2002
6.1.3
油罐的外表面防腐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钢质管道及储罐腐蚀控制工程设计规范》SY 0007的有关规定,并应采用不低于加强级的防腐绝缘保护层。
1分
5.1.4
当油罐受地下水或雨水作用有上浮的可能时,应采取防止油罐上浮的措施。
GB50156-2002
6.1.4
当油罐受地下水或雨水作用有上浮的可能时,应采取防止油罐上浮的措施。
1分
5.1.5
油罐的人孔,应设操作井。当油罐设在行车道下面时,人孔操作井宜设在行车道以外。
GB50156-2002
6.1.5
油罐的各接合管,应设在油罐的顶部,其中出油接合管宜设在人孔盖上。
1分
5.1.6
油罐的顶部覆土厚度不应小于0.5m。油罐的周围,应回填干净的沙子或细土.其厚度不应小于0.3m。
GB50156-2002
6.1.6
油罐的顶部覆土厚度不应小于0.5m。油罐的周围,应回填干净的沙子或细土.其厚度不应小于0.3m。
1分
5.1.7
对建在水源保护区内以及埋在地下建筑物上方的埋地油罐,应采取防渗漏扩散的保护措施,并应设置渗漏检测设施。
GB50156-2002
6.1.7
对建在水源保护区内以及埋在地下建筑物上方的埋地油罐,应采取防渗漏扩散的保护措施,并应设置渗漏检测设施。
否决项
1分
5.1.8
油罐的进油管,应向下伸至罐内距罐底0.2m处。
GB50156-2002
6.1.9
当采取自吸式加油机时,油罐内出油管的底端应设底阀。底阀人油口距离罐底宜为0.15~0.2m。
油罐的量油孔应设带锁的量油帽,量油帽下部的接合管宜向下伸至罐内距罐底0.2m处。
1分
5.1.9
加油站的油罐宜设带有高液位报警功能的液位计。
GB50156-2002
6.1.12
加油站的油罐宜设带有高液位报警功能的液位计。
1分
5.2
工艺系统
5.2.1
油罐车卸油必须采用密闭卸油方式。
GB50156-2002
6.2.1
6.2.3
油罐应设带有高液位报警功能的液位计。
否决项
1分
5.2.2
汽油罐车卸油宜采用卸油油气回收系统。
GB50156-2002
6.2.2
采用卸油油气回收系统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油罐车上的油气回收管道接口,应装设手动阀门。
2. 密闭卸油管道的各操作接口处,应设快速接头及闷盖。宜在站内油气回收管道接口前设手动阀门。
3. 加油站内的卸油管道接口、油气回收管道接口宜设在地面以上。
1分
5.2.3
加油机不得设在室内。
GB50156-2002
6.2.4
加油机不得设在室内。
否决项
1分
5.2.4
加油站宜采用油罐装设潜油泵的一泵供多机()的配套加油工艺。
GB50156-2002
6.2.5
6.2.6
6.2.7
当采用自吸式加油机时、每台加油机应按加油品种单独设置进油管。
加油宜采用自封式加油,流量不应大于60L/min。
1分
5.2.5
加油站的固定工艺管道宜采用无缝钢管。埋地钢管的连接应采用焊接。在对钢管有严重腐蚀作用的土壤地段直埋管道时,可选用耐油、耐土壤腐蚀、导静电的复合管材。
GB50156-2002
6.2.8
加油站的固定工艺管道宜采用无缝钢管。埋地钢管的连接应采用焊接。在对钢管有严重腐蚀作用的土壤地段直埋管道时,可选用耐油、耐土壤腐蚀、导静电的复合管材。
1分
5.2.6
油罐车卸油时用的卸油连通软管、油气回收连通软管,应采用导静电耐油软管。连通软管的公称直径不应小于50mm。
GB50156-2002
6.2.9
油罐车卸油时用的卸油连通软管、油气回收连通软管,应采用导静电耐油软管。连通软管的公称直径不应小于50mm。
1分
5.2.7
加油站内的工艺管道应埋地敷设,且不得穿过站房等建、构筑物。当油品管道与管沟、电线沟和排水沟相交叉时,应采取相应的防渗漏措施。
GB50156-2002
6.2.10
6.2.11
6.2.12
6.2.13
与油罐相连通的进油管、通气管横管,以及油气回收管,均应坡向油罐,其坡度不应小于2‰。
    油品管道系统的设计压力不应小于0.6MPa。
  埋地工艺管道外表面的防腐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钢质管道及储罐腐蚀控制工程设计规范》SY 0007的有关规定,并应采用不低于加强级的防腐绝缘保护层。
1分
5.2.8
油罐通气管的设置,除应符合5.0.8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汽油罐与柴油罐的通气管,应分开设置。
2. 管口应高出地面4m及以上。
3. 沿建筑物的墙(柱)向上敷设的通气管管口,应高出建筑物的顶面1.5m及以上。
4. 当采用卸油油气回收系统时,通气管管口与围墙的距离可适当减少,但不得小于2m。
5. 通气管的公称直径不应小于50mm。
6. 通气管管口应安装阻火器。
7. 当采用卸油油气回收系统和加油油气回收系统时,汽油通气管管口尚应安装机械呼吸阀。呼吸阀的工作压力宜按表6.2.14确定。
GB50156-2002
6.2.14
表6.2.14 机械呼吸阀的工作压力(Pa)
机械呼吸阀的工作压力(Pa)
工作压力
正压
负压
设计使用状态
仅卸油采用密闭油气回收系统
2000~3000
200~500
卸油和加油均采用油气回收系统
1500~2000
否决项
1分
6
消防设施及给排水
6.1
每2台加油机应设置不少于2只4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或1只4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和1只泡沫灭火器。加油机不足2台按2台计算。
    地下储罐应设35kg推车式干粉灭火器1个。当两种介质储罐之间的距离超过15m时,应分别设置。
    一、二级加油站应配置灭火毯5块,沙子2m3;三级加油站应配置灭火毯2块,沙子2m3。加油加气合建站按同级别的加油站配置灭火毯和沙子。
GB50156-2002
9.0.10
2
每2台加油机应设置不少于2只4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或1只4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和1只泡沫灭火器。加油机不足2台按2台计算。
    地下储罐应设35kg推车式干粉灭火器1个。当两种介质储罐之间的距离超过15m时,应分别设置。
    一、二级加油站应配置灭火毯5块,沙子2m3;三级加油站应配置灭火毯2块,沙子2m3。加油加气合建站按同级别的加油站配置灭火毯和沙子。
否决项
1分
6.2
站内地面雨水可散流排出站外。当雨水有明沟排到站外时,在排出围墙之前,应设置水封装置。
GB50156-2002
9.0.12(1)
站内地面雨水可散流排出站外。当雨水有明沟排到站外时,在排出围墙之前,应设置水封装置。
1分
6.3
加油站、液化石油气加气站或加油和液化石油气加气合建站的排出建筑物或围墙的污水,在建筑物墙外或围墙内应分别设水封井。水封井的水封高度不应小于0.25m;水封井应设沉泥段,沉泥段高度不应小于0.25m。
GB50156-2002
9.0.12(2)
加油站、液化石油气加气站或加油和液化石油气加气合建站的排出建筑物或围墙的污水,在建筑物墙外或围墙内应分别设水封井。水封井的水封高度不应小于0.25m;水封井应设沉泥段,沉泥段高度不应小于0.25m。
1分
6.4
清洗油罐的污水应集中收集处理,不应直接进入排水管道。液化石油气罐的排污(排水)应采用活动式回收桶集中收集处理,严禁自接接入排水管道。
GB50156-2002
9.0.12
(3)(4)(5)
排出站外的污水应符合国家有关的污水排放标准。
    加油站、液化石油气加气站、不应采用暗沟排水。
1分
7
电气装置
7.1
供配电
7.1.1
油站、液化石油气加气站、加油和液化石油气加气合建站的供电电源宜采用电压为380/220V的外接电源
GB50156-2002
10.1.2
油站、液化石油气加气站、加油和液化石油气加气合建站的供电电源宜采用电压为380/220V的外接电源
1分
7.1.2
一、二级加油站、加气站及加油加气合建站的消防泵房、罩棚、营业室、液化石油气泵房、压缩机间等处,均应设事故照明。
GB50156-2002
10.1.3
一、二级加油站、加气站及加油加气合建站的消防泵房、罩棚、营业室、液化石油气泵房、压缩机间等处,均应设事故照明。
1分
7.1.3
当采用电缆沟敷设电缆时,电缆沟内必须充沙填实。电缆不得与油品、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管道、热力管道敷设在同一沟内。
GB50156-2002
10.1.7
电缆穿越行车道部分,应穿钢管保护。
否决项
1分
7.1.4
加油加气站内爆炸危险区域的等级范围划分应按附录B确定。爆炸危险区域内的电气设备选型、安装、电力线路敷设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的规定。
GB50156-2002
10.1.8
加油加气站内爆炸危险区域的等级范围划分应按附录B确定。爆炸危险区域内的电气设备选型、安装、电力线路敷设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的规定。
否决项
1分
7.1.5
加油加气站内爆炸危险区域以外的站房、罩棚等建筑物内的照明灯具,可选用非防爆型,但罩棚下的灯具应选用防护等级不低于IP44级的节能型照明灯具。
GB50156-2002
10.1.9
汽车加油站加油加气站内爆炸危险区域以外的站房、罩棚等建筑物内的照明灯具,可选用非防爆型,但罩棚下的灯具应选用防护等级不低于IP44级的节能型照明灯具。
1分
7.2
防雷
7.2.1
油罐、液化石油气罐和压缩天然气储气瓶组必须进行防雷接地,接地点不应少于两处。
GB50156-2002
10.2.1
油罐、液化石油气罐和压缩天然气储气瓶组必须进行防雷接地,接地点不应少于两处。
否决项
1分
7.2.2
埋地油罐、液化石油气罐应与露出地面的工艺管道相互做电气连接并接地。
GB50156-2002
10.2.4
埋地油罐、液化石油气罐应与露出地面的工艺管道相互做电气连接并接地。
否决项
1分
7.2.3
当加油加气站内的的站房和罩棚等建筑物需要防直击雷时,应采用避雷带(网)保护。
GB50156-2002
10.2.5
当加油加气站内的的站房和罩棚等建筑物需要防直击雷时,应采用避雷带(网)保护。
1分
7.2.4
加油加气站的信息系统应采用铠装电缆或导线穿钢管配线。配线电缆金属外皮两端、保护钢管两端均应接地。
GB50156-2002
10.2.6
加油加气站的信息系统应采用铠装电缆或导线穿钢管配线。配线电缆金属外皮两端、保护钢管两端均应接地。
否决项
1分
7.2.5
380/220V供配电系统宜采用TN-S系统,供电系统的电缆金属外皮或电缆金属保护管两端均应接地,在供配电系统的电源端应安装与设备耐压水平相适应的过电压(电涌)保护器。
GB50156-2002
10.2.8
380/220V供配电系统宜采用TN-S系统,供电系统的电缆金属外皮或电缆金属保护管两端均应接地,在供配电系统的电源端应安装与设备耐压水平相适应的过电压(电涌)保护器。
1分
7.3
防静电
7.3.1
地上或管沟敷设的油品、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管道的始、末端和分支处应设防静电和防感应雷的联合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30Ω。
GB50156-2002
10.3.1
地上或管沟敷设的油品、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管道的始、末端和分支处应设防静电和防感应雷的联合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30Ω。
否决项
1分
7.3.2
加油加气站的汽油罐车和液化石油气罐车卸车场地,应设罐车卸车时用的防雷电接地装置,并宜设置能检测跨接线及监视接地装置状态的静电接地仪。
GB50156-2002
10.3.2
防静电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0Ω。
否决项
1分
7.3.3
在爆炸危险区域内的油品、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管道上的法兰、胶管两端等连接处应用金属线跨接。当法兰的连接螺栓不少于5根时,在非腐蚀环境下,可不跨接。
GB50156-2002
10.3.3
在爆炸危险区域内的油品、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管道上的法兰、胶管两端等连接处应用金属线跨接。当法兰的连接螺栓不少于5根时,在非腐蚀环境下,可不跨接。
否决项
1分
8
其他
8.1
加油加气站内的站房及其它附属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当罩棚顶棚的承重构件为钢结构时,其耐火极限可为0.25h,顶棚其它部分不得采用燃烧体建造。
GB50156-2002
11.2.1
加油加气站内的站房及其它附属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当罩棚顶棚的承重构件为钢结构时,其耐火极限可为0.25h,顶棚其它部分不得采用燃烧体建造。
否决项
1分
8.2
加油加气站内,爆炸危险区域内的房间的地坪应采用不发火花地面。
GB50156-2002
11.2.4
加油加气站内,爆炸危险区域内的房间的地坪应采用不发火花地面。
否决项
1分
8.3
燃烧锅炉房、燃煤厨房与站房合建时,应单独设对外出入口,与站房之间的隔墙应为防火墙。
GB50156-2002
11.2.11
燃烧锅炉房、燃煤厨房与站房合建时,应单独设对外出入口,与站房之间的隔墙应为防火墙。
1分
8.4
加油加气站内应建地下和半地下室。
GB50156-2002
11.2.12
加油加气站内应建地下和半地下室。
1分
8.5
位于爆炸危险区域内的操作井、排水井应采取防渗漏和防火花发生的措施。
GB50156-2002
11.2.13
位于爆炸危险区域内的操作井、排水井应采取防渗漏和防火花发生的措施。
1分
8.6
加油加气站内可种植草坪、设置花坛,但不得种植油性植物。
GB50156-2002
11.3.1
加油加气站内可种植草坪、设置花坛,但不得种植油性植物。
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