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1)
前言 (2)
1 范围 (3)
2 引用文献 (3)
3 术语和定义 (3)
4 定义、规格、结构、性能 (6)
5 试验方法 (10)
6 检验规则检验顺序、项目、要求及方法 (22)
7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24)
前言
本标准适用于骑乘电动车时佩戴的安全头盔。本标准旨在规定电动车安全头盔的基本安全测试要求。
头盔提供的保护程度,跟事故的严重程度有关;佩戴头盔不能一定保护佩戴者在事故中避免死亡和致残。事故中,头盔在受到撞击后,一部分能量被头盔吸收,因此减少了头部的受力。任何在事故中受到撞击的头盔,由于吸收了能量,内部的保护结构可能会被损坏,即使表面受损不明显,也需要被替换掉。
本标准头盔的护目镜技术要求参照了GB811-2010《摩托车乘员头盔》。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美联运动器材(深圳)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曾长龙、李志高、赵合祥、黄敏杰、管晓诚。
电动车头盔的安全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动车乘员头盔(以下简称头盔)的基本结构、种类和规格、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签等。
本标准适用于电动车乘员(包括驾驶人及乘坐人员)佩戴的头盔。
2 引用文献
GB 811-2010《摩托车乘员头盔》
GB 24429-2009《运动头盔自行车、滑板、滑轮运动头盔的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3.1电动车
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能实现电助动或/和电驱动功能的两轮车。
3.2头盔
在运动过程中,用来吸收撞击能量,减少佩戴者头部意外伤害的装具。
3.3壳体
头盔的外层结构,呈现头盔的基本形状。
3.4缓冲层
吸收冲击能量的垫层。
3.5内衬
能给佩戴者提供舒适性的衬垫。
3.6佩戴装置
保证头盔牢固的佩戴在头部的整套装置。包括插扣、编织带、调整器等。
3.7护目镜
遮挡眼面部又不影响观察的眼面部防护部件。
3.8护目镜透过率
透过护目镜可见光的光通量与入射光通量之比。
3.9头型
检验头盔时,模拟人头部几何外形和力学性质的头部模型。
3.10 基础平面
由左、右外耳孔中心和右眼眶下缘点组成的一个平面。即图1中的O-O’平面
3.11参考平面
电动车标准在基础平面之上,并于基础平面保持一定距离(X)的一个平行平面。这个距离(X)由头型确定。见图2及表1。
3.12测试区域:
头盔吸收碰撞能量性能的检验范围。
4 定义、规格、结构、性能
4.1定义
该头盔用于配戴在骑行速度不超过40KM/H的两轮电动车骑行上,也适用于速度不超过40KM/H的平衡车骑行上。
4.2 规格
按试验头型的头围分为大、中、小三个规格尺寸,见表1。
4.3结构
4.3.1结构组成
头盔应由壳体、缓冲层、舒适衬垫、佩戴装置、护目镜等组成。
4.3.2壳体
壳体应满足以下技术要求:
a) 使用质地坚韧,具有耐水、耐热、耐寒并能较多地吸收冲击能量的材料制成;
b)表面应坚固、平滑,边沿应圆钝,以防直接损伤头颈部;应覆盖3.12所规定的头部保护区;
c)突出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头盔内表面不应有长度超过2mm且半径小于1mm的突出物及尖锐物体;
—头盔铆钉应成辐射状,突出部分不应超出头盔表面
2mm。
—头盔外表面不应有超过5mm的外部突出物,但容易脱落的部件不在此限内,不包括以下情况:固定眼镜的装置,固定镜片的装置。
注:所谓容易脱落的部件是指当收到冲击时容易脱落,不包括使用螺丝刀容易卸下的部件。
4.3.3 缓冲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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