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众文化的定义:
擦车布【重要概念整合】
(1)新途胜大众文化是借助大众传媒而流行于大众之间的通俗高速 限速文化
(2)马尔库塞和霍克海默把大众文化概括为“肯定的文化”,这种文化的特征是通过为人们提供一个不同于现实世界的幻想的精神世界而平息社会的内在反对性和反叛欲望,通过使人们在幻想中得到满足而美化和证明现存秩序,为现实辩护。
(3)阿多尔诺和霍克海默把大众文化概括为“文化工业”,他们在《文化工业:作为大众欺骗的启蒙》中提出了文化工业的概念,用于指凭借现代科技手段大规模地复制、传播商品化了的、西安二手北斗星非创造性的文化产品的娱乐工业体系,在推销文化商品的同时操纵了大众意识。
(4)大众文化这一概念最早出现在西班牙哲学家奥尔特加《民众的反抗》一书中。主要指的是一地区、一社团、一个国家中新近涌现的,被大众所信奉、接受的文化。
(5)它主要是指兴起于当代都市的,与当代大工业密切相关的,以全球化的现代传媒(特别是电子传媒)为介质大批量生产的当代文化形态,是处于消费时代或准消费时代的,由消费意识形态来筹划、引导大众的,采取时尚化运作方式的当代文化消费形态。它是现代工业和市场经济充分发展后的产物。是当代大众大规模地共同参与的当代社会文化公共空间或公共领域,是有史以来人类广泛参与的,历史上规模最大的文化事件。
(6)特点:
首先,大众文化是一种技术性、商品性的文化。
其次,大众文化是一种标准化的文化。
再次,大众文化具有一种潜在的强迫性。
再有,大众文化是一种视听文化、娱乐文化。
1、属性的商品化
2、传播的媒介化
3、审美的日常化
4、形式的娱乐化
5、趣味的时尚化
【个人归纳】——总结(定义与特点相结合):
1.大众文化的传播对象是:大众;
流行于大众之间的,被大众所信奉、接受的文化;是当代大众大规模地共同参与的当代社会文化公共空间或公共领域,是有史以来人类广泛参与的,历史上规模最大的文化事件;
由此大众文化具有通俗化(即审美日常化)的特点:就文化的审美而言, 大众文化突破了艺术与非艺术、审美活动与日常生活的界限。在以往很长的历史时期, 美和艺术都疏离普通民众; 而在今天, 借助于大众媒介、文化工业等手段, 美和艺术普及化了, 审美的经典性与日常性从针锋相对走向了和谐统一, 原先遭受经典美学打压的欲望、诱惑、利益等被抬到至高无上的地位。处于文化中心或热点的不再是传统的经典艺术, 流行歌曲、电视连续剧、广告、汽车空气干燥器
时装、模特表演、网络文学、畅销书以及动漫、网上视频、网络游戏、手机视频、手机短信等审美形式不断涌现。审美活动也不再局限于音乐厅、歌剧院、美术馆等与日常生活疏离的高雅艺术场所, 它就发生在普通大众的生活空间中,例如购物中心、街心公园、体育场馆、度假胜地等等。在这些场所, 文化活动、审美活动与社交活动、商业活动融为一体, 密不可分, 甚至审美作为一文化消费也进入普通家庭, 与日常生活相连, 例如环境设计、街区美化、居家装修、美容健身以及闲暇时间边看电视剧边聊天谈笑等等, 审美过程与日常生活交织在一起, 彼此不分。大众文化的这一特点对高雅文化、经典艺术不可避免地产生影响, 促使它们改变形态, 寻求新的展示方式, 以新的形式呈现于大众面前。帕瓦罗蒂等世界三大男高音的音乐会在故宫广场举办, 唐诗宋词配以精美图片引人眼球, 报纸杂志更是彩纷呈, 琳琅满目, 招徕读者。大众文化的日常化与日常生活的审美化导致了文学艺术以及整个文化领域的生产、传播、消费方式发生变化, 由此满足了人们审美与日常生活的需要。
2.大众文化的流行时间是20世纪至今;
3.大众文化存在方式:大众文化的产生、流行背景:大众文化的出现与资本主义经济发展、工业化大生产密不可分,大批量生产、被广泛消费——随着文化进入工业生产和市场
商品领域而产生的;以现代技术手段为文化生产形式, 因此成为被大众广为使用的文化消费形式;因此带有商品(业)化、标准化长安铃木的特点;
相关概念:阿多尔诺和霍克海默把大众文化概括为“文化工业”,他们在《文化工业:作为大众欺骗的启蒙》中提出了文化工业的概念,用于指凭借现代科技手段大规模地复制、传播商品化了的、非创造性的文化产品的娱乐工业体系;艺术本质的丧失“像工业产品的零件一样,大众文化的'原材料'走向文化生产流水线”,标准化、模式化的文化生产线先设计出许多固定的标准情节、人物和结构,之后便毫不费力地进行大规模的生产。这种标准化的文化艺术势必是雷同的、个性泯灭的文化艺术,其艺术价值的低下是可想而知的。这就是标准化大规模生产带来的文化,准确地说这是一种制作而非创作。
我国市场经济的建立有力地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大众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 人们经济收入和闲暇时间增多, 文化消费成为一种普遍需要, 为大众文化的产生和发展提供了现实可能性。而且, 市场经济的运行机制为大众文化的商品化创造了适宜的条件。因此, 大众文化是市场经济的产物, 是文化与工业联姻的结果。作为一种消费文化, 它具有由文化产业机构生产供现代大众消费的商品属性。高雅文化往往羞羞答答, 不承认其商品特性, 或者有意淡
化它, 似乎艺术一旦与商品结缘, 就浑身沾满了铜臭, 亵渎了审美的圣洁。大众文化一开始就以商品的形式出现, 从不隐讳自己的商品属性。反之, 作为文化商品, 它极力开拓文化市场, 以文化、审美去获取最大的利润。电影制片厂、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社、杂志社、网站等正是这些文化商品的生产机构。这样一来, 文化产品不再仅仅是作家、艺术家个体创造的产物, 而是一种工业化生产的结果, 从创意策划、筹措资金、生产制作到宣传发行和实际消费,文化产品都是作为一种批量生产的工业产品而进入市场的。因此, 它必须遵循市场经济的商品化规则, 以追求商业价值为目标。如果文化企业盈利的目标不能实现, 那么其运行过程势必受到影响, 甚至导致文化企业的亏损、停业或破产。因此, 大众文化的生产、流通的每一个环节都必须遵照生产经营规则, 把握文化市场脉搏, 顺应社会大众的消费心理和消费口味, 以适应市场的风云变幻, 最终达到把文化产品销售出去的目的。正因为如此, 法兰克福学派认为, 大众文化在技术世界中已经丧失了艺术品的创造性, 呈现出商品化的趋势, 具有商品拜物教的特征。霍克海默和阿多诺指出: “由于出现了大量的廉价的系列产品, 再加上普遍进行欺诈,所以艺术本身更加具有商品性质了。艺术今天明确地承认自己完全具有商品的性质, 这并不是什么新奇的事, 但是艺术发誓否认自己的独立自主性, 反以自己变为消费品而自豪, 这却是令人惊奇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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