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修及索赔
政策手册
(供经销商内部使用)
2008年03月
目录表
页码
总 述
“长安马自达保修及索赔政策手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长安福自达汽车有
限公司、马自达汽车公司基本质量保证规定和汽车市场发展要求而编制的。它用于帮助长安马自达汽车销售公司(以下简称长安马自达)授权经销商(以下简称为经销商)向车主提供由长安马自达汽车销售公司授权的保修服务。本手册是销售及服务合同中保修条款的延伸及补充。
本手册包含了所有进行公正和规范的保修索赔服务所需的信息,同时详细阐明了长安马自达汽车销售公司、经销商和车主所应承担的相应保修责任。经销商必须严格按本手册中的条款执行保修服务。
本手册规定了索赔保修及政策的一般要求,所列出的条件及要求适用于所有向长安马自达汽车销售公司提出索赔的维修(包括延长保修期内的保修索赔,除非有特别要求需要实施延伸保修合同,本手册将适用于所有索赔)。
长安马自达汽车销售公司提供新车有限范围的保修。长安马自达汽车销售公司的保修规定以书面的形式阐明了长安马自达汽车销售公司对其汽车产品的维修及故障部件方面的责任。此保修文件是长安马自达汽车销售公司与车主双方都必须遵照执行的法定合同。长安马自达汽车销售公司有权更新本手册,更新后的保修索赔政策将取代以往的规定。
产品服务活动、召回、车主通知行动以及在规定的基本保修范围以外所作的某些类型的调整,都属于保修范围以外的免费维修,由经销商负责执行。
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执行本手册中的规定,将确保长安马自达汽车销售公司的车主对我们和经销商提供的优质服务感到满意并维护长安马自达汽车销售公司的声誉和良好形象,也有助于我们获得忠诚的车主体。
本手册分为十二个部分,目录表中详细的列出了各章节标题。
长安马自达汽车销售公司保留对本手册的修改权。
长安马自达汽车销售公司拥有对本手册的最终解释权。
勘误表
尊敬的经销商:
您好!
为了向您提供更加满意的信息,如果您在阅读本手册的过程中,发现任何印刷错误或需要改进的地方,请填写下面的表格(可复印或自制)。
页码 | 第几段 | 第几行 | 原文 | 建议的更改 |
感谢您对长安马自达汽车销售公司的大力支持,请将您填好的表格传真或邮寄回长安马自达汽车销售公司。欢迎垂询长安马自达汽车销售公司保修索赔中心!
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鸳鸯镇长福西路1号 长安马自达汽车销售公司
客户服务部保修索赔中心(401122)
第一章 保修总则
凡持有马自达品牌轿车的保养手册且按规定保养使用的轿车,在长安马自达汽车销售公司经销商处均享受终身维护的服务待遇。
用户在严格按产品有关使用文件(保养手册、使用说明书)规定进行使用的前提下,因产品设计,制造,装配和材料等质量问题而引发的各类故障和零部件损坏,经长安马自达汽车销售公司经销商鉴定属长安马自达汽车销售公司责任的,给予质量保修服务。
由于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财产损害的,长安马自达汽车销售公司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进行赔偿。间接损失依据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1 新车保修
新车有限质量保修适用于由长安福自达汽车有限公司生产的,在中国大陆正常使用的各款马自达品牌轿车。保修适用在保修期内的首位以及所有未来的车主。该保修条款不适用于批售车辆,批售车辆的保修按照批售协议的规定处理,或由保修索赔中心按照个案处理。
整车质量保修期限为车辆购买之日(以购日期为准)起3年或行驶里程6万公里,且两者中以先达到的限定为准。
2 零部件保修
在零部件保修期内,给予不限次数的维修及更换。在此期间更换的零件不再享有相应的零件保修期。
零部件在保修期结束后,将停止对此零部件的保修。之后发生的零部件缺陷需要客户付费,才能开始新的零部件保修。
2.1 免费更换的零部件
在整车保修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而免费更换的零部件,其保修期以对用户有利为原则,即如果更换零部件时整车剩余保修期限大于1年或3万公里,则更换的零部件的保修期随整车保修期限的终止而终止;如果更换零部件时整车剩余保修期限小于1年或3万公里,则更换的零部件的保修期按照1年或3万公里执行,且两者中以先达到的限定为准。
(另例如:如果更换零部件时整车剩余保修期限大于1年但小于3万公里,则更换的零部件的保修期按照1年或3万公里执行)
2.2 自费更换的零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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