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高级技师考评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公布日期】2021.10.09
【字 号】
【施行日期】2021.10.0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高级技师考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安全有序实施2021年度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高级技师考评工作,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高级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函〔2021〕94号),结合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有关工作要求,我厅制定了《2021年度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高级技师考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一、考评工种
  经报名及资格审查,列入本次全省机关事业单位高级技师考评的车工、装配钳工(含机修
钳工、工具钳工)、焊工(电焊工)、农艺工、道路(排水)工、管工(水暖工)、绿化工、花卉园艺工(花卉工)、电工(电器安装、维修工)、汽车维修工、中式面点师、中式烹调师12个工种有效报名人数达到或超过4人,正常开展考评;果树工有效报名人数未达到4人,取消考评。
  二、考点设置及管理
  本次高级技师考评考点设置,由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统筹管理。其中,理论知识考点统一设置在沈阳职业技术学院汽车分院(即辽宁丰田金杯技师学院,具体地址和乘车路线见附件2),实际操作考点将在理论知识考试结束后公布。
  理论知识考试按照30人/间标准设置考场,考场内配备视频监控、探测仪等反作弊装置。实操考评在符合场地、设备及安全条件要求的操作间内完成。
  三、考评安排
  (一)准考证发放
  准考证是应考人员参加本次考评的重要凭证,准考证电子版考前将通过网络发送各市和省直有关单位,请各单位认真核对信息后在准考证上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及时发放到每位报考人员手中,并要求其妥善保管和及时了解相关考评信息。
  (二)考评时间等安排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10月30日 10:00—11:30
  实际操作考核时间:10月30日14:00—19:00
  考核当天距开考前1小时开始入场,参考人员入场时需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辽事通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无异常),并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疫情防控具体要求请应考人员详细阅读《2021年度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高级技师考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1)。理论知识考试结束后,各工种应考人员统一乘指定用车到相应的实际操作考点参加操作考核。
  (三)考评准备
  理论知识考试采取填涂答题卡方式,应考人员需要自行准备2B铅笔和橡皮,答题卡填涂要领说明可登陆辽宁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网站(www.ln.nvq)“业务指南”板块下载。实际操作考核的设备、材料由考点准备,辅助材料以及个别工种自选项目考核材料,由应考人员自备,具体要求我厅将于考前一周在辽宁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网站(www.ln.nvq)发布《自备物品通知单及考评须知》,请应考人员务必登录网站下载并做好相关准备。
  请应考人员务必每日关注沈阳市和所在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并保持手机畅通。与本次考评相关的其他临时信息将在辽宁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网站(www.ln.nvq)随时发布,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
  (四)考评人员安排
  监考员、考评员、质量督导员等相关工作人员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选派,均执行亲属、师生回避制度。
  (五)注意事项
  1.所有应考人员务必在10月30日9:00前到理论知识考场报到,按照引领员指引有序进入考
汽车资源网场。
  2.在参加理论知识考试过程中,应考人员必须按照准考证注明的考场号、座位号入座,按照考试要求规范涂写答案和姓名、准考证号码、报考工种等个人信息。
  3.在参加实际操作考核过程中,必须按照考前抽签确定的出场顺序和操作工位操作,其顺序一经确定不予更改。
  4.凡未遵守考评时间要求并迟到30分钟以上者,将取消其考评资格。因理论考试结束后直接进行实操考核,本次高级技师考评理论考试原则上不允许提前交卷。
  5.每场考评结束后,监考员、质量督导人员要按照试卷封装保密等工作要求,立即将试卷、答题卡、试件、评分表等考评资料送交指定评审地点。
  四、成绩发布与证书核发
  成绩评定工作将在考评监督组的监督下完成。理论知识考试试卷和实操试件均在省人事考试中心指定地点统一评阅、检测。理论及实操考核可以实现即时评分的,将在实操考场随时
发布成绩。最终考评成绩在辽宁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网站(www.ln.nvq)“最新动态”板块发布,并对进入综合评定环节的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五、考评监督
  六、有关要求
  (一)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高级技师考评工作,政策性、技术性强,涉及面广,特别是在当前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各市人社局和省直有关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务必将本通知相关内容传达到每一位参考人员,确保考评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二)各考点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结合国家和省、市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按照职业技能鉴定考场设置、设备使用、人员配备、试卷(件)保密等管理要求,编制周密的疫情防控方案、考核实施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省人事考试中心核准后组织实施。
  (三)应考人员务必持身份证、准考证及疫情防控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进入考场,严格遵守考评纪律等考评规定,凡作弊及违反疫情防控和考评规定者将取消其本次和以后的考评资格,并予通报。对于因个人原因损坏考评设备、设施的,要按价赔偿。
  (四)监考员、考评员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对于有营私舞弊行为者将立即取消其工作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五)对于违反本实施方案要求的考点,以及由于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管理松懈、考试作弊等产生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查实原因并进行严肃处理,两年内不再委托其任何相关考试考核任务。
  联系人:张睿 王莹喆
  附件:1.2021年度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高级技师考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2.沈阳职业技术学院汽车分院交通路线图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