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个人征信规定
1月2日,《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发布。意见明确,各地法院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对于决定纳入失信名单或者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的被执行人,可以给予其一至三个月的宽限期。以下内容由豆花问答网收录,希望能为大家提供帮助
在宽限期内,暂不发布其失信或者限制消费信息;期限届满,被执行人仍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再发布其信息并采取相应惩戒措施。
划重点!即使失信名单设有宽限1到3个月,你也是要还的!尤其是贷款办卡的伙伴们,有关征信的那些事都要了解。
征信查询记录太多影响个人信用
征信报告查询分为机构查询和个人查询。
个人查询不影响信用,但也不要频繁操作;机构查询是审查个人贷款申请而产生的查询记录,查得越多说明你越缺钱。
为什么会影响个人信用分两种情况:
1、查征信看负债
你在三家银行都成功借款,征信记录上会显示查询记录和放款记录。当你到第四家申请时,为避免你负债过高,还款能力不足的风险,他们可能会拒绝。
2、查了征信没放款
你在三家银行申请借款都失败,在征信上只显示了查询记录,却没有一家放款记录。第四家会认为你是资质什么的不够,为规避风险,他们会习惯性拒绝。
每家银行对征信查询次数的要求不一样,一个月内最好别超过三次。
征信上的逾期记录如何清除
正常情况下,任何人都是没法消除不了征信记录的,不要相信花钱能消除不良征信的套路!那我们该怎么做呢
1、发现逾期及时说明缘由
机构通常是一个月上传一次逾期记录,在逾期记录还没报送之前,主动还款、缴纳逾期费用,主动借款机构说明缘由,有机会消除逾期记录。
2、开具非恶意逾期证明
如逾期记录已上传到人行征信,还款后与贷款机构好好沟通,让他们相信你不是故意逾期的,然后开具“非恶意逾期证明”,有助于获得信用通行证。
3、还清欠款后五年内保持良好记录
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保留5年时间,还清欠款后超过5年应当予以删除。如不予清偿,可追溯一次不良记录时间,再追溯五年或永久。
总之,在征信越来越被重视的今天,守护好个人信用很重要!
DDB-QC-LS-306个人汽车贷款管理规定版次:1/A
1目的
为规范丹东银行汽车贷款业务管理,防范贷款风险,促进个人汽车贷款业务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汽车贷款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04〕第2号)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2范围
2.1本规定明确了个人汽车贷款管理的原则、程序、内容与要求。2.2本规定适用于丹东银行个人汽车贷款业务的管理。3术语与定义
3.1本规定所称汽车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汽车(含二手车)的个人汽车贷款。
3.2本规定所称借款人是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贷款人是指本行开办个人汽车贷款业务的机构。
3.3本规定所称自用车是指借款人通过汽车贷款购买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汽车;商用车是指借款人通过汽车贷款购买的、以营利为目的的汽车;二手车是指从办理完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到规定报废年限一年之前,进行所有权变更并依法办理过户手续的汽车。4职责与权限
总行负责个人汽车贷款规定、办法和政策的制定,各支行具体承办个人汽车贷款业务。5政
策
借贷双方应当遵循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
1DDB-QC-LS-306个人汽车贷款管理规定版次:1/A
6流程图
2DDB-QC-LS-306个人汽车贷款管理规定版次:1/A
7风险控制要点
详情见风险库。8内容与要求8.1基本规定8.1.1贷款额度
贷款人发放自用车贷款的金额不得超过借款人购车款的70%;发放二手车贷款的金额不得超过借款人购车款的50%,购车款是指购车净价,不包括附加费、落户费、保险费等。贷款定额一般不超过50万元。8.1.2贷款期限
汽车贷款的贷款期限(含展期)不得超过5年,其中二手车贷款的贷款期限(含展期)不得超过3年。8.1.3贷款利率
汽车贷款的贷款利率可在本行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或适当下浮,最低不得低于央行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在贷款利率的具体执行中应参照总行制定的贷款利率开展工作,要坚持效益原则,综合考虑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贷款的风险状况、综合回报、市场竞争等因素,科学合理地采用利率的定价幅度。8.1.4还款方式
汽车贷款可采用等额本息、等额本金、定期结息不定期还本的还款方式。8.2业务受理
买汽车贷款8.2.1本行办理汽车贷款的操作模式可分为直客式和间客式两种。
8.2.1.1直客式是指贷款人直接受理客户申请、客户提供“自然人保证+所购车辆抵押”或所购车辆外的财产抵押、质押等作担保的个人汽车贷款操作模式。8.2.1.2间客式是指贷款人与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经销商、其他法人单位合作,由经销商向贷款人推荐借款人以保证保险形式或法人担保等形式开展的个人汽车贷款操作模式。担保方式包括“所购车辆抵押+经销商保证”、担保公司保证、“所购车辆抵押+保证保险”、“所购车辆抵押+其他保证”。
3DDB-QC-LS-306个人汽车贷款管理规定版次:1/A
8.2.2凡采用间客式模式的,与本行合作开展业务的单位必须以总行批准为前提,与保险公司
、担保公司、经销商合作必须与合作单位签订协议,贷款人在实际操作中应严格按照协议内容执行。其他法人单位担保根据具体合作事项、业务规模等确定是否签订协议。
8.2.3借款人申请个人汽车贷款,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8.2.3.1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连续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的港、澳、台居民及外国人;
8.2.3.2具有有效身份证明、固定和详细住址,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8.2.3.3具有稳定的合法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无不良个人征信记录;8.2.3.4提供贷款人认可的财产抵押、质押或第三方保证,保证人应为贷款人认可的具有代偿能力的个人或单位,并承担连带责任;8.2.3.5在贷款人处开具活期储蓄账户或银行卡账户;8.2.3.6贷款人要求的其它条件。
8.2.4.5以财产抵押或质押的,应提供抵押物或质押物清单、权属证明及有权处分人(包括财产共有人)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有权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8.2.4.6由第三方提供保证的,应出具保证人同意担保的书面文件,有关资信证明材料及一定比例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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