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汽车安全带使用规定
(一)开车不系安全带除了还要扣分
  1、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50元,扣2分;
  2、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50元,不扣分;
  3、(城市快速路是指—-城市道路中设有中央分隔带,具有四条以上的车道,全部或部分采用立体交叉与控制出入,供车辆以较高的速度行驶的道路);机动车行驶时,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5元;
  4、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50元,扣2分;
  5、车辆通行高速公路时,乘车人不按规定系安全带的,20元;
  6、在城市市区限速50公里以下路段驾驶机动车,乘坐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经指出后立即改正的,口头警告;
  7、 123号令规定,对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一次记2分.
(二)副驾驶不戴安全带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行驶时,副驾驶乘坐人员也应当使用安全带.副驾驶必须佩戴安全带的规定早在旧交规中已经有明确规定。凡是在副驾驶上不佩戴安全带的,执勤交警均可以对乘坐人处以20元的处罚。汽车安全带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