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爆炸物品的储存必须符合要求,经公安部门批准。 1.2 运输爆炸物品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训练,由公安部门批准的押运员担任。 1.3 和应分别运输。如因施工急需,在车辆不足的情况下,采取防震、防火、防爆的保险措施后,允许同车运输少量(不超过10kg)和(不超过20个)。携带人员应坐在驾驶室内,车箱内的应有专人管理。 1.4 应轻拿轻放,当内有灰尘或杂物时,不许掏挖,也不得用嘴吹,如杂物无法清除时应销毁,将插入时,不得用力挤压,以防爆炸。 1.5 和应远离高温设备,严禁与明火、火星或烟蒂接触,装药和组装时,不得吸烟。 1.6 只能用快刀在木板或橡皮上裁切,严禁用剪刀或钢丝钳剪夹。 1.7 使用前应做燃速试验,且检查药芯是否有空芯,引爆用的长度应能保证操作人员点火后撤至安全区,但最短不得小于200mm。 1.8 导线爆破压接是在空气中进行,声响较大,在施工前应通知周围居民及过道来往车辆、行人,做好警戒方能进行爆破压接施工。 1.9 爆破手必须服从现场指挥人员的指挥,当警戒人员做好警戒后,指挥人员方能下令进行爆破,爆破点必须离行人或周围建筑物保待30m。 1.10 爆破必须由经过专门培训并持有爆破证的人员担任。 1.11 塔上爆压时,人身与爆炸点应大于3m,操作人员应背靠可阻挡爆轰波的杆塔构件,且系好安全带。 1.12 引爆时操作人员只能处于的开口端的反方向安全区内,防止加强帽飞出伤人。 1.13 如遇哑炮,应等15min后才能接近药包,出原因,妥善处理。 1.14 在地面爆压时,应将药包下方的杂物清扫干净,防止杂物飞起伤人或引起火灾。 1.15 、、等爆压材料,必须办理领、退料手续,剩余的应即时退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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