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的责任书范本(通用7篇)
消防安全的责任书1
  为了进一步做好北汽(广州)汽车有限公司自主品牌乘用车技术改造项目施工现场、生活区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要求各专业分包及劳务单位要履行以下责任和义务:
  1、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总包单位实行统一管理,各专业分包及劳务单位负责各作业范围及生活区消防安全、并接受总包单位的监督管理。各劳务单位要落实安全防火责任制、设专人负责日常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2、各分包单位项目经理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需按照《消防法》及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的内容,落实消防措施,施工现场重要防火部位及生活区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并组建义务消防队、学会掌握使用各类消防器材,组织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宣传和火灾事故疏散演练。
  3、各分包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各类消防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电
焊、气焊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配备看火人和灭火器材,办公室、仓库、宿舍等场所严禁使用碘钨灯、热水器、电饭煲等大功率电器,并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保持消防安全通道畅通。
  4、施工现场、生活区临时用电必须遵守临时用电管理规范、宿舍照明必须采用低压照明、电源必须穿管保护、严禁私拉乱接、防止触电和火灾事故发生。严禁在施工现场燃放烟花爆竹。
  5、施工现场有限空间内作业前,作业单位必须执行先检测、后作业的原则,确认无安全隐患后在安排施工作业。对易燃易爆的材料从进料、到储存、使用必须进行严格管理。施工中产生的各种可燃废弃物要及时清理出施工现场。
  6、各分包单位搭设的临时办公、住宿活动板房的材质必须达到A级防火阻燃要求,现场及生活区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食堂液化气罐需单独隔离放置、要定期做试漏检查
  7、各分包单位要有专人负责生活区管理、在工人上班离开宿舍后、负责检查室内的电器是否关闭,要做到人走灯灭,并安排专人负责日常的消防防火巡逻工作,及时消除各类事故苗头,并及时化解各类矛盾,做到事不出班组,防止发生死伤及殴访事件。
  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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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的责任书2
  为打造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切实落实消防安全工作,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坚持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管理方针、政策、法规,明确目标要求,落实我校各部门、各年级教研组、各班、各重点部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特签订此责任书。
  一、制度责任
  1、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加强消防安全防范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学生防火意识,做到人人重视消防工作,熟悉消防知识,学会使用消防器材。
  2、积极参加消防业务培训和学习,认真了解有关消防法律、法规,熟知“三懂三会”。即懂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扑救火灾的方法。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灭初起火灾;会报警。
  3、配合学校组织学生进行消防疏散演练,提高自我保护和保护学生的能力。
  4、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按照《防火灾紧急疏散预案》组织学生紧急疏散,灵活应变。
  5、做好负责范围内的消防设施的检查、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使之处于良好的状态。
  6、时时处处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保证学生不玩火,不动电。
  7、严禁私拉乱接电源,室内严禁使用电炉子、电坐垫等危险性电器。
  8、落实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做到平时检查与重点检查、专项检查和常规检查相结合,每次检查有记录,发现火险隐患要及时处理,暂时不能处理的要及时上报,并采取切实有效的临时措施加以防范。
  9、严格遵守禁烟、禁火的规定,严禁用电设备周围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10、离开教室或办公室时,应当切断电源,做好全面安全检查后方可离开。
  11、爱护各类消防器材、设施,不随意挪用消防器材,不乱堆杂物而堵塞通道。
  12、在校园内,随时发现隐患随时报告学校有关领导;第一发现火情的教师也是安全负责人。
  汽车坐垫品牌二、目标责任
  1、班级消防安全责任事故为零。
  2、学校师生责任事故伤亡率为零。
  三、责任处罚
  凡发生火灾责任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
  1、通报批评。
  2、取消年终评优资格。
  3、追究安全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责任人:
  __月__日
消防安全的责任书3
  为进一步做好学校的安全工作,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全面健康成长,保证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学校的财产安全,中心学校与学区校长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为提高中心学校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视,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消防安全责任书》。
  二、各学区校校长要自觉接受中心学校的管理,落实安全防火工作;针对各室各场地的特点对学生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三、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和各类规章制度。学校法人代表对本校的消防安全工作负有全部责任,并制定相关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四、每天下班前应有各班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功能室管理人员检查安全,做到断水、断电、关窗锁门;
  五、各种用电设备、仪器必须保持正常运转,严禁超负荷运行,严禁设备、仪器带病作业;
  六、安装和修理用电设备、仪器时,应由电工或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并认真检验。室内电路不准变动,因工作必须变动时,要中心校批准;
  七、未经中心校允许,不准使用大功率电器,不准私拉电力线路,以防火灾;
  八、对临时有用火要求的,须报中心校批准,在有一定防范措施的情况下,方可使用;
  九、使用易燃易爆及其它危险品时,必须提前向中心校申报备案。不经批准,禁止使用和存放;
  十、做好防雷击工作,定期检测避雷设施系统,确保设施完好。
  十一、积极开展各类安全检查和自查活动,一般部位每周检查一次,重点部门日检查一次,关键部位日检查两次,及时汇报和分析检查情况,整改隐患不遗余力,并做好相关记录备查。
  十二、学校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安置在指定地点,不准随
意移动或作其它使用,不准在消防器材附近堆放任何物品;十三、学校要组织教师了解并掌握消防器材的性能及使用方法;
  十四、改造、装修,凡涉及变动原用电、用水线路及管道,或新安装线路的,应事先向中心校申请,并提供改造、装修的线路布置图,以备日后检查、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