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建立重庆人民出租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将促进我市构建和谐的出租汽车行业,加快出租汽车行业的改革步伐,有利于建立健康发展的出租汽车行业,以及建立符合客观经济规律的管理体制,为广大出租车驾驶员提供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并有条件创造一个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从根本上解决出租汽车驾驶员合法权益常常被侵害,又无法得到有效保护的严峻现状,对我市社会团结、稳定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二、 重庆人民出租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的先进性
一个管理体制或一个企业模式先进与否,应在实践中检验,其对社会的贡献大小,对构建和谐社会、社会的团结是否具有积极作用;出租车公司在执行法律法规、经营管理水平、所
属司机服务质量、利益分配等方面将构成评价内容。我们筹备的人民出租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将从服务质量、经营管理、利益分配、员工社会保障、股份结构、经营规模、经营理念、以及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超越现有的出租车公司模式,通过企业制度的革新和探索,努力将重庆人民出租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办成一家品牌企业,成为政府信赖放心、市民信任舒心、司机幸福安心的新型出租汽车客运企业。
三、 重庆人民出租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的宗旨
以优质服务求生存,以依法经营求发展,以合法管理求效益。在依法维护广大出租车驾驶员的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建立符合客观经济规律、也符合人民利益的生产关系,争取出租车驾驶员们的合法投资权、合法经营权、合法收益权,真正实现“谁投资、谁受益、谁所有”的市场经济原则。人民的出租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依法设立、守法经营、合法管理,探索和创建全新的“人民的”出租汽车客运企业模式,为构建和谐的重庆市出租汽车行业作出贡献。
四、重庆人民出租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的建立方式
以募集设立方式建立,发起人设定为199名,募集对象为特定人,即具有营运区域户籍
的优秀出租车驾驶员,拟募集股东2000名,募集股本5543万元,出租汽车规模计划2199辆,原则上每一个股东只可获得一辆出租车的股份。从筹备、报批、机构设立、章程制定、注册登记、经营等均按《公司法》之规定运作。
五、重庆人民出租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管理
由于发起人和募集股东均系出租车驾驶员,发起人和募集股东也不允许控股,所以,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可从股东中产生,并吸收一定非股东驾驶员代表参加,并设立独立董事,行业管理部门可派驻司代表指导工作,而经营管理人员及经理由董事会面向社会聘用有识之士,董事会负责公司的重大决策,包括董事长在内的所有股东仍然是从业出租车驾驶员;为了确保公司依法经营、执行公司章程,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还应建立党组织,为了维护全体职工利益,必须建立工会组织,并由工会与公司签定职工集体劳动合同,依法为职工办理必需的社会保障等。
公司组织机构按《公司法》规定设立,还应聘请法律顾问、注册会计师,依法制定公司章程,保障公司的正常经营管理活动,同时,还需要建立一套符合出租汽车企业的科学管理制度,实行人性化的民主管理,充分调动全体股东、司机的主观能动性,这就要求建立全新
的、科学的利益分配制度、风险责任分担制度、考核评价制度,以及符合有关经济法规的核算制度。
由于股份有限公司和出租汽车行业特点的客观要求,出租汽车数量要达到相当规模,在重庆以二千多辆为宜,根据重庆出租汽车现状,政府发放的行政许可期限可因车而异,如低档车四年,中档车六年,介于两档之间的车型,则以五年为宜,我们不企望政府发放二十五年经营权,这将有利于本市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公司的上一经营周期发起人、股东不是“终身制”,一轮经营权期满,经清算后确定股东权益待分配,在下一轮经营权分配后,公司依然在调整了发起人、股东的基础上开展第二个经营周期,并分配上一个经营周期的股东权益,以此形成良性循环。如果政府届时面向从业驾驶员分配经营权,“人民的”出租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仍然可以在第二个、第三个……经营周期运作,这将使更多的出租车驾驶员受益。
“人民的”出租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在新的生产关系中,将以提高服务质量,树立公司良好形象为目标,最大限度追求社会效益,并在公司章程中得到全面体现,同时,公司章程将限制股东谋取过高利润或暴利,而损害聘用出租车驾驶员合法权益,公司利润也适当控制在较低水平上,股东盈利分红、股东投资收回、利润获取方式将在章程中明确,并设立调控措施。
六、重庆人民出租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的营运市场空间
与国内同等规模的大城市比较,重庆市主城区出租汽车市场尚有较大发展空间,如成都市在自行车、私家车普及率高于重庆的情况下,已有出租汽车八千余辆,武汉市出租汽车也达一万二千多辆,哈尔滨市出租汽车甚至达一万七千多辆,重庆市出租汽车拥有量只与中等城市的银川市相当,更无法与京沪比较了,北京一家出租汽车公司规模就接近主城区规模了,作为山城的重庆,无法普及自行车、摩托车,那么,在优先发展公交大客车的前提下,应适度加快发展出租汽车的发展,将相当一部份潜在的私家车购买者吸引入出租车消费市场,主动抑制私家车盲目发展,这就要求从出租汽车总量、服务质量、打的难(主城周边更难)、相对价格偏高、缺乏调度系列,以及出租汽车管理体制等方面上解决存在的问题,如果政府在这方面有所作为,重庆主城区出租汽车总量将发展至一万至二万辆,同时,并为开发的新区、渝北区、北碚区、巴南区提供良好的出租车营运环境,可能实现政府在城市交通上的“一大一小”目标,届时,重庆主城区的交通状况、城市形象、出租汽车档次、市民的个性化交通需求等将有很大的改善。
所以,根据重庆市主城区的实际情况,在现有出租汽车总量基础上,增容2199辆出租汽车,
将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有利于促进出租车公司的改革,促使出租汽车行业放弃暴利,主动降低租价来扩大市场,为广大出租车司机减轻工作压力,逐步由追求营业额转向服务质量与营业额双兼顾,使我市广大乘客享有出租汽车行业发展带来的好处。因此,政府应将重庆人民出租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契子”,使其参与现有市场的全方位竞争,在市场和政策许可情况下,重庆人民出租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将有主导出租汽车市场的可能性,未来规模可能更大,服务质量更佳。
七、重庆人民出租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
重庆出租汽车的发展历史,也是出租车驾驶员投资经营出租汽车的历史,我市出租车驾驶员历年来投资于出租车的资金达数亿元,除几百辆个体出租车的投资转化为资本外,其余均无法转化为资本,更不可能转化为股份,必然给投资司机带来巨额“损失”,这种管理体制造成的严重问题,无疑有损人民利益。“人民的”出租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完全能够解决该问题,遵守“谁投资、谁受益、谁所有”的原则,拟定的注册资金5000万元、股本总额8528万元,是比较现实的,如果能够有更大的规模,吸收股本总额可达一亿元以上,甚至更多。
八、重庆人民出租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的收益和分配
由于出租汽车历来实行单车核算、征收税费,股份公司也可按照单车经营方式,进行核算、考核、计提税费,可按缴、留分流,股东在经营期间应留下汽车折旧、大中小修理费、日常维护费、油(气)费、驾驶员主要部份工资、分摊经营权有偿使用费,以及平均利润等;股东在经营期间应缴公司企业管理费、社会保障费用预提、驾驶员风险工资、公司各项基金(风险、福利、工会)预提、汽车保险费、路桥费、超过平均利润部份利润、发展与风险基金和公司适量流动资金等。聘用驾驶员收入包括营运主要部份工资、风险工资、奖励工资和福利,股东驾驶员收入包括营运主要部份工资、风险工资、奖励工资和福利,以及投资获得的平均利润和利润分红。奖励工资、利润分红将作为利益分配杠杆,合理调整股东与聘用驾驶员利益。公司必须全员签定集体劳动合同(部份为劳务合同),为全部员工办理社会保障,办理额外的意外伤害险或自办互助基金,同时,建立公司内部的精神文明、重大事故救助基金,作为法规政策之外的补充。公司制定可调整差异劳动定额,确保驾驶员在营运市场变化中,享有按劳取得报酬的权利,并使聘用驾驶员与股东驾驶员在工作中同工同酬,具有平等的员工地位。
九、重庆人民出租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回收期
出租汽车投资回收期受制于车辆使用年限、经营权有效期和有偿使用费额,以及车型和设施配置,这不但决定着投资回收期,也决定着劳动定额、驾驶员工资和股东利润。如按羚羊1300出租汽车四年经营权,有偿使用费八千元计算等,每年经营固定成本仅三万多元,分摊到每月不足三千元,与现行每月一万多元的“板板钱”而言,要么在一年多回收投资,谋取暴利,要么大幅度降低劳动定额,获得平均利润,“人民的” 出租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理所当然选择后者。
十、重庆人民出租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及不可预计费用
重庆人民出租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与否,首先取决于市人民政府的批准和发放相应的出租汽车经营行政许可,其次是公司组织机构和章程及管理制度的建立。筹备初期:将发起人征集扩大至199人,拟定审批报告等,不涉及大的风险和支出过多费用;筹备中期:政府如果批准申请报告,将开展行政许可申请、确定办公场所、拟定公司章程、公司管理制度等;筹备后期:募集股东、验资、建立组织机构、按法定程序进行,完善注册登记所需资料后交付工商注册登记。如果在中后期发起失败必然造成一定损失,所以,我们在费用支出上尽可能节省,所需费用由发起人负担,公司成立后按规定处理。
公司注册登记通过后,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全部由董事会聘用的经营班子按公司章程和制度进行运作,公司在章程中将明确利益分配方式、管理权限等。公司一旦投入运营,必须积累一定的资金,如建立风险准备金,发展基金等。
十一、新旧模式比较:
新旧模式对照表 | ||||
汽车保险费计算 项 目 | 旧出租车公司 | 新出租车公司 | 备 注 | |
1.司机投资所有权 | 无 | 有 | ||
2.司机社会保障 | 无 | 有 | 部份返200元 | |
3.营运风险承担 | 大多数转移 | 按利益比共担 | ||
4.员工福利 | 无 | 有 | ||
5.经济利益分配 | 占有大部份 | 仅占有小部份 | 新公司分红 | |
6.法规执行 | 违法侵权普遍 | 全面执行 | ||
7.经营成本 | 扭曲成本 | 真实成本 | 差距1~3倍 | |
8.司机地位 | 承包人 、雇工 | 股东、员工 | ||
新旧模式是有质的区别,无论从利益分配、经营宗旨、风险承担,或司机地位上讲,是新旧生产关系差异的反映,旧模式无法向新模式转换,所以,只有“人民的”出租汽车有限公司才可能以人民利益为重,一旦成立,将改变出租汽车行业的许多不适应构建和谐社会的行为,推动出租汽车行业的健康发展。
重庆人民出租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筹备)
2006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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