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路货物运输合同(通用15篇)
水路货物运输合同1
  托运方:
  承运方: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特定立本合同,以便双方遵守。
  第一条包装和防护:托运方将为货物提供必要的装物包,以避免货物在装卸和运输。
  过程中受到损伤,承运方应为货物提供必要的防雨等防火措施,以保证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第二条货物质量及安全要求:安全、及时将指定货物运送到指定地点。
  第三条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承运方上门到托运方提货,托运方负责装卸。
  第四条承运内容和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托运方委托承运方将成套设备由__________运输至
__________,托运方工厂指定车间货物运输合同内。总计费用含保险(人民币)为__________万元,货物安全卸后,托运方在一周内将以上费用支付给承运方,如有拖欠,承运方要收取滞纳金__________(总费用10%)计算。
  1、承运方发出的运输车辆必须达到国家的规定标准:
  (1)通过当年的年审的车辆。
汽车保险费计算  (2)排气量经过检测并达到国家标准。
  (3)车辆上必须携带消防灭火的设施。(如灭火器)
  (4)禁止司机违章驾驶。
  2、承运方车辆到达厂区必须遵守我公司的厂规:
  (1)厂区内限速缓行。
  (2)禁止鸣笛。
  (3)装车限高。(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半挂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4米,载运集装箱的车辆不得超过4.2米;其他载货的机动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2.5米。)
  (4)厂区内禁止吸烟。
  (5)装车完毕后必须有防倾倒的防护措施。
  第五条违约责任
  (一)托运方责任
  1、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货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具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员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有牢固外包装,且外包装无异状,其内货物的损坏、缺少,由承运方负责。
  (二)承运方责任
  1、货物未按时抵达目的地,且给收货方造成不良后果的,承运方应支付托运方合理的违约金,但不超过本次运费的百分之五。
  2、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3、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不可抗力;
  (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3)货物的合理损耗;
  (4)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合同有效期:本合同有效期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份。
  托运方(盖章):
  承运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水路货物运输合同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使保险货物在水路、铁路运输过程中,因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能够得到经济补偿,并加强货物运输的安全防损工作,以利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特举办本保险。
  第二章 保险责任
  第二条 本保险分为基本险和综合险两种。保险货物遭受损失时,保险人按承保险别的责任范围负赔偿责任。
  (一)基本险:
  1.因火灾、爆炸、雷电、冰雹、暴风、暴雨、洪水、地震、海啸、地陷、崖崩、滑坡、泥石流所造成的损失;
  2.由于运输工具发生碰撞、搁浅、触礁、倾覆、沉没、出轨或隧道、码头坍塌所造成的损失;
  3.在装货、卸货或转载时,因遭受不属于包装质量不善或装卸人员违反操作规程所造成的损失;
  4.按国家规定或一般惯例应分摊的共同海损的费用;
  5.在发生上述灾害、事故时,因纷乱而造成货物的散失以及因施救或保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