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
同
书
中国国家电网
特斯拉汽车公司 共同监制
合同编号:0000001
中国国家电网与特斯拉汽车公司充电站项目合作协议
甲方: 中国国家电网共公司
乙方: 特斯拉汽车公司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基于自愿平等和诚实信用,本着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双方就特斯拉汽车在中国充电站建设 的项目开发和项目实施建立合作关系,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合作目标:通过甲乙双方合作,充分利用甲方项目的优良的基础资源和乙方的全程操作技术优势对项目量身定造高水准的战略、策略、执行、管控四位一体的价值最大化解决方案,在双方的有效配合下,成功将项目打造成一个独具特的专业型高标准大型充汽车电站。
第一节 合作范围与合作方式
一、甲乙双方就在 特斯拉汽车在中国充电站建设 项目展开合作;
二、对甲乙双方达成合作意向的项目对外洽谈,没有一方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代表其签署
中国制造特斯拉将出口欧洲任何具有法律责任的文件,否则相关文件视为无效;
三、甲乙双方在项目开发中相互配合并各自承担己方费用;共同推动具体项目的签订,并通过签订具体的项目商务合同落实进一步合作和进行结算。
四、甲乙双方共同建设,建成后将按股份共同享有本充电站的收益。
五、具体合作程序:甲方负责在中国工程的施工,乙方期间提供技术支持。甲方负责解决在中国的注册及资格审批事宜,乙方要全力配合。
第二节 双方定位和职责
一、甲方定位和职责:
甲方负责项目整体开发,负责同潜在项目客户进行技术交流和商务谈判。
二、乙方定位和职责:
乙方使用自己的资质和技术产品力量为甲方项目建设提供技术支持,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资料
提供、对甲方人员技术培训、为甲方具体项目开发和谈判提供项目系统设计方案、完成甲方需要向客户提交的投标文件等,乙方为提供技术支持所花费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如资料成本费、培训费等。
第三节 合作期限
一、双方的合作期限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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