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路连环追尾责任认定标准
一、基本规则
1、高速路的连环追尾的责任认定,应以国家规定的交通违法行为和民事义务失职情节作为基准,以便辩别双方的责任范围。
2、责任认定时,需把握有关路线规定、司乘人员应遵守的安全规则、技术操作规定,以及见到危险情况时,司乘人员应当采取措施应对的相关规定做一个综合性、客观性的判定。
3、责任认定要认真分析,列出多方因素,并予以逐一分析,尽量从严谨的科学角度判断,最终评断主责方及次责方的责任比例。
二、连环追尾事故判断责任规范
1、若连环追尾事故的双方司乘人员在追尾的款发生以前,就已有明显的交通违法行为或民事义务失职情节,则双方在此事故中均应承担责任,但责任比重有待根据此前行为形成责任比例进行确定。
汽车追尾2、若连环追尾时没有发生交通违法行为或民事义务失职情节,但存在碰撞情形,则可作出一方的不当行为,以其承担主责的程度划定责任比例。
3、当发生减速或转向等驾驶行为而出现碰撞,可以从现场事实出发,判断驾驶者对于发生碰撞是否存在欠考虑情节,或因疏忽驾驶而或出现驾驶失误,以便认定责任。
4、凡是在司乘人员驾驶汽车追尾事故中发生碰撞,均可认定司乘人员存在承担责任,能够确定碰撞两车谁先发生碰撞的,则以被碰撞车辆的司乘人员为主责,追尾车辆的司乘人员为次责。
5、倘若司乘人员对他人的人身安全疏忽大意造成交通事故,则可以根据此次行为判定出其责任。只有少数情况可以构成特别情冁,认定其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