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上机动车连环追尾责任如何划分
机动车连环追尾事故经常发生在高速公路上,因为高速公路上行使的汽车时速最低也要60,都非常快,一旦前面的车辆紧急刹车,后面的车辆没有留意到的话就会连环撞上,那么高速上机动车连环追尾责任如何划分呢,我为您详细介绍。
    面对连环追尾事故,交警会先做一个总的判断,然后判断谁是第一责任,谁是次要责任。然后按照责任的比例大小,来进行相应的索赔。汽车连环追尾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我们以5车连环追尾举例。

    情况1:A、B、C、D、E五车连环相撞,前车没有过错,而且是在同一时间内连环追尾上去的,大多数判例是E负责事故责任,由E车来赔付A、B、C、D车。

    情况2:A、B、C、D四车连环追尾,事故发生后,然后E车又追尾上D车。那么E车负责赔偿D车,D车负责赔偿A、B、C三车。

    情况3:A、B两车追尾,C车没有追尾B车,后面C、D和E车又三追尾。这种情况由B赔偿A,
E赔偿C和D车。

    情况4:A车在行驶的时候,突然出现爆胎或者突然变道,后面车辆来不及刹车,连环追尾上去。这种情况由A车负主要事故责任。


    保险要买足

    保险最重要的三块是“交强险”、“车损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比如5车连环相撞,E车负全部交通责任。那么,E车的“车损险”来赔偿自己修车的钱,“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负责赔偿前面4车的车辆损失和人员伤亡。超出保险金额部分,由E车车主自己承担。

    不少车主为节省保费,只投保了交强险。我国交强险制度中共有四项责任限额:第一项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万元;第二项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万元;第三项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第四项无责任赔偿限额:死亡伤残1.1万元、医疗费用1000元、财产损失100元。


    发生高速追尾怎么索赔

    根据《关于道路交通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五条【财产损失范围】: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2)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3)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4)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因此,法律上支持的财产损失范围是比较有限的,从你的叙述看,主要有修车费、打车费,至于车辆贬值损失是否应该得到赔偿,不同的地方,不同的法院可能做出不同的处理结果,但近年来,随着贬值损失鉴定机构及其鉴定方法的不断完善,越来越多的法院对车辆贬值损失的赔偿,大都持肯定态度。

    一般而言,对于下列车辆,在修复后,可主张车辆贬值损失:

    (1)刚出厂的全新车辆。

    (2)购买使用年限在3年以内,或成新率在八成以上的车辆。

    (3)损坏严重的车辆。

    主张车辆贬值损失一般都需要进行司法鉴定,由法院主持,双方选择,不能达成一致,由法院指定。最好在起诉到法院后再进行鉴定,否则单方鉴定不具效力。

    申请车辆贬值损失鉴定需要提交的材料。

    (1)法院出具的价格鉴定委托书。

    (2)车辆维修清单。

    (3)车辆行驶证。

    (4)车辆受损照片。

    车辆贬值损失鉴定的流程。
汽车追尾
    法院出具鉴定委托书---受损车辆修理清单复印件、车辆受损照片---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告知车辆减值损失的鉴定方法---同意鉴定的,进行车辆现场勘查---出具鉴定结论。

    通过上文我为您详细介绍的高速上机动车连环追尾责任如何划分的知识,我们从以上看出,交强险针对财产方面的赔付只有2000元,这对于小的擦挂事故还可以赔付,但对于像连环追尾这样的大事故往往无能为力,超过2000元的部分车主只能自掏腰包。因此,开车上路,车主最好买足保险,并且买高一些,以此转移风险。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学习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