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与电动车事故处理流程
在⽇常⽣活中,随着社会的发展,⼈们⽣活越来越好,现在⼏乎⼈⼈都有了属于⾃⼰的车⼦,那么对于汽车的出现,由于交通等⼀些现象,很容易造成⼀些交通事故,下⾯店铺⼩编为⼤家介绍⼀下关于机动车与电动车事故处理流程,希望对⼤家有所帮助。
1、发⽣交通事故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
2、写出肇事详细经过的书⾯材料
3、造成财产损失的由公安机关作出车辆、物品损失评估。
4、造成⼈员伤残的、由公安机关指定车主或主要肇事责任⼈预付伤者医疗费⽤、并出具伤势鉴定证明和医疗费⽤初步评估说明书。
5、公安机关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轻微事故5⽇内,⼀般事故15⽇内作出责任认定。不服的15⽇后向上⼀级机关事故处(办)申请重新认定。
6、肇事双⽅各出⼀⾄⼆⼈代表,到公安机关事故调解办参加调解。
7、仅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之⽇起开始调解、期限为30天。带齐各种发票、票据、评估说明等证明材料。
8、致伤的、从终结或定残之⽇起开始调解、期限为30天。带齐各种票据、出院证明、⾝份证、伤残评定证等、严重致残的还加带家属情况证明、派出所出具的家属供养情况证明材料。
9、死亡的,从确定办理丧葬事宜之⽇起开始调解、期限30天。家属带齐各类票据、死亡证明、派出所出具的家属供养情况、家庭成员等到证明材料。如若家属不能参加调解委托他⼈代理的、需出⽰委托代理的证明⼿续。
10、经调解达成协议后双⽅签字后结案。并出具调解书、执⾏期限等字据。
11、调解期满、经⼆次调解未能达成协议的、或调解书⽣效后拒不执⾏的、公安机关终结调解。由当事⼈向⼈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
车祸出院后赔偿标准
(⼀)⼀般车祸赔偿标准
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是指受害⼈在遭受⼈⾝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与康复训练所必须⽀出的费⽤。
《⼈⾝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对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费,赔偿权利⼈可以待实际发⽣后另⾏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的费⽤,可以与已经发⽣的医疗费⼀并予以赔偿。
《⼈⾝损害赔偿解释》在医药费等具体损失上采取差额赔偿⽅式,实际⽀出多少即赔偿多少的原则。对后续费采取定型化赔偿的标准。后续费是指“对损伤经后体征固定⽽遗留功能障碍确需再次的或伤情尚未恢复需⼆次所需要的费⽤”。定型化赔偿不考虑具体受害⼈个⼈财产损失的算术差额,⽽是损害赔偿的社会妥当性和社会公正性出发,为损害确定固定标准的赔偿原则。
2、误⼯费的赔偿标准
误⼯费是受害⼈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期间内(即误⼯时间),因⽆法从事正常的⼯作或者劳动⽽失去或减少的⼯作、劳动收⼈的赔偿费⽤。
《⼈⾝损害赔偿解释》第20条规定:误⼯费根据受害⼈的误⼯时间和收⼈状况确定。误⼯时间根据受害
⼈接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因伤致残持续误⼯的,误⼯时间可以计算⾄定残⽇前⼀天。受害⼈有固定收⼊的,误⼯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计算。受害⼈⽆固定收⼈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计算;受害⼈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业上⼀年度职⼯的平均⼯资计算。《⼈⾝损害赔偿解释》对实际⽀出的费⽤和误⼯损失,按照差额据实赔偿的办法。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规定有固定收⼊的当事⼈的误⼯损失最⾼不能超出交通事故发⽣地平均⽣活费三倍,⽽⽆固定收⼈者则按国营同⾏业的平均收⼊计算。《解释》对误⼯费损失不设最⾼限额。对于“受害⼈有固定收⼈的,误⼯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计算”,有两点需要明确:
(1)该固定收⼊须有合法证明;
(2)该固定收⼊必须是受害⼈实际减少的,如果受害⼈受到损害后,其供职单位没有扣发或者没有全部扣发其收⼈,其误⼯费应不赔或者少赔。
3、护理费的赔偿标准
护理费是指受害⼈因遭受⼈⾝伤害,⽣活⽆法⾃理需要他⼈帮助⽽付出的费⽤。
《⼈⾝损害赔偿解释》第21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员的收⼊状况和护理⼈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员有收⼈的,参照误⼯费的规定计算;护理⼈员没有收⼊或者雇佣护⼯的,参照当地护⼯从事同等级
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员原则上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员⼈数。护理期限应计算⾄受害⼈恢复⽣活⾃理能⼒时⽌。受害⼈因残疾不能恢复⽣活⾃理能⼒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20年。受害⼈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如果受害⼈实际护理期限超过了法院确定的护理期限,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的,若属确需继续护理的,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继续给付护理费⽤5⼀10年。如果受害⼈实际护理期限短于法院确定的护理期限,⽽赔偿义务⼈⼀次性已经⽀付了全部护理费,多余的护理费应否返还?我们认为,因判决确定的护理期限是法官基于法律的规定在⾃由裁量权范围内作出的,⽽受害⼈是基于法院判决⽽⼀次性取得护理费的,就多余的护理费,受害⼈的继承⼈不负有返还的义务,赔偿义务⼈也不得请求返还。
4、交通费的赔偿标准
交通费是指受害⼈及其必要的陪护⼈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所实际发⽣的⽤于交通的费⽤。
《⼈⾝损害赔偿解释》第22条规定:交通费根据受害⼈及其必要的陪护⼈员因就医或者转院实际发⽣的费⽤计算。交通费⼀般应当参照侵权⾏为地的国家机关⼀般⼯作⼈员的出差的车旅费标准⽀付交通费。乘坐的交通⼯具以普通公共汽车为主。特殊情况下,可以乘坐救护车、出租车,但应当由受害⼈说明使⽤的合理性。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数、次数相符合。
如不符合,就应从赔偿额中扣除相应的款项。
5、住院伙⾷补助费的赔偿标准
住院伙⾷补助费是指受害⼈在住院期间或死亡的受害⼈在⽣前住院期间补助伙⾷所需要的费⽤。
《⼈⾝损害赔偿解释》第23条规定:住院伙⾷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般⼯作⼈员的出差伙⾷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确有必要到外地,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本⼈及其陪护⼈员实际发⽣的住宿费和伙⾷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住院伙⾷补助费,补助的是“住院”的“受害⼈”。如果受害⼈没有住院,就没有这项赔偿费⽤。
6、营养费的赔偿标准
营养费是指⼈体遭受损害后发⽣代谢改变,通过⽇常饮⾷不能满⾜受损机体对热能和各种营养素的要求,必须从其他⾷品中获得营养所给付的费⽤。《⼈⾝损害赔偿解释》第24条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电动车撞⼈后逃逸怎么处罚
《刑法》第⼀百三⼗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发⽣重⼤事故,致⼈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的,构成犯罪:
(1)死亡1⼈或者重伤3⼈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3⼈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能⼒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另外,交通肇事致1⼈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酒后、吸⾷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驾驶的;
明知是⽆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驾驶的;
严重超载驾驶的;
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事故类型
──直⾏事故。市区⾮主要路⼝及边远郊区,由于没有安装红绿灯,直⾏车辆发⽣事故的概率较⼤,约占事故总数30%;
汽车追尾──追尾事故。多发⽣在遇红灯急停车时由于前后车距过近⽽追尾,或⾬雾天⽓则追尾更为常见,约占事故总数13%;
──超车事故。快速车在超慢速车时与对⾯车相撞,或与突然横穿的⾏⼈、骑车⼈相撞⽽导致;夜间超车时遇对向车炫⽬灯光,亦常造成事故;约占事故15%;
──左转弯事故。交叉路⼝左转变时,交织点多,车与车、车与⼈冲突可能性增⼤,常引发事故,约占事故总数25%;
──右转变事故。在巷道的进出⼝、单位⼤门的进出⼝和⼀些⼗字路⼝,是右转弯事故的多发之处,约占事故总数20%。
⼭区类:
──窄道事故。由于公路等级低,加之塌⽅、损坏失修,多显路径狭窄。⾏驶车辆不减速,会车不礼让、抢先⾏,往往导致事故;
──弯道事故。⾏驶弯道,倘车速过快、超载或操作失误,易造成事故;
──坡道事故。⾏驶坡道,常见车辆前溜或后溜,则往往是超载车辆或“病”车,⼀旦操作失误,则事故难免。
⼲线类:
我国⼲线公路密布⼭区和乡镇,旦少划中⼼线和快慢分道线,由此引发常见事故;
──会车事故。由于⼀般车辆均居路中⾏驶,⼀旦车速快⽽会车不注意礼让,临近才避躲,则往往不及相相撞;
──超车事故。居路中⾏驶,迁有⼀⽅超车,倘措施不及或操作失误则相撞难免;
──停车事故。⼲线路窄⽽不随意停车多,尤其在夜间,⼀旦停车不开尾灯,或车周边未安置警醒物,过往车辆则易于停车相碰撞⽽导致事故。
在⽣活中,如果遇到⼀些交通事故,⼀定要做好相应的救助,对于⼀些赔偿的申请的也可以多点去咨询相关的法律,如有任何问题也可以咨询店铺的专业律师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