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对售前发动机零部件和变速器零部件供应商的索赔工作。
2引用文件
2.1 DXC《进货检验控制程序》
2.2 DXC《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3术语和定义
3.1 外购零部件:为满足合同需求,由供方向本公司提供的发动机/变速器零部件(含毛坯),用于公司生产、加工装配的零部件。
3.2索赔:指在公司产品加工、装机额外验证、以及售后中因供方责任发生质量问题,而要求供方补偿经济损失和对供方采取经济处罚措施的一系列工作。
3.3索赔件:指因供方责任,而产生质量故障的零部件。
3.4国产化产品/新产品试制质量验证:除JMGE首次安排的由JMGE完成的发动机或变速器总成台架试验和整车路试之外,因PSW(零件提交保证书)批准需要由JMGE另行安排的第二次以上的台架或整车路试试验。
3.5批量质量事故:对同一批次零部件,出现超过 10 件/台 数量的同一类型的质量问题,即视为批量质量事故。
4职责
4.1 质量管理部
4.1.1负责组织产品质量问题发生时索赔件的责任判定、评审组织和索赔统计工作。
4.1.2负责对有投诉的售后索赔组织进行评审与责任判定。
4.2 产品质量问题发现部门负责索赔件的标识、隔离、保存和交接工作。
4.3 采购部负责与供方沟通,落实质量索赔的问题事实及其责任的确认。
4.4 制造部负责每月25日前将本月的采购件或委外件在装配或加工过程中出现的工时索赔等情况汇总并传递到质量管理部。
4.5 财务部负责办理供方质量索赔费用的结算工作。发动机零部件
4.6 产品开发部/动力传动部负责在产品设计方面(包括设计及认可状态等)进行说明以及参与索赔评审鉴定。
5资格和培训
参与该工作的人员需经过本标准的培训
6工作内容
6.1 总则
6.1.1本程序主要以采购件进货检查、产品验证、装机过程中,因产品质量问题而需供方进行质量损失索赔,费用主要包含因质量问题、台架或整车路试试验频次增加引起的各种经济损失,每种损失按不同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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