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全国文明城市
全国文明城市是指在全国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的发展阶段,坚持科学发展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物质文明、政治文明与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就,市民整体素质和文明程度较高、发展和谐的城市。全国文明城市称号是反映城市整体文明、和谐水平的综合性荣誉称号。
文明城市评选的由来
文明城市的分类
文明城市一般可分为省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省文明城市、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全国文明城市。
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内容
全国文明城市的测评体系包括基本指标和特指标,总分值为112分。
基本指标:反映文明城市创建的基本情况,指标包括,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民主公正的法治环境、标准守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合适便利的生活环境、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和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共9大项目、36项指标、126项内容,375条标准,分值为100分。
特指标:反映城市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特、城市整体形象。共4个子项,分值为12现代是哪个国家的分。
全国文明城市对环境的要求
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民主公正的法治环境、标准守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合适便利的生活环境、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
全国文明城市对城市形象的要求
布局合理、配套完善、环境优美,公共建筑、雕塑、广告牌、垃圾桶等造型美观实用,标牌广告用字标准,与居住环境相和谐,能给人以美的享受;公园、绿地、广场等公共场所气氛祥和;街道、车站〔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和农贸市场等卫生整洁有序;市民为人和蔼,精神面貌良好。
全国文明城市主要评判依据
《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把人民众满意不满意作为主要评判依据,使人民众成为创建文明城市最有力的参与者、最广阔的受益者。
全国文明城市的测评方法
文明城市的测评方法有6种。包括:听取汇报、材料审核、问卷调查、网络调查、实地考察、整体观察。这6种方式主要是通过明察暗访的形式完成。主要考评众对城市的认同感、归宿感和满意度。
全国文明城市由哪个国家机关命名,几年命名一次
全国文明城市是由中央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命名,每三年命名表彰一次。
佛山与全国文明城市
为什么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全国文明城市是城市物质文明、政治文明与精神文明三个文明建设综合性的最高荣誉称号,是最有价值的无形资产和最重要的城市品牌。努力创建文明城市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加快城市化进程,推进跨越式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战略举措,是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综合素质、构建和谐社会,为人民众办好事、办实事的“民心工程”,是建设“四化融合 智慧佛山”的必然要求。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宗旨
创建为民,为民创建。
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不仅仅是为了争取一份荣誉,更重要的是创建活动,要求扎扎实实为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使人民众成为创建工作的最大受益者。要把创建工作的成果表达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生动实践中,表达在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的全面提高上,表达在城市环境面貌、市民生活环境和城市发展环境的大力改
善上,表达在城市管理水平的提高和长效机制的建立完善上,表达在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阔人民众的根本利益上。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特点
佛山市属组团式城市形态,中心建成区呈散点分布,一市辖五区,参评面积大,许多指标需五区共创、同步对接、形成合力才能达标。为此,必须创新创建理念,坚持“五区共创,条包块管”的创建原则,将区、镇〔街〕作为创建主阵地,市各责任单位要做好本系统创建任务的达标统筹、制定措施、组织培训、协调指导的工作。市区联动,打造特品牌,坚持和谐共创,形成强大合力。
佛山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
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和《“四化融合,智慧佛山”发展规划纲要〔2010-2015年〕》,以市民满意为最高标准,全市上下振奋精神,求真务实,举全市之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形成完善的公共服务、高尚的道
德风气、先进的文化品质、良好的社会秩序、优美的生态环境,不断增强广阔市民的认同感、归宿感和幸福感,提升佛山城市发展综合实力。
佛山创建工作的工作目标
以建设“四化融合,智慧佛山”为主线,以实现“民富市强”为总目标,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总抓手,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为依据,建立健全创建工作长效机制,高标准、全覆盖抓好各项“创文”达标任务的落实,不断提高市民的参与度、众的满意度、城市的美誉度。通过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大力提高市民文明素质,提高城市建设管理水平,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和居民生活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2011年全力争创“全国文明城市”。
佛山2011年创建活开工作步骤
近年来,佛山市按照“基础创建,常态创建,分块推进,分步达标”的工作思路,已经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创建工作。今后将进一步加大创建工作力度,力争2011年进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
〔一〕总体部署阶段〔2010年12月〕
〔二〕专项整治阶段〔2011年1-6月〕
〔三〕全面冲刺阶段〔2011年6-7月〕
〔四〕迎接“国检”阶段〔2011年8月〕
〔五〕总结评议阶段〔2011年9-12月〕
全国文明城市对市民的要求
共建与共享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宗旨就是“创建为民,为民创建”。对于每一位生活在佛山的市民来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与您的关系非常密切,城市让生活更美好,文明让生活更幸福。
市民如何支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
市民参与率等于创建成功率,根据全国文明城市评选标准及测评体系的规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对市民的要求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市民要关注知晓。每个市民要知晓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这项活动,并能说出“全国文明城市”的评选标准和有关要求的基本内容。
〔二〕市民言行要文明。每个市民都要讲文明、讲卫生、讲科学、守法纪、尚美德,说话办事、言行举止文明礼貌,人际关际友善和谐。
〔三〕市民要广泛参与。人人参与创建,创建惠及人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人人有责,每个市民都有责任和义务参与创建文明城市活动,以实际行动参与创建,履行文明标准,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尽力量、添光荣。
文明细节决定创建成败
〔一〕市民交通行为:车辆、行人各行其道;车辆、行人无乱穿马路、闯红灯现象;交通畅通,无人为造成的严重阻塞现象;排队候车,依次上、下车;严厉打击酒后驾车的违法行为。
〔二〕公共场所道德:公共场所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草树木、吵架、斗殴等不文明行为;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全面禁烟,并有明显的禁烟标识;影剧院、图书馆、
纪念馆、博物馆、会场等场所安静、文明、秩序良好,无大声喧哗、污言秽语、嬉戏吵闹现象。
〔三〕公共设施维护:已设的公用 、邮箱、报栏、座椅、窨井等公共设施无人为弄脏、损坏现象;已设的公共设施功能完好,能正常使用。
〔四〕人际互助: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上为老、弱、病、残、孕及怀抱婴儿者主动让座;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热情答复陌生人的询问;单位劳动关系和谐,社区人际关系融洽。
〔五〕交通设施:主干机动车道无被侵占、毁坏现象;自行车道连续、平整、畅通,无损坏、被占用现象。
〔六〕主要大街和重点地区面貌:无违章搭建现象;无违规违章占道经营现象;无盯人拉客、散发小广告现象;无乱张贴、乱涂写、乱设广告牌和单位铭牌现象。
文明市民小常识
1、公民基本道德标准 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
2、社会公德内容 文明礼貌、助人为乐、保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
3、职业道德内容 爱岗敬业、老实守信、办事公正、服务众、奉献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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