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主体协同治理国家现代化的逻辑理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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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是哪个国家的来源:《辽宁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4年第04期
        [内容提要]当前,国家治理现代化成为党和国家关注的焦点,如何厘清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现代化的逻辑理路成为学界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现代化逻辑起点于西方的“协同学”和“治理理论”,提倡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现代化的逻辑必然是为了回应传统公共管理范式与时代的不适、促使国家职能回归的必然要求与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应有之义,要实现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现代化就必须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重构政府、社会、公民的关系。
        [关键词]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治理;现代化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1]如此表述尚属首次,引起了学界广泛的关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集中体现了一个国家的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十八大以来,中央多次强调要“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实
际上已经体现了多元共治的理念雏形。这一转变意味着国家治理的主体发生了变化,政府不再只是治理的唯一主体,而且也是被治理的对象;社会不再只是被治理的对象,也是治理的参与者。由此,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必须首先解决主体多元的问题,让各种主体充分发挥作用,整合力量,不断推进国家治理的现代化水平。这种现代化其实质就是要“使国家治理体系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使国家治理者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制度治理国家,从而把中国特社会主义各方面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国家的效能”[2]。
        一、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现代化的逻辑起点
        “协同治理”是一个合成词,由“协同”和“治理”两个词汇构成。“协同”这一概念源于20世纪70年代德国物理学家哈肯(Haken)教授创立的一门新兴的系统学科——协同学(Synergetics),提倡系统诸要素或子系统间的相互合作。现代协同理论则认为,“协同有助于整个系统的稳定和有序,能从质和量两方面放大系统的功效,创造演绎出局部所没有的新功能,实现力量增值。”[3]随着这一理论影响和运用越来越广发,逐渐应用于社会科学,强调不同社会主体间的相互配合和合作。“治理”一词源于英语中拉丁文和古希腊语,原意是
控制、引导和操纵,与统治( government )有共同的词根“govern”,这两个概念曾长期交叉使用。20世纪70年代,西方政府针对政府失效现象,掀起了一场以削减政府职能为目的的政府管理改革运动,使政府由“全能政府”转变为“有限政府”。但这场改革运动以市场主义为基础,缺陷之处就在于过分强调市场机制和私人企业的作用,忽视了公共事务管理和私人部门管理的差别,再次产生诸多失效现象。20 世纪90 年代治理理论日益成为一门“显学”。面对市场失效和政府失效,“愈来愈多的人热衷于以治理机制对付市场或国家政府协调的失败。”[4]治理理论发展至今,其核心论点,学界普遍认为首先强调多主体,同时关涉渠道问题;治理更强调平等、互动、协商和博弈,超越了原有科层体制下的对抗格局,更具有现代化的意味;治理现代化就是要更加科学、民主,同时也要更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推进治理现代化意味着要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在制度框架内运行。从国家层面看,“治理结构”的提出是政府在促进社会发展模式上的一次重大变化,治理的奥妙就在于对多元主体积极性的调动和功能作用的发挥,表现为社会组织将在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拥有更多的有效参与。由此,我们可以推断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的逻辑起点是西方的治理理论和协同学理论,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现代化是在各国推进现代化进程中,应运而生的一个研究方向。在多元主体参与治理的理论研究中,协同治理已然成为国内外治理理论前沿的关注所在。
        二、实现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的逻辑必然
        (一)回应传统公共管理范式与时代的不适。面对发展中国家现代化进程中产生的政治动荡问题,亨廷顿提出了一个理论,认为“现代性产生稳定性,而现代化却产生不稳定性。”[5]中国在走向现代化的过渡时期,同样也遭遇社会发展过程中产生的矛盾和问题。以经济领域为先导的变革,引发了我国社会众多领域的变革,突出表现在:一是社会结构的调整。经济体制改革激发了社会生产的内在活力,促使社会分工进一步细化,各类社会主体的专业性不断增强,政治功能趋于弱化,社会结构的调整日益明显,单一的社会关系瓦解,传统意义上的工人、农民、干部和知识分子四大阶层呈现出多元化、复杂化的特点。伴随改革的进程,“农业劳动者阶层有了变化,产业工人和商业服务员工阶层快速扩大,私营企业主阶层逐渐成长,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处于优势地位,中产阶层正在崛起。”[6]阶层的分化又带来了利益的调整,从而引起社会成员社会角的重构。二是价值观念的多元。经济的全球化使得以往单一思维模式、一致的时代精神受到多元化的挑战,正逐渐被多元化的价值观念所取代。在当下中国文化具体表现为:“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社会主义文化与其他各种意识形态形式并存;中国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并存;中国本土文化与西方文化影响并存;精英文化与大众文化并存”[7]的格局。三是独立的社会组织不断发展。随着市场理念渗透到社会生
活方方面面,相对独立的社会力量不断发展。国家原有的资源配置功能正逐渐向社会组织转移,更多的社会组织参与到国家和社会的治理进程中。社会组织的大量涌现,“民众的权利意识以及政治参与意识和参与能力逐渐增强,社会主体的公共责任开始形成,参与型、协商型利益表达方式和草根民主悄悄兴起并塑造着公民社会。”[8]传统公共管理范式已经无法适应这种变化,在时代的发展中表现出“失灵”的迹象。
        (二)促使国家职能回归的必然要求。什么是国家?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文中认为,“国家是社会在一定发展阶段上的产物,国家是承认:这个社会陷入了不可解决的自我矛盾,分裂为不可调和的对立面而又无力摆脱这些对立面。而为了使这些对立面,这些经济利益相互冲突的阶段,不致在无谓的斗争中把自己和社会消灭,就需要有一种表面上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这种从社会中产生但又自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社会相异化的力量,就是国家。”根据马克思主义国家观的内容,国家有两项基本职能,这就是政治统治和社会管理。这两者相辅相成,政治统治要以社会职能为基础,国家管理的权力产生于社会。虽然实现政治统治是国家的根本属性,但如果政治统治权力过大,就会侵蚀社会管理权力,最终导致社会的动荡,这是大部分民族国家都会遇到的一道难题。而提出国家治理现代化实则是对国家职能的回归。一是有效分权。有效分权是现代社会实现共同治理的基本途径。
通过使政府从“全能型”向“服务型”转变,厘清政府权力清单,科学界定政府权力性质,合理削减政府权力;二是权力下放。尽量把上一级政府的权力向贴近服务对象的基层政府下放,减少审批程序和层级,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三是权力转移。将政府所有不该管、管不了的事情放出去,交给市场和社会去办,大幅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形成“政府的归政府、社会的归社会、市场的归市场”的现代社会的共治模式,实现政府与市场、社会的良性互动。只有这样,才能推动政府职能回归,让政府有“精力”做好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从而共同对整个国家和社会进行有效治理,以实现国家政治统治和社会管理职能的“双赢”。
        (三)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应有之义。现代化作为一股世界潮流,是中华民族确立的奋斗目标,早在战争结束以后,中国先进的知识分子开始探索和寻求中华民族现代化的道路。从戊戌变法、辛亥革命再到新民主主义革命、新中国建立后的社会主义建设,其实质都是探寻振兴中华之路,以期尽快实现国家的现代化。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规定了国家根本任务是“沿着中国特社会主义道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丰富了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目标体系,也是为实现宪法所规定的根本任务。长期以来,我们十分注重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层面的现代化。从理论上
讲,社会主义现代化,既包括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层面的现代化,也包括法律制度层面和国家治理层面的现代化。我们不仅需要物质和精神的现代化,而且更需要国家制度层面的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是从制度的全面性、制度的稳定性、治理的民主性和制度建设的法治化等制度层面提出的现代化目标,极大地丰富和发展了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目标体系。制度在此过程中能够起到根本性、全局性和长远性作用。所以,要加强制度建设,在不断变革与完善中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实现国家治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合理化。
        三、推进多元主体协同治理国家现代化的路径
        多元主体协同治理作为一种崭新的治理模式,以多元主体治理与协同治理为立足点,努力探寻国家治理现代化各主体间的协调与合作路径,期望建立一种解决公共问题的高度弹性化体制机制。这种模式不仅能够有效回应单中心的政府统治模式所带来的公共管理的困境,而且能够优化顶层制度设计,实现治理有效适用和治理效用最大化。
        (一)充分认识当代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核心要义是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元主体协同治理。中国共产党在中国社会的历史地位和现实执政地位,使中国的民主化进程必须由党来领
导。中国共产党作为国家的执政党,“党的任务则是对所有国家机关的工作进行总的领导”[9]。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是我们各项事业成功的根本保证,我国的基本国情和社会主义制度,决定了我国的国家治理必须置于党的领导下。中国国家治理既要充分发挥治理优势,更要发挥社会主义国家的政党优势。国家治理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提出的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为了实现更好更快的发展,为了实现人民众的根本利益。即是目标也是对当前我国治国理政模式的变革。只有实现党领导下的多元主体协同治理,发挥党在治理格局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作用,才能真正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从而实现治理现代化。由此,必须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进程中,首先,实现党的现代化,要建立符合时代要求和我国国情的现代政党制度,立足于利益多元化的社会环境,借助于体制内外的各种组织和团体,将不同利益体聚拢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来,一起为实现国家治理的现代化而努力。其次,要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保证党的理论、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发挥政治核心的作用,还要做好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发挥党在政府、社会和公民三者之间的纽带作用。围绕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党员教育,发挥党员的先进性,并不断增强党的社会基础。最后,中国共产党要依法执政。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建立法治中国,这就意味着制定规则的人首先要处于法律之下,它启发中国共产党
要将自身的改革作为国家治理深层问题的一个导向。党在领导人民制定和执行宪法、法律的同事,要充分认识到党自身也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必须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
        (二)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现代化是中国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三者的有机统一是中国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本质内容,“体现了中国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特点和基本原则”[10]。“中国民主政治建设需要充分认识到中国既有政治民主形态的特点,坚持民主制度中的优点,也有改革与调试民主制度建设与运行中的不足;既要逐步完善民主制度,使中国式民主制度既要富有中国特,又要符合民主所应该遵循的普遍原则,并且重视程序民主建设,真正使中国的民主制度得以有效运转。”[11]在当代中国,要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三者相统一这一核心原则,以“法治”、“民主”、“协商”、“高效”为核心判断标准,走出一条以党内民主带动社会民主,进而推动国家民主发展的道路,这是当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下政党推动民主政治建设的一个自然的逻辑结论。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现代化多中心主义思想,既能够在坚持党的领导的前提下,发挥党的核心和引领作用,又能够积极调动社会团体的能动性,使社会团体在公民社会的形成和塑造中充分发挥作用,使之
成为国家民主化进程的重要主体之一。中国是后发现代化国家,现代化进程面临着多重的压力与复杂的环境,只有将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现代化纳入到整个中国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去,才能有发展的“空间”和成长的“突然”。
        (三)共识缺失、既得利益集团危害、精英共谋是当代中国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现代化面临的困境。多元主体在治理现代化进程中形成的共识是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现代化的基本前提。美国思想家托马斯·佩恩在1965年就强调了共识在国家治理中的重要作用,他认为“共识是理解美国政治场景和政治系统的一个重要的工具和视角”[12]。多元化的社会各体、集团的利益关注点、利益攸关皆不一样,要在实现多元主体的治理,就要协调各主体间的利益分歧、价值观念、协同目标等以取得各方的行为一致,通过共识建立权威,这是多元主体治理现代化首先需要解决的前提问题。
        既得利益集团阻碍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现代化的推进。既得利益集团往往不愿意打破原有的利益格局,从而影响他们的利益分享。但是“既得利益者”如果不能成为改革的推动者,那么改革就无法形成合力,改革就会失去希望。其实,在历史中许多成功的改革或是革命,皆是由“既得利益者”领导或推动的。例如法国大革命的推动主要是依靠旧制度下的贵族。因而,
治理现代化必须努力解决利益集团阻碍问题,变阻碍者为推动者。要充分利用利益集团之间的矛盾,使既得利益者充分认识到不改革只能是“死路一条”,最终会严重影响其利益分享。
        共谋的精英有效控制各种资源的配置,弱势体的基本权利与基本生活无法得到有效保障,无法享受社会发展所带来的进步,国家治理现代化所必需的多元主体很难构建。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现代就是要使社会由精英民主逐步向大众民主转变。随着中国民主化的进程加快,大众民主的迅速扩张正在冲击精英治理的合理性,专家与技术人员的治理成为新的精英治理模式。现在的问题就是要用法律和政治制度限制精英对各种资源的控制权力,并在大众式民主技术条件改进的情况下会进一步发挥其精英选拔与精英更新的作用,从而实现精英与大众的和谐发展。
        (四)应对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现代化困境的基本路径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重构政府、社会、公民的关系。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实现公民主体、社会自治、政府治理的有机统一的综合治理过程,形成多元共治的善治格局。一是要创新政府治理结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必须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13]的新要求。从现实层面分析,
构建服务型政府不仅是政治议题上的一种政府改革目标,社会治理的实践转向才是其真正意义之所在。也就是说,它不仅代表的是一种政府改革方向,更是一种在社会治理领域的实践活动。这种社会治理更需要强调协同治理,发挥多主体治理的优势。推进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是转变政府职能的必然要求。不断推进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把政府不该管、管不了的事情放出去,交给市场和社会去办,实现政府与市场、社会的良性互动,只有这样,才能推动政府更好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二是要创新社会发展途径,夯实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的社会载体。创造一个具有实质自主性、独立性和自我管理的社会空间是实现治理现代化的当务之急。那么,就要支持和培育成熟的多元利益集团和NGO(非政府组织),多方式、多渠道表达民众的利益诉求和实现政治参与。NGO具有草根性、非营利性、公益性和自愿性等特点,在参与社会治理、提供公共服务、反映民众诉求、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可以成为政府的帮手、公益事业的补充,在社会转型的稳定和发展间起到良好的缓冲作用。目前,发挥非政府组织在协同治理中的作用,成为协同治理多中心的一个中心学术是有共识的,但是如何更好地发挥其在协同治理中的作用,能够有效地动员和调配社会资源和民间社会的力量,使各主体发挥自身的优势,还有待于我们进一步研究。三是培养的公民民主意识。公民的民主意识是公民社会形成的基础。要着力培养公民在国家中地位的自
我认知,培养和形成主体意识,“渐进”发展公民的政治参与意识,使其逐步具备现代民主政治的契约精神,怀疑和理性判断的能力,这是公民社会对一个现代公民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