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乡土社会秩序的维持,有很多方面和现代社会秩序的维持是不相同的。乡土社会是“礼治”的社会。
礼治社会并不是指文质彬彬,像《镜花缘》里所描写的君子国一般的社会,礼并不带有“文明”,或是“慈善”,或是“见了人点个头”、不穷凶极恶的意思。礼也可以杀人,可以很“野蛮”。礼的内容在现代标准看去,可能是很残酷的。残酷与否并非合礼与否的问题。“子贡欲去告朔之饩羊。子曰:‘赐也,尔爱其羊,我爱其礼。’”恻隐之心并没有使孔子同意于取消相当残忍的行为。
礼是社会公认合式的行为规范。合于礼的就是说这些行为是做得对的,对是合式的意思。如果单从行为规范一点说,本和法律无异,法律也是一种行为规范。礼和法不相同的地方是维持规范的力量。法律是靠国家的权力来推行的。“国家”是指政治的权力,在现代国家没有形成前,部落也是政治权力。而礼却不需要这有形的权力机构来维持。维持礼这种规范的是传统
文化本来就是传统,不论哪一个社会,绝不会没有传统的。但是在乡土社会中,传统的重要性比现代社会更甚。那是因为在乡土社会里传统的效力更大。乡土杜会是安土重迁的,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的社会。不但是人口流动很小,而且人们所取给资源的土地也很少变动。在这
种不分秦汉,代代如是的环境里,个人不但可以信任自己的经验,而且同样可以信任若祖若父的经验。前人所用来解决生活问题的方案,尽可抄袭来作自己生活的指南。愈是经过前代生活中证明有效的,也愈值得保守。于是“言必尧舜”,好古是生活的保障了。
如果我们在行为和目的之间的关系不加推究,只按着规定的方法做,而且对于规定的方法带着不这样做就会有不幸的信念时,这套行为也就成了我们普通所谓“仪式”了。礼是按着仪式做的意思。“礼”字本是从豊从示。豊是一种祭器,示是指一种仪式。
礼并不是靠一个外在的权力来推行的,而是从教化中养成了个人的敬畏之感,使人服膺;人服礼是主动的。礼是可以为人所好的,所谓“富而好礼”。这显然是和法律不同了,曾子易箦是一个很好的例子。礼是合式的路子,是经教化过程而成为主动性的服膺于传统的习惯。现代是哪个国家的
礼治在表面看去好像是人们行为不受规律拘束而自动形成的秩序。其实自动的说法是不准确的,只是主动的服于成规罢了。孔子一再地用“克”字、用“约”字,来形容礼的养成,可见礼治并不是离开社会,由于本能或无意所构成的秩序了。
礼治的可能必须以传统可以有效地应付生活问题为前提。乡土社会满足了这前提,因之它的
秩序可以礼来维持。在一个变迁很快的社会,传统的效力是无法保证的。尽管一种生活的方法在过去是怎样有效,如果环境一改变,谁也不能再依着老法子去应付新的问题了。所应付的问题如果要由团体合作的时候,就得大家接受个同意的办法,要保证大家在规定的办法下合作应付共同问题,就得有个力量来控制各个人了。这其实就是法律,也就是所谓“法治”。
法治和礼治是发生在两种不同的社会情态中。礼治社会并不能在变迁很快的时代中出现,这是乡土社会的特。
(摘编自费孝通《乡土中国·礼治秩序》)
材料二:礼治蕴含礼制、礼仪、礼义,三位一体的运行机制和具体举措,在涵养人方面功不可没,构成一种层层递进的“立人”的实践过程。安土重迁的乡民,由于见识和受教育机会有限,开启教化的过程基本通过礼制进行。以礼制俗,倚重礼制来约束和规范,免得人的行为举止失范与失序。如此讲,并非意味着农家人粗鄙。在生活境况比较差特别是缺乏仓廪实知礼节的那种从容时,遵礼守制能够抑制人性中负面气质的释放,保障人的道德伦理不至于虚空。其所蕴含的逻辑,与传统王朝治理从“重德化”到“明礼制”的治乱史观的转变相契合。
与强制性的礼制、律令相比,礼仪在人生的修养方式上相对柔和。通过锲而不舍地学礼习礼,借仪式与节度融入人的感情,从而亲亲尊尊,内化人格而复性于礼。“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论语·颜渊》),在严谨的仪式操练中习得,举止合体,熏陶气质。此时的礼,不仅是维系社会秩序的外在规范,也是变化气质、端正人心的修身养性之功。如蔡元培所言:“礼仪能造就习惯,而习惯是人的第二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