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业的现状发展问题和发展前景
保险业一直对于发展经济、保障民生、增加就业、扩大内需具有重要作用。在中国,近几年来,保险业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中国保险业务快速增长,服务领域不断拓宽,市场体系日益完善,法律法规逐步健全,监管水平不断提高,风险得到有效防范。
回顾中国保险业的发展史,保险业作为国家经济发展的晴雨表,经过了四个发展时期。
第一阶段是在五十年代的初创时期,保险业仅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一家国有保险公司,保险业务的发展还处于初级拓荒阶段,业务范围也十分狭窄;第二阶段是在六七十年代的低谷期,由于当时的历史原因,本外币保险业务基本停办,仅保留五大口岸城市的涉外险业务;第三阶段是八十年代的复苏期,伴随着中国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保险业迅速崛起,为国家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提供多方面广泛的服务,但市场经营主体仍处于人保独家垄断状态;第四阶段是九十年代的发展期,保险业独家垄断的格局被打破,取而代之的是中外保险公司多家竞争、共同发展的多元化新格局。
面对这样的发展势头,权威人士预言,一九九九年,不但是世纪之交的一年,也将成为中国保
险发展史上具有转折性意义的一年。从一九九八年底保险体制重大改革,中国保监会的成立,至今年年初占市场份额百分之七十以上的中保集团的分家,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中国再保险公司的恢复和改建,至恒康、保诚等四家新的外资保险公司获批准开业,这一切,都不是简单意义上的分分合合、撤旧立新,而是标志着中国保险业将面临一个新时代的到来——即公平有序的竞争时代的来临。据统计,截至一九九八年底,中国境内的中外保险企业有二十五家,各国驻华保险代表处二百零二个,保险从业人员达到十五万人,全国保费收入达一千二百四十七亿元,是二十年前的一千倍,保险增长率比当年GDP的增长高出六点二个百分点。此外,保险业务在规模发展的基础上也出现了结构性的调整,总体结构继续向寿险倾斜,产寿保险结构已由一九九七年的三十四比六十六进一步转变为一九九八年的三十一点六比六十八点四,这样的结构已逐步与亚洲市场接近。展望二十一世纪,中国保险业,尤其是寿险业,作为二十一世纪的朝阳产业,将会迎来更大的机遇和挑战,开放与竞争将是保险业发展的主题。纵观保险市场的发展,可能会出现以下趋势:保险市场将进一步对外开放。
从目前形势分析,保险市场的开放大局已定。有资料显示,截至九八年底,全国共有十四家外资保险分公司和中外合资保险公司获准在中国营业或正在筹建,十七个国家和地区的一百
一十三家保险机构在中国设立了二百零二个代表处,近期又有四家外资保险公司获准在若干城市开业。从开放地域来讲,目前主要集中在上海,但今后将有望在具备一定经济、管理、市场基础的城市予以试行。
同时,保险业监管进一步规范化。一九九八年,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正式成立,标志着中国今后保险业的监管逐步走向规范化。但从目前来讲,地方监管的职能部门尚未建立,某些职责仍由地方人民银行代管。因此,从长远发展看,还应加快健全监管体系,强化监管的广度、深度,并应建立国家、行业、企业三级控制制度,包括来自社会的补充监督。
除了以上两大发展趋势外,一些保险业行家认为,保险市场的日趋专业化保险业竞争的日益多样化法律环境的日臻完善等课题也理应引起管理层的高度重视。
在中国保险业的发展态势有以下特征。
第一是经营主体多元化。随着我国保险市场准入机制的不断完善,新市场主体相继产生。不仅不断有新的保险公司进入市场,而且在保险公司的专业化经营和组织形式创新方面取得了新的突破。同时还增设了一批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促进了市场的竞争。从趋势看,各种类型的市场经营主体的数量还将进一步增加。
第二是运行机制市场化。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投保人等市场主体通过市场机制发生联系和作用。市场经营主体依法进行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所有公司,不分组织形式、不分内资外资、不分规模大小,均有平等垢竞争 地位;产品、费率、资金、人才主要通过市场机制调节。所有这些充分体现了竞争主体平等、竞争规则公正、竞争过程透明、竞争结构有效,市场效率逐步提高。
第三是经营方式集约化。保险公司经营 观念转变,树立科学发展观。在经营过程中,以效益为中心,以科学管理为手段,加大对技术、教育和信息的投入,实现公司科学决策,走内涵式发展道路,为社会提供价格合理、质量优良的保险产品和服务。
第四是政府监管法制化。政府监管拥有比较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有力的监管体系,形成相对稳定的监管模式,具备有效的监管手段,从而实现保险监管的制度化和透明化。政府对保险业的监督管理、引导扶持作用得到更充分的发挥。
第五是行业发展国际化。随着越来越多的外资保险公司进入我国保险市场,外资公司在我国保险市场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在癸未范围内分散风险,使国际再保险市场对我国保险产品和定价的影响力加大。随着保险公司融资和保险、外汇资金的运用,国际金融
市场对我国保险市场的影响越来越大。随着我国保险市场对外开放的进一步扩大,国内保险业将逐步融入国际保险市场,成为国际保险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国际化程度的不断加深,要求中国保险业的经营管理要更加符合国际惯例。
第六是保费收入规模迅速扩大。保险业是国民经济中增长最快的行业之一, 2006年全国保费收入达到5,641亿元,是2002年的1.8倍,在世界排名第9位,比2000年上升了7位。也就是说,中国保险业的国际排名平均每年上升1位。截至2007年底,中国共有保险公司110家,其中外资公司43家,比2002年底的22家公司增加了21家;中国保费收入达7035.8亿元,是2002年的2.3倍,同期,外资保险公司保费收入达420亿元,是2002年的9.1倍;外资保险占全国市场份额的5.9%,比2002年增加4.4个百分点。2008年全国各地区实现保费收入97840966.41万元。
中国作为一个潜力无比巨大的对外完全开放的市场,对国际保险资本有着非同一般的吸引力,许多国际知名的保险企业已把在中国发展业务作为一个重要的战略来安排,对于中国的保险企业来说,这就意味着如果要在竞争中生存和发展,就必须适应这一国际化发展的潮流,中国保险行业已步入高速发展期,保险行业的经营模式也向着多元化发展,未来中国的保险业发展前景看好。
第七是投资渠道稳步拓宽。2007年是保险资金投资渠道稳步拓宽的一年。受益于资产价格的持续上扬和投资渠道的拓宽,2007111月份,保险资金运用余额2.6万亿元,收益率达10.87%,为近年来最好水平。自20074月保监会将保险资金入市比例从5%调高至10%后,保险机构在一、二级市场的活跃程度不言而喻,保险巨头身影频现,中小险企相继加入,各保险公司投资股票的比例直逼上限。当然,保险资金的投资渠道绝不会仅仅局限于A股市场。20077月,中国保监会公布的《保险资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保险机构海外投资不得超过上年末总资产的15%,投资范围包括固定收益类、股票、股权等产品。保监会批准中国平安保险公司运用不超过上年末总资产15%的自有外汇资金和人民币购汇资金,投资香港股票市场和重大股权项目。
  第八是保险监管水平提高。加入WTO以后,我国保险监管的法制环境将产生重大变化,保险监管将更加有法可依。与WTO规则不一致、与中国政府承诺相冲突的保险监管法律、法规和制度将得到修改或废止。同时,还将有许多反映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保险新法规面市,保险公司与市场经济体制及国际惯例相适应的经营管理活动将得到法律的认可。《保险代理公司管理规定》、《保险公估公司管理规定》、《保险经纪公司管理规定》等已经于20021月开始生效。在监管实践方面,保险监管将进一步体现市场经济的要求,坚持依法、审慎、
公平、透明和效率的监管原则。监管方式和监管重点也将产生重大变化,从运动式、间歇式、大清理转向常规的间接监管,在继续坚持市场行为监管和偿付能力监管并重的前提下,逐步向以偿付能力监管为核心的监管方式过渡。2006年出台的一个文件《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稳步推进保险公司的综合经营能力,发展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保险公司。我国保险业正积极探索与银行业、证券业,进一步更深层次的合作,提供多元化和综合性的保险。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和改善保险监管,促进保险业综合经营、健康、稳定的发展。2007汽车保险公司排名年中国保监会颁布了《中国再保险市场发展规划》,明确了我国再保险市场中长期发展方向、目标与政策。
  在以偿付能力监管为核心的原则下,保险公司经营风险预警系统、经营信息披露制度、首席精算师登记认可制度、保险公司评级制度和保险法定会计制度将逐步建立。同时,还将建立监管部门公共信息服务系统、新闻发布和公告制度,规范并向社会公开监管部门工作程序和审批程序,对监管部门及其人员的法律、行政与舆论监督和信访投诉制度的建设也将得到加强。保险自律组织建设将加快,比如将在保险行业协会下设各专业委员会,如产险委员会、寿险委员会、保险中介人协会、保险精算师协会、保险会计师协会等。
中国保险业在如此迅猛的发展态势下,中国保险业发展前景十分广阔。保险业置身于经济
社会发展的大局,面临着十分重要的历史机遇。
  国内经济环境对保险业发展十分有利。2007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达到24663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11.4%。支撑经济增长的物质和技术基础不断增强,标志着中国经济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国际经验表明,在这个阶段人们的消费需求开始升级,生活要求出现多样化,对住宅、汽车、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养老保健等改善生活质量的需求明显提升。
国内社会环境对保险业发展十分有利。国家统计局发布统计公报2007年未全国总人口为132129万人,为保险市场提供了丰富的潜在保险资源,我国的社会保障体制正在经历着重大变革,商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作为社会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已日益为人们所重视,这一切都正在改变着人们在传统体制下形成的对风险的态度,引发了人们对保险的需求,为保险业的发展创造了机遇。
虽然中国保险业拥有十分美好的前景,但要向着健康有利的方向发展,还需要深化改革、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我国保险业改革和发展的主要思路是继续深化保险业的企业改革,继续落实各项改变措施,将改革不断引入深化,鼓励股份制保险公司,通过吸收外资和社会资金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支持符合条件的股份制公司在境内外上市,建立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现代保险企业。继续培育多层次的保险服务体系,继续培育和发展国际的大型保险集团,允许保险公司根据市场地位和业务发展需要整合内部资源,成为主业突出优势互补的企业集团。完善保险市场的准入机制,增加市场主体,为保险市场注入活力。有侧重地批设专业性的养老保险公司、农业保险公司、健康保险公司。积极培育再保险市场,支持保险公司和其他各类投资主体参股设立保险公司,增强我国再保险市场的整体承保能力。规范发展保险中介市场,鼓励和促进专业保险中介机构创新经营模式,发挥专业经营优势,逐步建立同意、开放、有序竞争具有中国特的保险市场体系。
在深化改革、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前提下,我们还要提高监管水平,防范风险。要提高保险业监管水平,加强国际保险监督合作。一是加强偿付能力监管的制度建设,加大对违法违规机构的处罚力度,切实保护投保人的利益。二是加强保险资金运用监管,积极探索与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相适应的监管方式和手段,及建立动态的保险资金运用风险监控模式。三是加强与国际保险监督管理协会的合作。继续深入、广泛地学习国际保险业监管的先进经验,加快与国际惯例接轨的步伐,逐步实现保险业监管的国际化。
保险具有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功能,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是金融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具有重要作用。
加快保险业改革发展有利于应对灾害事故风险,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稳定运行。我国每年因自然灾害和交通、生产等各类事故造成的人民生命财产损失巨大。由于受体制机制等因素制约,企业和家庭参加保险的比例过低,仅有少部分灾害事故损失能够通过保险获得补偿,既不利于及时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又增加了政府财政和事务负担。加快保险业改革发展,建立市场化的灾害、事故补偿机制,对完善灾害防范和救助体系,增强全社会抵御风险的能力,促进经济又快又好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加快保险业改革发展有利于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满足人民众多层次的保障需求。我国正处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关键时期,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保障需求不断增强。加快保险业改革发展,鼓励和引导人民众参加商业养老、健康等保险,对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全社会保障水平,扩大居民消费需求,实现社会稳定与和谐,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加快保险业改革发展有利于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我国金融体系
发展不平衡,间接融资比例过高,影响了金融资源配置效率,不利于金融风险的分散和化解。本世纪头20年是我国加快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金融在现代经济中的核心作用更为突出。加快保险业改革发展,发挥保险在金融资源配置中的重要作用,促进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和保险市场协调发展,对健全金融体系,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