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机动车驾驶人理论考场社会化建设实施办法(试行)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公布日期】2018.05.16
【字 号】
小型汽车网上自主编号申请∙【施行日期】2018.05.1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
正文
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机动车驾驶人理论考场社会化建设实施办法(试行)
  为深入贯彻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设置规范》、省公安厅交管局《关于深入推进互联网自主报考工作的通知》、《贵州省机动车驾驶人理论考场建设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进一步提升机动车驾管服务水平,满足人民众日益增长的驾考需求,结合我市机动车驾管服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本着方便众、合理布局的工作原则,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社会化考场,进一步推进机动车驾驶人理论考试场所建设社会化进程,充分提升驾管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人民众满意度。
  二、组织领导
  成立交管局机动车驾驶人理论考场社会化建设领导小组,统筹推进驾驶人理论考场社会化建设。
  组 长:张 斌
  成 员:宋隆杰、张小虎、申春生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交管局车辆管理所,车管所所长申春生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相关处室派员组成。
  三、实施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39号令)、《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设置规范》(GA1029-2017)、省厅关于贯彻落实部局《关于深入推进互联网自主报考工作的通知》、《贵阳市机动车驾驶人理论考场建设指导意见》。
  四、实施流程
  (一)申请资质
  1、凡经工商部门、运管部门核准具备相应资质及硬件配套设施条件的驾培机构且该驾培机构在同一地点已建设科目二、科目三考场。
  2、申请建设理论考场的驾培机构自愿申请建设且须建设与社会化理论考场配套的交通安全教育基地。
  (二)申请流程及审批程序
  1、驾培机构向交管局车辆管理所提出建设书面申请(标题为“建设XX考场开展机动车驾驶人理论考试的申请”)。
  2、由交管局车管所汇同省总队车管处对提出申请的驾培机构相关情况(当地理论考试是否存在积压和考试能力不足)进行考察,确定该驾培机构是否愿意配套建设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
  3、对符合标准的申请驾培机构发放准予建设的通知函(标题为“关于决定使用XX考场开展机动车驾驶人理论考试业务”),并注明该函有效期为六个月。
  4、考场施工完毕后,由交管局车管所联合纪委监察室、科技处进行实地检查验收,对于符合公安部《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设置规范》、《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和方法》中理论考试场地及其场地设施设置规范和《贵阳市机动车驾驶人理论考场建设指导意见》要求的考场,将有关资料经报省公安厅交管局同意后开展相关考试业务。
  五、建设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考场规划建设应充分考虑交通出行便利,应设置监考室、考试室、候考室、宣誓领证室等功能性场所,完善公共卫生设施及停车区域的配建。考试室设置考试机位不少于80台(含5台残疾人专用考试机位);候考室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设置候考座位不少于200个;考试机位之间间隔须达60厘米;停车区域配建小型汽车停车位不少于30个。候考区域内应设置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展牌、新部令100问、考试须知、考试监督显示屏、安全警示教育播放设备、考试员照片公示栏以及工作纪律、等公示栏。
  (二)考场管理机应连接打印机、身份证读卡器、电子手写板、摄像头,实现成绩单上自动打印考试部门印章图;考试必须随机分配,不能人工安排;考试面部图像信息在线保存时间不少于4年,单张照片文件不小于300KB,照片信息包含考试作文编号、拍摄的日期和时间(与系统时间同步,精确到秒)。
  (三)考试室内需安装智能云台摄像机1台,为远程监控考试中心提供监管查看接口,监控中心可进行远程访问;安装考台监控摄像机,完成对每个考试机位的视频监控,每个考位应设置考位图像抓拍设备,抓拍照片能清晰反映考生正面影像;一个固定摄像头负责监管6台考台,安装一台或多台球型摄像机,摄像角度能覆盖整个考试区域;在监考室、候考室、宣
誓发证区安装能覆盖整个区域的全景摄像机;所有的摄像机须采用清晰度不低于1080p的数字摄像头,视频存储设备容量能满足所有摄像机视频存储3年需求。
  (四)考试室内须安装可变频无线信,防止通过无线设备进行作弊;考试机主机上的U、网线插口等可连接外部设备的接口须进行物理密封,考试机显示器与桌面夹角不得大于30度,并在上面加装反光玻璃,防止考生私带无线摄像头、无线信号发射器等进入考试室后偷拍显示器屏幕等进行远程作弊;每个考试机位安装一个指纹仪,用于学员考试时的身份认证;考试机位之间进行物理隔离并安装一个面对学员的摄像头,用于考试时抓拍照片,考试学员正前方的物理隔离必须为透明材质;相邻考位计算机屏幕信息不应相互可视;考试区局域网带宽应大于等于100 Mbps;考试区每个考位面积应大于等于1.5 m2;考试区主供电端应安装过载、漏电、短路等保护装置和防雷装置,并配有备用电源;考试区照明的照度应大于等于300 lx。考试用电脑禁止在非考试时间使用;所有考试电脑必须关闭远程桌面。
  (五)考场内网线布置不能预留或隐藏多余的非考试功能使用的网线;交换机如有多余的网口应进行物理密封;网络机柜的摆放位置应放置在不能随意拆装、变动的位置。
  六、纪律与责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成员单位要严格认真履职,如发现在审核过程中有降低审核标准,减少审核项目、不按规定审核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将依照相关纪律及规定追究相关民警和工作人员责任。
  七、附则
  (一)本办法由交管局车辆管理所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2018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