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榜单申报条件如下:
一、“科创中国”先导技术榜
电子信息、生物医药、装备制造、先进材料等四大产业领域遴选代表本领域前沿水平、面向产业需求具有开创性突破、市场带动力强、商业潜力巨大,可转化、可转移、可交易,具有产业先导意义的技术成果。绿低碳领域面向能源、交通、工业、建筑、农林等各类行业方向及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遴选实现减污降碳扩绿协同增效,具有商业化推广利用价值的共性、关键和战略性前沿技术。申报技术应符合以下条件:
1.技术具有创新性、战略性、引领性、突破性,达到一定成熟度且通过早期验证。
2.技术可转化、可转移、可交易,具有潜在的产业价值和广泛的市场应用前景,技术持有方强烈的转化、推广应用意愿。
3.在试点城市开发或应用的优先。
入选2021年“科创中国”先导技术榜的项目不再纳入候选。
(二)专项领域:产业基础
遴选破除瓶颈制约、填补国内科技空白,实现自主可控,具备高稳定性、高可靠性、高环境适应性的基础零部件和元器件、基础材料、工业基础软件、基础制造工艺及装备、产业技术基础等。申报技术应符合以下条件:
1.属于“五基”领域,即基础零部件和元器件、基础材料、工业基础软件、基础制造工艺及装备、产业技术基础领域的技术成果。
2.属于重大突破性的原始创新技术。
3.被国外禁运或长期依赖进口。
4.技术可推广、可应用。技术持有方强烈的转化、推广应用意愿。
入选2021年“科创中国”突破短板关键技术榜(装备制造领域)的项目不再纳入候选。
面向65个试点城市(园区),遴选以科技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为先导,在试点城市(园区)产业升级发展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中小型科技企业。申报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注册地或以其他方式入驻“科创中国”65个试点城市(园区),成立年限不超过10年的中小型科技企业(工商注册成立时间以2022年反推)。
2.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
3.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入选2021年“科创中国”新锐企业榜的企业不再纳入候选。
三、“科创中国”融通创新组织榜
围绕“科创中国”试点城市(园区)重点产业需求,遴选在服务机制、运营模式等方面具备创
新性,有效促进科技经济融合发展的融通创新组织。申报组织应符合以下条件:
1.机构类型为新型研发机构、产业技术研究院、专业技术转移机构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中的一类,且成立时间在2020年9月1日之前。
2.机构应聚焦于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等重点产业领域中的一种。
3.组织机构来自或服务于“科创中国”试点城市(园区),从事共性技术研发、成果转移转化、创业企业孵化等“产学研”融通领域的科学技术服务。
入选2021年“科创中国”产学研融通组织榜的机构不再纳入候选。小型汽车网上自主编号申请
四、“科创中国”创业就业先锋榜
创业先锋:以科技创新为驱动,聚焦热点领域或关键核心技术领域突破,拥有核心专有技术和优势竞争力,具备高成长性的科创型企业的优秀创业者。申报者应符合以下条件:
1.候选人在科技创业项目中担任创始人角,创办的企业为工商注册5年以内,拥有核心专有
技术(或产品)和优势竞争力,处于初创期或快速成长期。
2.创办的企业主要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包含但不限于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航空航天等领域。
3.创办的企业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就业先锋:积极推进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通过科创型创业扩大就业机会,依托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优势,构建“互联网+”就业创业网络体系和平台的优秀创业者。
1.候选人在科创型就业服务项目中担任创始人角,创办的企业为工商注册5年以内,紧扣就业市场需求,稳定提供就业指导、岗位精准推送,就业进展跟踪,重点体定向帮扶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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