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工程质量的基本要求
质量是一切产品的生命,建筑产品也不例外。人防工程的质量高于一切。人防工程是一种特殊的建筑产品,除应具备一般建筑产品质量基本要求外,还应满足人防工程的特殊要求。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1、防护可靠
人防工程在建筑、结构、通风、给排水、电气等各方面都有特殊的防护要求,对工程的整体性要求很高,必须做到防护可靠。为了达到防护要求,设计部门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规程、规定精心设计;施工部门要严格按照施工及验收规范、规程和设计图纸的要求精心组织、精心施工,使人防工程建设真正做到质量第一。
2、坚固耐用
人防工程的坚固耐用包括两个方面:既要平时使用时坚固耐用,又要战时使用时坚固耐用。战
时的坚固耐用既包括结构安全,又包括战时的通风、给排水、电气、通信、隔震以及整体密闭性方面。人防工程必须满足结构强度要求,工程防水抗渗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人防工程主体均在地下,多属隐蔽工程,质量检查必须严格,一旦遗留后患,后果严重,地下工程的结构强度和防水、防潮除湿等是工程质量要求的主要指标之一,必须予以重视。
3、平战实用
人防工程要平战结合。作为基本建设投资,为充分发挥投资效果,在满足战时功能要求的前提下,尽量降低造价,为平时使用提供方便,但决不允许单为平时方便而损坏战时功能。
4、与环境协调
人防工程必须与周围坏境协调一致。既是城市环境美观的要求,又是人防工程掩蔽性的需要。
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和施工依据
1、法律法规
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地方政府出台的有关地方性法规
2、部门规章
汽车结构图解主要有国家人防办或国家有关部委颁发的《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国人防<2010>288号)、《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办法》、《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管理规定》、《人民防空工程战术技术要求》、《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等有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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